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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44 号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按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20万元、12,979万元、9,759万元、24,236万元,各季度大幅波动且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的47.06%;报告期内节能燃烧、垃圾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73%、41.48%,连续两年大幅上升。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特征、疫情影响、以往年度业务季节波动特点等,分析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说明收入函证及截止性测试情况。

(2)请结合节能燃烧、垃圾发电业务近三年主要订单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等,补充说明毛利率连续两年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结转跨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报告期初和期末,蓝天环保分别欠你公司8,119万元、7,817万元。蓝天环保承诺每年还款,你公司根据其近期还款情况、财务指标和现金流,对该部分款项以账龄形式计提坏账,报告期初和期末分

别计提坏账准备3,021万元、3,709万元。年审会计师连续两年就上述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2020年以来蓝天环保实际还款情况,是否与每年承诺还款计划一致。

(2)年报显示,蓝天环保涉及大量的买卖合同纠纷。请你公司结合其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履约能力的变化等,说明蓝天环保承诺每年还款的可行性,是否已提供履约保障措施,你公司仅根据承诺函对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是否谨慎、合理。

(3)请你公司按照不同计提比例测算蓝天环保坏账计提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并说明是否有消除保留意见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预期时间。

(4)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就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替代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结合该事项对公司盈亏性质的影响,对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合规性,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3. 报告期内,你公司先后处置控股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宝源”)、北票市科融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水务”)全部股权,以及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英诺”)部分股权,处置完成后持有北京英诺29.31%股权,丧失对北京英诺的控制权,合计确认处置收益794万元,占你公司净利润的61%。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对睢宁宝源仍有15,900万

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1,650万元。

(1)请你公司结合处置子公司资金收款、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等情况,说明出售各子公司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出售各子公司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评估情况等,说明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对睢宁宝源担保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仍未解除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你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因股权转让而导致对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3)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发展、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出售子公司是否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2018年12月25日,你公司向交通银行借款2,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7日,你公司于2020年1月21还款本金713万元,剩余未还款项共计1,487万元,后经法院调解,你公司应于2020年10月17日前偿还700万元,2021年10月17日前偿还800万元及全部利息,而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仍欠银行1,487万元。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17,243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按照调解要求按期还款的原因,上述银行存款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有息债务逾期的情形。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余额为21,917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3,935万元,其中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2,833万元,占比为53.62%。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是否就相关应收账款采取诉讼等有力的追讨措施,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

(2)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名称、欠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金额及相关交易背景;详细说明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逾期回款的情形,如是,请结合相关客户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仍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合理性和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为7,915万元,占存货余额的54.67%,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228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及相应金额、存储情况及现状,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行业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等因素,说明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发出商品真实性、准确性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及主要结论。

7.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金额为3,6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7.75%。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你公司预付账款金额持续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前五大预付供应商的名称、形成原因及合理性,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676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应收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交易背景,结合其财务状况和相关票据期后承兑、贴现等处置情况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 报告期初和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未抵消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余额均为8,447万元,且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款项客户名称、形成的过程及未合并抵消的原因,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年报显示,因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你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安装调试的合同进行调整,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1,002万元,占你报告期内净利润的77.1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述合同的具体内容、相关合同约定,并结合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要求说明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情况,对你公司各项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 2021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对2018年末和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均调减3,545万元,对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调增8,735元,相应调减净资产,而未调减净利润。此外,上述差错更正未经会计师审计或鉴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调整上述会计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调整的过程、依据及计算方法等,未相应调整净利润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请年审会计师明确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要求,说明是否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鉴证或全面审计。

12. 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节能燃烧、污水处理、垃圾发电、危废产业建设、氢能源和雄安新区环境治理等业务。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各项业务近3年的收入、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是否为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表述是否准确、合理。

13. 你公司年报中第16页关于营业收入构成比例、第160页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明细等存在多处错误,请核实并披露更正公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2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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