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昌红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970万元(含税)后的余额45,03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4月2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柏明胜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与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7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及中天国富与相关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1年4月8日余额(元)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元)2024年3月31日专户余额(元)账户状态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543030.00118,795.16118,855.22正常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260078801600001530125,300,000.00----已于2023年8月17日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21162325,000,000.00630,026.87631,889.09正常
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3688804264760.0013,635,996.0925,953.24正常
合计450,300,000.0014,384,818.12776,697.55--

注1:2021年10月,公司新增浙江柏明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深圳柏明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12月,经董事会授权,浙江柏明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初始存放金额450,3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47,737,735.85元的差异为2,562,264.15元,系支付的可转债发行费用。

注3: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相应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3年9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3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47,737,735.8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2,890,752.72
其中:2024年1-3月投入募集资金13,635,996.09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83,156,901.65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80,001,512.83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86,096,342.15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15,929,714.42
募集资金余额776,697.55
减: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0.00
截止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776,697.55

截止2024年3月31日,募投项目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完成。鉴于“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建成后节余募集资金776,697.5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计划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54303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21162
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368880426476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与中信证券、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