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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孟凡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177,474,768.00       58,160,108.36         58,160,108.36                20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81,562.26        6,554,451.28          6,554,451.28                -63.66%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38,868.83       7,778,301.39          7,778,301.39               -193.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458                0.0985                0.0492             -193.09%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0.04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0.0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0.99%                 0.99%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24%                 0.95%                 0.95%                -0.71%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69,990,358.77      977,070,645.62        977,070,645.62                 -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664,442,672.79      667,634,864.75        667,634,864.75                 -0.4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4.2053                4.2255                4.2255               -0.48%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99,419.6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126.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504.6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69.80
合计                                                                   797,858.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为顺应澳洲增长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公司加紧了澳洲东部工厂的建设,以解决“窗帘、窗饰定制“的
供货紧张问题,并力求进一步缩短供货响应时间;新产能的提升不能完全解决澳洲所有区域的供货问题,
仍有部分区域存在市场供应短缺风险,也可能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源出现闲置的风险。
       公司面料产能方面,在应对客户多样性需求时,可能出现生产资源局部超配或短缺的矛盾,对总体产
能的释放将产生影响;遮阳成品方面,国内市场在响应国家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方面可能速度不一,对新
推出的外遮阳产品和一体化节能窗成品接受度需要一定的培育期,也会导致公司成品板块生产资源出现闲
置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澳洲窗饰定制市场对优秀销售员的需求较大,对优秀销售员的抢夺也日趋激烈,为配合公司新一
年的门店扩张计划,在新增门店的优秀销售员招聘方面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满足的风险;公司面料、成品板
块,熟练操作技工受到“劳务用工群体向内地回流、薪酬要求上涨”等因素影响,造成技工供给比较紧张,
而且我们预计熟练技工的需求紧张还将持续较长时间;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加快,高素质管理人才出现短
缺,人才补充和培养的压力较大,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整
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
       3、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澳元的汇率波动,中国央行在现行各国竞相宽松的背景下对人民币汇
率的操作意向难以明朗化,同时澳元汇率近两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外币资产的保值增值压力较大。
当发生人民币对美元、澳币汇率短期剧烈升值,可能对短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KRS公司在澳洲市场存在并购、扩张的资金需求,加上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
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也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按现行信贷形势,在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本抬高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5、政策风险
       节能行业发展普遍具有一定的“政策主导、法规驱动”特性,按照遮阳节能产业在欧美发达市场的发
展规律,结合国内政策导向,公司率先对外遮阳成品和一体化节能窗进行了技术储备和产能准备。虽然按
照政策规划的进度和预测的市场规模,公司产能将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排除“政策推进缓慢、标
准变更”的情况下出现产能闲置和产品失败的风险。
       6、KRS公司整合风险
       KRS公司仍为独立运营的澳交所上市公司,公司对其提出的整合措施也将受到法律、人文、公司文化、
财务状况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93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内自然人         45.87%       72,480,176        54,360,132 质押                     72,000,000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3.67%        5,800,000         4,350,000
卢亚群           境内自然人          1.42%        2,250,000         1,687,500
顾雷勇           境内自然人          0.90%        1,423,102
沈付兴           境内自然人          0.81%        1,278,931
朱军             境内自然人          0.63%        1,000,000
胡玉兰           境内自然人          0.62%          977,800
陈志彬           境内自然人          0.57%          905,669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其他                0.55%          875,506
因子精选策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郭剑             境内自然人          0.51%          8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卢先锋                                                                  18,120,044 人民币普通股           18,120,044
徐佩飞                                                                   1,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0,000
顾雷勇                                                                   1,423,102 人民币普通股            1,423,102
沈付兴                                                                   1,278,931 人民币普通股            1,278,931
朱军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胡玉兰                                                                    977,800 人民币普通股                  977,800
陈志彬                                                                    905,669 人民币普通股                  905,6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                                              875,506 人民币普通股                  875,506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郭剑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蔡素梅                                                                    6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699,900
                                   卢先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卢亚群女士为卢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锋先生之妹。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说明
                                   一致行动人。
                                   股东\"沈付兴\"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1,278,931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78,931 股。股东\"陈志彬\"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05,669 股,实际合计持
(如有)
                                   有 905,669 股。股东\"蔡素梅\"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99,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99,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卢先锋                  54,360,132                                        54,360,132 高管锁定股
徐佩飞                   4,350,000                                         4,350,000 高管锁定股
卢亚群                   2,250,000          562,500                        1,687,500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1 日
卢成坤                    150,000                                           150,000 高管锁定股
潘祥江                    135,000                                           135,000 高管锁定股
孟凡龙                    100,000                                           100,000 高管锁定股
合计                    61,345,132          562,500               0       60,782,632        --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1,362,480.00元,下降比例为93.16%,主要原因是
银行票据背书支付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24,330,227.17元,上升比例为36.21%,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销售额增加,且其中信用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4,693,989.79元,上升比例为96.71%,主要原因
是海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8,114,914.60元,下降比例为88.04%,主要原
因是待抵扣进项税额下降所致。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706,585.39元,下降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短期
借款偿还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234,355.75元,上升比例为45.58%,主要原因
是澳洲公司暂收金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19,314,659.64元,上升比例为
205.15%,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KRS公司及国内分部外销额增长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57,367,044.33元,上升比例为139.43%,
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KRS公司及国内分部外销额增长带来成本增长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50,801.93元,上升比例为
196.39%,主要原因是本期内销收入增值税额上升所致。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51,843,324.31元,上升比例为
3352.89%,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KRS公司所致。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1,289,061.93元,上升比例为143.02%,
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KRS公司所致。
     (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3,874,660.65元,上升比例为513.2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267,576.45元,上升比例为
127.18%,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上升所致。
    (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37,665.16元,上升比例为176.20%,
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额上升所致。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51,468.55元,上升比例为402.26%,
主要原因是本期额外支出上升所致。
    (1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307,317.58元,下降比例为
124.37%,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及应纳税所得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5,017,170.22元,下降
比例为193.06%, 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率下降所致。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明细项目的大幅变动主
要原因是本期合并KRS公司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1,362,318.17元,下降
比例为160.74%, 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升导致资金流出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2,897,889.43元,下降
比例为100%, 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利息支出额上升导致资金流出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4,172,889.02元,下降
比例为63.66%;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0.02元,下降比例为50%。导致本期净
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国内分部产销规模及净利润同比略增,但因并购新增的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以及澳洲KRS公司并购整合期业绩出现亏损,使得总体净利润出现下降。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6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7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净利润下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国内分部营收仍保持了稳定增长,加上对比上年同期新增澳洲分部的营收规模,使得
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达到1.77亿元,同比增幅达205.15%。
    我们认为,对澳洲公司的并购使得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上量明显,为公司深度挖掘产品及行业利润创造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了良好条件,公司未来业绩有望重回快速增长的轨道。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增减比例                原因
   阳光面料            63,877,074.04           58,160,108.36             9.83%               销售增长
 窗饰及遮阳           113,597,693.96                                    100.00%          同比新增合并范围
     合计             177,474,768.00           58,160,108.36            205.15%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策略开展各项工作。公
司经营层紧密围绕“对国际消费者的理解、品牌与人才的双向流动、成本协同、信息化建设”等经营方针
开展工作,国内分部、澳洲分部在“市场、生产、技术开发、信息化建设、投资建设、管理规范”等方面
取得的工作进度均基本符合预期,分别没有发生影响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的重大变化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防范市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完善分析监测机制,提高资源调配和响应的能力,做好生产资源短缺或闲
置的双向风险控制工作。
     2、防范人力资源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快对人力资源经营系统建设和员工激励计划的研究,以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凝聚力。
     3、防范外汇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将在可控范围内积极运用一些如结算币种、定价策略、避险工具等技术手段来防范风险,但我们
认为这些手段的避险效果依然有限。
    4、防范资金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围绕长、短期资金规划,跟踪再融资政策和信贷政策动向,妥善安排资金筹措渠道和额度,最
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
    5、防范政策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产业政策的风险最终落脚点也是市场风险,故公司将不断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工作。
    6、防范KRS公司整合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注重查找并分析整合中法律、人文、公司文化、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不融合现象,采取有针对性
的措施予以积极化解,不断在协调中求统一。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不适用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人卢先锋先生、股东徐佩飞                                                        2011 年 1 月 13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      2011 年 01 月 13
                 女士、卢亚群女士、卢成坤                                                        日至 2014 年 1     履行完毕
                                            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日
                 先生、顾伟祖先生、肖长江                                                        月 13 日
                                            购该部分股份。
                 先生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在卢先锋先生的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011 年 01 月 13                      承诺得到
                                                                                                 职期间及离职半年
                 人卢先锋先生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日                                        严格履行
                                                                                                 内,长期有效。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卢先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在卢先锋先生的任
                 股东徐佩飞女士、卢成坤先                                     2011 年 01 月 13                      承诺得到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卢先锋                       职期间及离职半年
                 生、卢亚群女士                                               日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                              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内,长期有效。
再融资时所作承                              的公司股份。
诺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在本人的任职期间
                 股东顾伟祖先生、肖长江先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011 年 01 月 13
                                                                                                 及离职半年内,长 履行完毕
                 生承诺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日
                                                                                                 期有效。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1 年 1 月 13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 2011 年 01 月 13
                 作为公司上市前其他自然                                                  日至 2012 年 1 履行完毕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日
                 人股东                                                                  月 13 日
                                           该部分股份。
                                            (1)、本人目前未从事,将来也不
                                            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先锋新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先                                     2010 年 01 月 30                      承诺得到
                                            材料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                       长期有效
                 锋先生                                                       日                                    严格履行
                                            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
                                         益等)从事与先锋新材料构成竞争
                                         关系的业务。 (2)、对于本人将
                                         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
                                         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
                                         务与先锋新材料有竞争或构成竞
                                         争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先锋新材料
                                         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业中
                                         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转让给先
                                         锋新材料。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
                                         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公平合理,及
                                         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
                                         的基础上确定的。 (3)、本人承
                                         诺不向业务与先锋新材料及其下
                                         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
                                         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
                                         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秘密。
                                         (4)、本人承诺赔偿先锋新材料因
                                         本人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遭
                                         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如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基本养老、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
                                         项社会保险,或被要求交纳滞纳
                                         金、罚款;或因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基本养老、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先 基本医疗五项社会保险或被要求      2011 年 01 月 13                   承诺得到
                                                                                               长期有效
                 锋先生                  缴纳滞纳金、罚款而造成损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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