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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此,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标准;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

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

规定。

2、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原《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执行该项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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