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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概况 ...... 5

二、主营业务介绍 ...... 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7

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 8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 14

一、行业风险 ...... 14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 15

三、募投项目风险 ...... 18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的风险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21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21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1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1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2

五、发行数量 ...... 22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2

七、限售期 ...... 23

八、上市地点 ...... 23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3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4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 25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 25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 27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 27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 27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 27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27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 28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9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 30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1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 32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保荐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部中信证券内核部
内核工作中信证券投行业务的内部审核工作
汤臣倍健/发行人/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章程《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保荐书/本上市保荐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YHEALTH CO., LTD
法定代表人:林志成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汤臣倍健
股票代码:300146
上市时间:2010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1,020,554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19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三街3号
邮政编码:510663
电话号码:020-28956666
传真号码:020-28957901
公司网址:www.by-health.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进出口;餐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中草药种植;汽车租赁;住房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游览景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介绍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主营业务为膳食营养补充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膳食营养补充剂指以维生素、矿物质及动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补充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和生物活性物质,达到提高机体健康水平和降低疾病风险的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食品制造业(C14)”。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按品牌分类,发行人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品矩阵,主要品牌包括“汤臣倍健”、“健力多”、“健视佳”、“健甘适”等品牌,其中婴童营养补充剂品牌“Pentavite”、澳大利亚益生菌品牌“Life-Space”为公司2018年通过收购先后获得。公司主要品牌情况如下所示:

品牌推出 时间产品定位主要销售渠道
汤臣倍健1995年全系列膳食营养补充剂线下药店、商超;线上电商平台
BYHEALTH2019年全系列升级版膳食营养补充剂线上电商平台
健力多2012年关节营养线下药店、商超;线上电商平台
Life-space2018年购买益生菌补充剂线下药店、母婴店等、线上电商平台
健视佳2016年眼部营养线下药店、商超;线上电商平台
健甘适2020年肝草本营养线下药店、商超;线上电商平台
健乐多2015年运动营养线上电商平台为主
天然博士2017年孕婴童膳食营养补充剂线下母婴店;线上电商平台
品牌推出 时间产品定位主要销售渠道
Pentavite2018年购买婴童营养补充剂线下母婴店;线上电商平台

按剂型分类,公司产品可分为片剂、粉剂、胶囊三大类,三者合计占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85%。片剂为发行人最主要的剂型,其2020年营收占比为37.70%,其次为粉剂(20.92%)和胶囊(20.23%)。公司的“其他”品类主要系膳食营养补充剂礼盒等产品。公司具体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片剂229,782.4437.70%206,244.3039.20%194,334.3544.67%
粉剂127,509.7820.92%110,334.6420.97%80,438.1118.49%
胶囊123,321.2420.23%106,549.2820.25%103,254.2923.73%
其他128,876.6421.15%103,051.7219.58%57,050.8113.11%
合计609,490.09100.00%526,179.94100.00%435,077.56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额964,026.26833,071.03979,044.55
负债总额269,788.58239,931.80290,249.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3,355.00599,217.40559,178.6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609,490.09526,179.94435,077.56
营业利润178,872.01-46,541.64110,259.72
利润总额176,868.60-42,486.84112,898.69
净利润156,609.61-41,504.5790,843.1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425.12-35,588.96100,218.5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36.44153,652.01134,905.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76.58-24,920.05-404,09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60.56-126,506.04174,404.86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毛利率62.81%65.78%67.66%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前)23.97%-6.50%19.00%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后)18.00%-7.87%17.3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0.96-0.240.69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2-0.290.63
每股净资产(元)4.393.793.81
流动比率(倍)2.172.172.75
速动比率(倍)1.781.742.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18.50%16.62%17.4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3.8931.4123.15
存货周转率(次/年)2.812.552.57

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产品技术

公司坚持产品研发工作,拥有一支由资深保健食品研发专家、医学专家、营养学研究人员、微生物研究人员等两百余人组成的专业研发团队,涵盖科技中心、品质保证中心等多个一级部门,并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博士工作站5个省级及以上创新研究平台。

公司聚焦“新功能、新原料、新技术”创新性研发,建立了全面、科学的膳食营养补充技术体系,拥有个性化数据模型算法,建立了营养健康知识图谱与个性化营养素定制平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42个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112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9项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红景天袋泡茶2004.05.082009.02.18ZL200410027068.5发明继受取得
2可延缓衰老的复合胶囊2013.01.292014.03.26ZL201310034852.8发明原始取得
3一种骨胶原高钙片2011.12.152013.11.27ZL201110420485.6发明原始取得
4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组合物、其制备方法及应用2010.09.252014.01.08ZL201010291311.X发明继受取得
5天麻酸枣仁复合胶囊2013.02.212014.08.27ZL20131005594.9发明原始取得
6辅助降血糖的苦瓜葛根片2013.01.282014.10.22ZL201310032990.2发明原始取得
7银杏叶提取物鱼油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3.05.162014.10.29ZL201310182105.9发明原始取得
8以乳矿物盐为原料的增加骨密度的片剂及其制备方法2013.02.212014.11.19ZL201310055816.X发明原始取得
9复方阿胶参芪片剂及其制备方法2013.01.282014.12.17ZL201310032946.1发明原始取得
10鳕鱼肝油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3.06.182014.12.24ZL201310241616.3发明原始取得
11珍珠粉维生素CE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3.05.162015.01.14ZL201310182570.2发明原始取得
12可以改善胃肠功能的硬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3.06.182015.01.14ZL201310241657.2发明原始取得
13左旋肉碱茶多酚片及其制备方法2013.05.162015.02.11ZL201310182569.X发明原始取得
14一种稳定性好的改善记忆力组合物、胶囊以及制备方法2013.06.242015.05.27ZL201310253539.3发明原始取得
15食品营养强化组合物及其应用、保健食品及其制备方法2014.05.232016.01.13ZL201410222111.7发明原始取得
16一种维生素B12的测定方法2014.07.152016.03.16ZL201410337148.4发明原始取得
17一种辅助降血脂的保健组合物及软胶囊2014.10.112016.04.06ZL201410536072.8发明原始取得
18一种改善软胶囊漏油的生产工艺2015.01.282016.09.14ZL201510045045.5发明原始取得
19一种β-胡萝卜素的检测方法2015.10.222017.01.25ZL201510696097.9发明原始取得
20一种保健软胶囊及其制备工艺2014.05.232017.05.10ZL201410222974.4发明原始取得
21一种组合物、用途及保健品2014.12.022017.06.23ZL201410718902.9发明原始取得
22一种组合物、用途及保健品2014.12.022017.08.29ZL201410718875.5发明原始取得
23一种组合物、用途及保健品2014.12.022017.08.29ZL201410718887.8发明原始取得
24一种低聚木糖含量的检测方法2015.07.162017.08.29ZL201510420645.5发明原始取得
25药物组合物及其应用、保健食品、药物制剂2014.09.022017.09.01ZL201410443388.2发明原始取得
26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保健品及其制备方法2014.05.232017.10.10ZL201410222036.4发明原始取得
27一种软胶囊化胶方法2015.01.072017.10.10ZL201510009159.4发明原始取得
28一种具祛痤疮功效的组合物及其应用、制剂2015.02.062017.10.10ZL201510063952.2发明原始取得
29一种促进排铅的组合物及其应用2014.10.222017.11.07ZL201410568834.2发明原始取得
30一种中药泡腾片2015.03.122017.12.01ZL201510108581.5发明原始取得
31一种大豆磷脂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4.09.032018.01.02ZL201410447157.9发明原始取得
32一种抗氧化组合物及其应用、保健食品2015.08.192018.02.09ZL201510510865.7发明原始取得
33一种螺旋藻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制剂2014.11.032018.04.03ZL201410608856.7发明原始取得
34一种组合物及其用途、保健品及其制备方法2014.12.22018.04.03ZL201410718903.3发明原始取得
35一种具有减肥和降血脂功效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用途2014.12.012018.07.27ZL201410720263.X发明原始取得
36一种改善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与用途2014.12.012018.08.21ZL201410718847.3发明原始取得
37一种蜂胶软胶囊深加工产品中栀子苷含量的检测方法2016.07.062018.10.30ZL201610528600.4发明原始取得
38一种组合物及其应用和制剂2014.12.162018.11.16ZL201410784652.9发明原始取得
39一种降尿酸组合物及其制剂2015.12.112019.01.25ZL201510918469.8发明原始取得
40一种降尿酸组合物及其制剂2015.12.112019.02.22ZL201510925081.0发明原始取得
41一种胆固醇含量的检测方法2016.07.062019.03.19ZL201610529214.7发明原始取得
42一种明胶胶囊中胭脂红酸含量的检测方法2017.04.142019.04.09ZL201710243875.8发明原始取得
43一种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6.12.092019.05.07ZL201611131900.5发明原始取得
44一种明胶胶囊中诱惑红和/或日落黄含量的深加工检测方法2017.04.202019.07.02ZL201710261036.9发明原始取得
45一种复合维生素缓释片胶囊2016.12.282019.09.06ZL201611234278.0发明原始取得
46一种蜂胶复合物的深加工制备及质量控制方法2016.11.032019.11.12ZL201610967859.9发明原始取得
47一种蜂胶复合物的深加工制备和质量控制方法2016.11.032019.11.12ZL201610967860.1发明原始取得
48载维生素A及其衍生物的环糊精-金属有机骨架复合物和维生素A及其衍生物的深加工方法2017.03.142019.11.12ZL201710151028.9发明原始取得
49一种有机合成色素含量检测方法2016.04.252019.12.10ZL201610260043.2发明原始取得
50一种螺旋藻组合物及其制剂2016.01.132020.01.07ZL201610025377.1发明原始取得
51一种丙氨酰-酪氨酸含量的检测方法2017.07.072020.03.06ZL201710551410.9发明原始取得
52一种柑橘皮活性提取物及其提取工艺和应用2010.05.252013.06.12ZL201010188834.1发明原始取得
53一种护肤组合物及其应用、保健品2017.11.212020.07.28ZL 201711163108.2发明原始取得
54一种缓解关节疼痛的组合物及其保健品、应用2019.06.122020.07.28ZL 201910505130.3发明原始取得
55一种蛋白粉及其制备方法2019-3-12020-11-24ZL201910156989.8发明原始取得
56一种从绿茶中分离提取有效成分的制备方法2019-4-92020-11-24ZL201910278867.6发明原始取得
57一种骨碎补提取物的生产方法2019-6-32020-11-24ZL201910474906.X发明原始取得
58一种从越橘中分离提取有效成分的方法2019-8-282020-12-8ZL201910799529.7发明原始取得
59一种从葡萄籽中分离提取有效成分的制备方法2019-3-202020-12-22ZL201910210998.0发明原始取得

上述发明专利权均在有效状态。其中,第1项由唐兵于2010年转让予发行人,第4项由北京信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转让予发行人;除第52项为发行人与广东药科大学共同所有外,其余发明专利权均为发行人单独所有。

(二)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从成立以来,就将科研经费投入列入预算计划,也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经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
2020年13,995.242.30%
2019年12,604.132.40%
2018年10,348.992.38%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一、行业风险

(一)疫情风险

境内业务方面,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主要从事膳食营养补充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并不属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但由于线下药店、商超渠道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疫情爆发对公司线下药店、商超等门店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2020年公司境内线下渠道主营收入约占境内主营业务收入的

71.21%,同比增长1.44%。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线下渠道销售造成的影响逐渐改善,但是海外疫情仍相对严峻,其持续时间、影响范围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境外业务可能仍将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政策风险

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及贸易壁垒日趋严重,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及其他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拓展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澳大利亚境外子公司LSG的主要产品销售区域为澳大利亚和中国,自2018年公司收购LSG后,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LSG 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和5.6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0%和9.30%。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发酵,导致相应的贸易环境出现波动,则可能存在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

由于行业的终端客户主要是社会大众消费者,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受消费需求驱动,较大程度上受到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影响。近年来,我国GDP增速受全球经济形势下滑、贸易壁垒增加和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影响,呈现降低的趋势,未来宏观经济走势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间接影响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

和消费支出。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出现大幅降低、消费支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或上下游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市场容量迅速扩大,公司面临因国际领先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大型药企和食品企业介入等而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尤其是海外品牌借助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逐步改变行业竞争生态,给行业带来更多不确定性。若不能在新产品研发、销售渠道、品牌、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五)《电子商务法》相关风险

《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初实施,对澳洲代购市场造成一定冲击,LSG部分线下渠道商退出、转型或调整库存,导致线下销售收入下滑,2018年和2019年LSG线下销售收入分别为12,610.80万澳元和5,270.30万澳元,同比下降

58.21%。虽然公司进一步加大主动管理规模及拓展新的电商平台等措施,2020年LSG跨境电商渠道收入同比上升74.40%,占LSG对外销售收入的51.41%,减弱了电商法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若后续国家继续加大对《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或出台新的监管法律、法规或政策对跨境电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则可能对LSG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

随着消费者以及监管机构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膳食营养补充剂生产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但如果产品出现相关问题,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若公司在产品原料采购、生产与销售环节未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未能及时发现原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进而导致不合格产品面世甚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对

公司的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原料采购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品种较多,生产需要的原料采购量和种类较多,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原料需求不断增加,可能出现某些原料供应量短缺,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销售需求,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积极开展供应链管理,原材料价格波动处于可控范围。但是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随原材料涨价而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业务与新项目的风险

作为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的领导企业之一,公司致力于为用户健康创造价值,坚持“一路向C”的核心原则,在消费者健康领域不断推出新品牌,并尝试开展各项新业务。新品牌、新业务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要在运行中不断摸索、实践、融合和总结,能否达到公司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四)跨境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公司于2018年8月通过设立子公司汤臣佰盛完成对LSG的现金购买并取得控制权,并于2019年7月完成对汤臣佰盛剩余46.67%股权的收购,从而间接持有LSG100%股权。LSG运营主体位于澳大利亚,与公司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及达成整合效果,从公司整体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公司和LSG仍需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管理、业务拓展、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融合,但依然存在后续整合实施进展以及整合效果不达到预期,进而影响对海外募投项目效益实现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2018年末,公司因合并LSG形成的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216,566.12万元,受《电子商务法》实施影响,2019年LSG在澳洲市场的业绩未达成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LSG形成的商誉

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870.89万元,占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83%,占2019年剔除LSG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43%。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121,555.49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53%,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75%。若LSG未来在澳洲市场的经营状况或在中国市场业务推广不达预期等,公司将仍面临商誉减值风险,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六)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因合并LSG形成的无形资产为141,398.12万元,LSG无形资产主要是2018年合并澳洲LSG辨认的无形资产-品牌及客户关系。虽然LSG跨境电商渠道呈现较好增长态势,但由于《电子商务法》实施和并购后子公司管理及业务整合、渠道管理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LSG营业收入低于收购前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LSG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6,176.89万元并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16,853.07万元,占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56%,占2019年剔除LSG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59%。截至2020年末,LSG无形资产账面净额为59,084.51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52%,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76%。若LSG未来在澳洲市场的经营状况或在中国市场业务推广不达预期等,公司将仍面临无形资产减值风险,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七)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风险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并增加相应的折旧与摊销。在募投项目实施第二年,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和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占项目预计收入、项目预计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1%和55.16%,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进一步增长,完全达产年度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占项目收入和项目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5%和

13.61%,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上述生产性项目收益受到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及公司经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生产性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上述募投项目转固后新增的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自募投项目实施第二年起的5年内,非生产性项目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占2019年剔除LSG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为5.15%,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但是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非生产性项目新增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净利润和财务状况将带来不利影响。

(八)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比发行前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九)Life-Space产品境内业务渠道拓展风险

依托2020年1月公司取得的益生菌粉保健食品批文,“Life-Space”国内保健食品于3月开始铺货。虽然公司在积极推进相关渠道渗透和终端覆盖,但报告期内因疫情因素导致上市及铺货等相关进度有所滞后。如果后续“Life-Space”国内产品业务拓展持续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应不达预期以及商誉进一步减值。

三、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的部署,对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最终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实施

后,将对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需获得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GA)的生产许可后才能从事相关生产经营。项目已经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并向TGA递交生产许可申请,项目实施主体澳洲佰澳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的工厂主体及公共设施建设,于2021年第三季度接受TGA现场检查工作,于2021年底前取得TGA的生产许可证书。如果申请TGA生产许可的时间进度不及预期或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潜在障碍,将导致项目整体出现延迟或暂缓实施的情形,对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负面影响。

(二)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预计业务收入而做出的。实际经营中,项目的市场环境、政府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土地风险

目前公司无规划国土方面的相关违法处罚记录,现有土地不存在闲置的情形,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生产计划安排及资金安排等因素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环境的变动、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建设、土地闲置的情形。若发行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进度和规模进行建设,发行人将面临缴纳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交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四)新增产能无法得到有效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和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将新增片剂年产能64亿片,较2020年片剂产量的增幅

为79.40%,年均复合增速为11.36%;新增软胶囊年产能27亿粒,较2020年软胶囊产量的增幅为88.77%,对应年均复合增速11.17%,相关产品产能增速高于2020-2025年行业预计市场规模6.88%的年均复合增速。因此,在未来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竞争力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本次新增产能规划与未来市场的实际需求不匹配,进而使得公司新增产能无法得到有效消化的风险。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的风险

(一)审核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能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政策、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修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2021年4月22日。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20元/股,发行股数119,288,209股,募集资金总额3,125,351,075.8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方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孙惠刚45,801,5261,199,999,981.20
2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齐鲁中泰定增2号私募股权基金19,045,801498,999,986.20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62,595205,999,989.00
4珠海润格长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68,320200,909,984.00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25,190149,999,978.00
6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5,701,958149,391,299.60
7南京融京健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4,580,152119,999,982.40
序号认购方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伙)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3,818,702100,049,992.40
9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锦绣1号资产管理产品3,816,79399,999,976.60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16,79399,999,976.60
11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6,79399,999,976.60
12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6,79399,999,976.60
13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6,79399,999,976.60
合计119,288,2093,125,351,075.80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4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22.76元/股。

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2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2.09%。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9,288,209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2,535.11万元(含312,535.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155,729.28155,382.67
2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43,752.0343,752.03
3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9,074.4037,456.41
4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29,944.0029,944.00
5补充流动资金46,000.0046,000.00
合计314,499.71312,535.11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上市地点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保荐人对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具体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三)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发行人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上述决策行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决策程序。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751,240股,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股票598,200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8,900股,保荐机构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票29,370,498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除可能存在的少量二级市场投资外,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中信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也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异于正常商业条件的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保荐机构应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在发行人发生监管规定的情形时,对甲方进行专项检查等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对于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发行人应会同保荐机构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对于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不当情形,保荐代表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或发行人不予以配合的,发行人应按照保荐机构要求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
(四)其他安排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3-3-32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作为汤臣倍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通知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部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汤臣倍健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中信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3-3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宏敏
曾劲松
项目协办人:
何广锋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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