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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us
               l
       2014 年 10 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凡龙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907,483,720.84                        695,722,906.15                    3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
                                               670,302,557.93                        657,610,437.09                     1.93%
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4.2424                                 4.16                   1.98%
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8,983,965.81                    13.57%        200,628,069.17                 2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763,675.63                    -37.35%        20,592,120.84                 18.34%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894,771.87                 55.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0.2525                56.25%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40.00%                  0.13                18.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40.00%                  0.13                18.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0.45%                 3.10%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68%                    -0.38%                 2.83%                 0.59%
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19.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60,768.9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943.0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6,444.06
合计                                                                           1,735,801.69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公司面料产能方面,在应对客户多样性需求时,可能出现生产资源局部超配或短缺的矛盾,对总体产
能的释放将产生影响;遮阳成品方面,国内市场在响应国家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方面可能速度不一,对新
推出的外遮阳产品和一体化节能窗成品接受度需要一定的培育期,也会导致公司成品板块生产资源出现闲
置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劳务用工群体向中西部回流,熟练技工供应紧张且伴随薪酬上涨,对公司面料产能和新增成品板
块产能的技工供给产生影响,预计具备熟练技能的工种岗位的需求紧张程度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公司海
外客户国别范围继续扩大,能熟悉并适应不同区域市场的销售人才需求也日趋紧张,特别是发展所需的终
端销售、区域常驻型人才的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绩效考核的深化及管理人员的“淘劣选优”,必然出
现高素质管理人才补充和培养的较大需求,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
     3、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本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受“QE退出、人民币国际化
等”复杂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应对汇率变动的避险手段仍然有限,无法完全消除其对业绩波动的影响。
特别是如果发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短期剧烈升值,可能对短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
     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已基本投放完毕,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还存在
一定的资金缺口,在国内信贷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本抬高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5、政策风险
     节能行业发展普遍具有一定的“政策主导、法规驱动”特性,按照遮阳节能产业在欧美发达市场的发展
规律,结合国内政策导向,公司率先对外遮阳成品和一体化节能窗进行了技术储备和产能准备。虽然按照
政策规划的进度和预测的市场规模,公司产能将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排除政策推进缓慢、标准变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更的情况下出现产能闲置和产品失败的风险。
       6、KRS公司整合风险
       KRS公司仍为独立运营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公司对其提出的整合措施将受到法律、人文、公司文化、
财务状况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1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内自然人     45.87%     72,480,176        54,360,132        质押       72,000,000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3.67%      5,800,000        4,350,000
卢亚群                      境内自然人      1.90%      3,000,000        2,2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          其他          1.71%      2,697,21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
                              其他          1.16%      1,827,581
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
                            国有法人        1.01%      1,600,000
坝财务有限公司
郭剑                        境内自然人      0.51%       80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682,940
蔡素梅                      境内自然人      0.39%       609,617
陈如明                      境内自然人      0.38%       6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卢先锋                                                 18,120,044 人民币普通股                         18,120,0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
                                                         2,697,217 人民币普通股                           2,697,217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                     1,827,581 人民币普通股                           1,827,58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限公司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
徐佩飞                                                     1,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0,000
郭剑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卢亚群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2,940 人民币普通股                               682,940
蔡素梅                                                        609,617 人民币普通股                               609,617
陈如明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卢先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卢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群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妹。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蔡素梅\"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09,617 股,实际合计持有 609,617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卢先锋       35,860,000      8,965,000         27,465,132        54,360,132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徐佩飞        2,900,000       725,000          2,175,000          4,35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卢亚群        1,500,000       375,000          1,125,000          2,25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郭剑          300,000         800,000           500,000              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桑维苗        126,562         253,124           126,562              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卢成坤        100,000          25,000            75,000            15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王玉华         75,000         160,000            85,000              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王英民         56,250         112,500            56,250              0           高管锁定股       2014/8/9
       潘祥江         75,000          7,500             67,500            13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
       顾伟祖        100,000          25,000            95,000            170,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2/23
                                                                                      首发后个人类限
       孟凡龙           0                              100,000            100,000                        2015/9/4
                                                                                           售股
       肖长江         20,000          20,000                                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合计         41,112,812      11,468,124        31,870,444        61,515,132          --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60,022,155.48元,上升比例为103.17%,主要原因
是本报告期新增贷款带来资金余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1,190,000.00元,下降比例为66.48%,主要原因是
银行票据背书支付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29,980,405.74元,上升比例为49.24%,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销售额增加,且其中信用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4,127,670.84元,上升比例为104.58%,主要原因是
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10,459,193.54元,下降比例为83.67%,主要原因
是海关保证金退回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42,282,408.67元,上升比例为587%,主要原
因是并购KRS公司股权金额上升所致。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3,794,478.57元,上升比例为293.41%,主要原因
是一体化节能窗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开发支出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496,056.00元,上升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申请
海外专利支出额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5,000,000.00元,上升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本
期新增贷款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4,143,970.48元,上升比例为32.52%,主要原因是
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11)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8,256,718.84元,上升比例为172.48%,主要原因
是本期订单金额增加所致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数下降额为2,025,556.09元,下降比例为55.69%,主要原因是
税费上缴导致余额下降所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3)报告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22,000.00元,上升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短期
借款的应付利息所致。
    (14)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数上升额为174,378,000.00元,上升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
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5,925,170.04元,上升比例为32.04%,
主要原因是并购活动带来中介费用、差旅支出等增加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80,269.17元,上升比例为124.41%,
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13,732.68元,上升比例为55.52%,
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上升所致。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342,701.52元,下降比例为39.13%,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额下降所致。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743,700.56元,上升比例为49.75%,
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及应纳税所得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4,316,678.98元,上升比例
为55.97%, 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17,526,416.78元,下降比例
为287.49%, 主要原因是并购KRS公司导致资金流出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78,068,333.37元,上升比例
为2064.14%,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贷款带来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结构中维持了遮阳面料销售占比的绝对地位,内、外销两方面的销量均保持了
稳定的增长。
    外销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抓住传统市场复苏的契机,重点执行“重渠道、拓终端”的策略,进一步深
挖渠道资源和重视终端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同时加大了区域业绩挂钩,区域资源向空白地点、竞争对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手薄弱或退出区域的集中投入,通过网络覆盖面的增大,提升了销量。
    内销增长的原因主要在于总结分析不同区域销售特点,不断开发或增加区域性品规投放数量,辅以竞
争性手段来消化历史库存,并向更多消费者传播公司品牌,进而促进了销量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澳洲KRS公司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报告期,公司全
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因实施对澳洲KRS公司的并购所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各类中介费用、
融资利息)导致录得净亏损额为429.24万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策略开展各项工作,
在市场、生产、技术开发、投资建设、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均基本达到预定进度,没有发生影响年度经
营计划实现的重大变化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本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受“QE退出、人民币国际化
等”复杂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并且波动趋势复杂。虽然公司采取了一些避险措施来加强外汇管理,但仍难
以消除其影响;如果当发生人民币短期剧烈升值时,不可避免地将对短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随着劳务用工群体向中西部回流,熟练技工供应紧张且伴随薪酬上涨,对公司面料产能和新增成品
板块产能的技工供给产生影响,预计具备熟练技能的工种岗位的需求紧张程度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公
司海外客户国别范围继续扩大,能熟悉并适应不同区域市场的销售人才需求也日趋紧张,特别是发展所
需的终端销售、区域常驻型人才的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绩效考核的深化及管理人员的“淘劣选优”,
必然出现高素质管理人才补充和培养的较大需求,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公司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公司将努力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向“人力资源经营”的
转变,以各种手段来促进人员效率提升和人力资源增值,以更好迎接未来更大的考验。
    (3)、资金风险
    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已基本投放完毕,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还存
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在国内信贷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本抬高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将以资金计划为抓手,高效运营资金,并紧密跟踪市场资金成本的变动情况,为未来资金筹措渠道
和低融资成本方式做好规划工作。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制人卢先锋先生、股东徐                                                2011 年 1 月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                          2011 年 01 月 13 日 13 日至 2014       履行完毕
                                                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
                       卢成坤先生、顾伟祖先                                                  年 1 月 13 日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生、肖长江先生
                                                分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在卢先锋先生的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任职期间及离职 承诺得到严
                                                                       2011 年 01 月 13 日
                       制人卢先锋先生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半年内,长期有 格履行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效。
                                                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卢先锋先生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在卢先锋先生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时所作承诺             股东徐佩飞女士、卢成坤                                                任职期间及离职 承诺得到严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2011 年 01 月 13 日
                       先生、卢亚群女士                                                      半年内,长期有 格履行
                                                二十五;卢先锋先生离
                                                                                             效。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在本人的任职期
                       股东顾伟祖先生、肖长江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承诺得到严
                                                                       2011 年 01 月 13 日 间及离职半年
                       先生承诺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格履行
                                                                                             内,长期有效。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1 年 1 月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员、作为公司上市前其他                          2011 年 01 月 13 日 13 日至 2012       履行完毕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
                       自然人股东                                                            年 1 月 13 日
                                                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在本人的任职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承诺得到严
                                              2011 年 01 月 13 日 间及离职半年
员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格履行
                                                                内,长期有效。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1)、本人目前未从
                      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
                      何直接或间接与先锋
                      新材料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任
                      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合资
                      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
                      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
                      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
                      先锋新材料构成竞争
                      关系的业务。 (2)、
                      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
                      现的下属全资、控股、
                      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
                      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先
                      锋新材料有竞争或构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 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承                                      承诺得到严
                                              2010 年 01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先锋先生              诺在先锋新材料提出                                         格履行
                      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
                      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
                      股份优先转让给先锋
                      新材料。本人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
                      价格是在公平合理,及
                      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
                      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
                      确定的。 (3)、本人
                      承诺不向业务与先锋
                      新材料及其下属企业
                      (含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或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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