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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2-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

审核问询函>

回复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1.申请文件显示,交易对方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环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在本次交易之前,无锡市政持有上市公司21.51%的股份,未进行股份锁定安排。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持有上市公司21.51%的股份未进行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十五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923,438,236股,其中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持有413,639,291股,持股比例为21.51%。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城环科技将持有240,064,273股上市公司股份,城环科技为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政及城环科技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22%的股份,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2-3

《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十五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无锡市政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若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发生调整,上述锁定期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无锡市政已就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作出承诺,符合《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十五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无锡市政就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承诺。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控股股东无锡市政已就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作出承诺,符合《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十五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2-4

问题2.2021年2月5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上市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沈金浩因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沈金浩于3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前述事项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述事项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及《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针对沈金浩的调查已经结案,沈金浩已完成相关罚款缴纳义务并于2021年3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规定禁止的情形,前述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2-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2018年12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市政,实际控制人由沈金浩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为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无锡市政与沈金浩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无锡市政与沈金浩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股份转让完成过户且表决权委托安排开始实施之日起,除涉及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甲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沟通,并通过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等方式成为一致行动人,达到巩固乙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的目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城环科技,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市政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交易中,由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锡市政与沈金浩未一致行动,沈金浩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中行使了独立的表决权,不属于本次交易的收购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交易中收购人无锡市政及城环科技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沈金浩受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问题3.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标的为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废公司)和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废公司),业绩承诺方承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标的资产在交易补偿期间的承诺净利润金额合计不低于3,901.39万元、5,779.16万元和6,346.56万元;(2)

2-6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公司补偿期内业绩实现数低于承诺数或标的资产出现减值的,协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审核要求等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补偿金额予以调整。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业绩补偿协议是否存在延期安排,如是,披露具体情况;(2)业绩承诺中使用净利润数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中关于业绩承诺的规定;(3)补偿期内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分别应实现的最低净利润数;(4)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上述补偿调整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业绩补偿协议是否存在延期安排,如是,披露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1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城环科技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交易双方约定了本次交易若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的业绩承诺顺延安排,具体如下:

1、若本次交易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202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标的公司净利润金额合计不低于3,901.39万元、5,779.16万元、6,346.56万元;

2、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2024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净利润金额合计不低于3,901.39万元、5,779.16万元、6,346.56万元、6,230.87万元。

二、业绩承诺中使用净利润数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中关于业绩承诺的规定

交易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了实际净利润的确定原则为:

2-7

“补偿测算对象为标的资产所涉及之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于承诺年度期间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上述约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中关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应当以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的规定。

三、补偿期内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分别应实现的最低净利润数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若本次交易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2023年,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2024年。

根据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工废公司、固废公司2021年-2024年预测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工废公司2,715.604,223.014,702.914,695.68
固废公司1,185.791,556.151,643.651,535.19
合计3,901.395,779.166,346.566,230.87

工废公司主要对危废进行焚烧处置,固废公司主要对危废进行填埋处置。危废焚烧后的残渣仍然属于危废,需要进一步的填埋处置,因此,工废公司焚烧产生的残渣一部分由固废公司进行填埋处置,交易标的之间在业务上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存在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全部并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因此以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作为判断承诺净利润是否实现的口径有利于体现上述协同效应,兼顾了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且有助于交易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和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

四、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上述补偿调整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

2-8

协议所约定的“不可抗力”系指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方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该承诺是重组方案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承诺。除我会明确的情形外,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4号指引”)第五条:“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上述规定中重组方不得适用“4号指引”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承诺补偿是指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的例外情形。

综上,本次重组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所指“4号指引”的规定情形。为了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明确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约定,交易双方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删除了原《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相关内容。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9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双方已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如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延期安排作出明确约定;业绩承诺中使用净利润数指标是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中关于业绩承诺的规定;交易双方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是指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交易双方通过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删除了原《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补偿调整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问题4.申请文件及公开文件显示,(1)2001年8月25日,无锡市环境保护公司和无锡市锡环清洁服务站共同出资设立工废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05年7月27日,工废公司、无锡市协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固废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2014年12月,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以16,800万元收购工废公司51%股权,对应工废公司100%股权估值为32,941万元;2018年11月,雪浪环境将其持有的工废公司

51.00%股权作价16,830.00万元转让予城环科技,对应工废公司100%股权估值为33,000万元;(3)工废公司2015-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542.63万元、10,852.14万元和10,569.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922.63万元、3,835.44万元和3,537.32万元;(4)本次交易中,工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0,805.11万元。报告期各期,工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512.88万元、10,230.94万元和4,040.3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961.56万元、3,224.13万元和875.22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是否经过有权机关的决策、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履行相应的评估和备案,如否,是否会构成标的资产权属瑕疵的风险;(2)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是否履行了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是否履行评估程序,评估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3)2014年12月、2018年11月及本次交易对工废公司评估预测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估值背景、评估时间、评估方法、预测收入(如有)及净利润(如有)等,与本次交易预测收入及净利润的差异

2-10

及原因,并说明历次交易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工废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情况,历次股权转让时的评估方法及差异情况,进一步说明工废公司2015-2017年业绩显著优于本次交易报告期间的业绩,但本次交易估值高于前次交易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标的资产经营业绩与其估值是否匹配,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前两次股权转让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净利润与相应期间实际收入、实际净利润的差异金额,是否达到预期,如否,进一步说明未达到预期的原因及具体影响金额。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是否经过有权机关的决策、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履行相应的评估和备案,如否,是否会构成标的资产权属瑕疵的风险

(一)工废公司设立时履行的程序

2001年8月25日,无锡市环境保护公司(以下简称“市环保公司”)、无锡市锡环清洁服务站(以下简称“清洁服务站”)签署《无锡市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工废公司。

2001年10月9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普财内验[2001]579号),审验截至2001年10月9日,工废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2001年10月25日,工废公司获得了无锡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1115334)。

(二)固废公司设立时履行的程序

2-11

2005年7月,工废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出资70万元,与无锡市协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崴技术”)合资设立固废公司;协崴技术股东会决议通过出资30万元,与工废公司合资设立固废公司。

2005年7月27日,工废公司、协崴技术签署《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章程》。

2005年8月12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众会内验[2005]B022号),审验截至2005年8月12日,固废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其中工废公司缴纳70万元,协崴技术缴纳3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9月19日,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锡工商(滨)准字[2005]0501604号),核准固废公司设立。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已经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同时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均以现金足额出资,不涉及履行评估及备案手续。

二、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是否履行了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是否履行评估程序,评估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划转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股权转让概述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是否评估
12005年3月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22008年3月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32009年4月清洁服务站持有工废公司40.9375%股权无偿划入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城环科技前身)2009年4月8日,无锡市国资委、无锡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相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公司的通知》(锡国资权[2009]20号)

2-12

42009年5月市环境保护公司转让所持有15.625%股权给自然人高建岐、王耀忠、王文、张建强2009年5月26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向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15.625%股权转让的批复》(中国五矿投资[2009]203号),上述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挂牌转让并取得《产权交易凭证》(NO:0026405)是,国有出资企业备案
52009年10月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62012年5月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72013年2月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82014年12月自然人高建岐等12人转让共计8.06%股权给城环科技2014年12月,无锡市国资委出具《无锡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表》(锡国资投核字[2014]55号),核准城环科技收购工废公司8.0625%股权项目是,无锡市国资委评估备案编号:锡国资评备(2015)11号
92014年12月自然人高建岐等转让共计51.00%股权给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非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不涉及国资审批
102018年11月雪浪环境转让工废公司51%股权给城环科技2018年9月,城环科技董事会决议(锡环司[2018]38号)、无锡市政董事会决议(锡政公董决[2018]31号、[2018]31号)通过是,无锡市政评估备案号:锡政公司评备(2018)4号

2-13

2009年5月,经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批准,市环保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工废公司15.625%股权,拟转让价格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本次转让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方式,最终自然人高建岐、王耀忠、王文、张建强以660万元转让价款取得上述股权,定价公允、合理。

2014年12月,自然人高建岐等12人将持有工废公司8.06%股权给城环科技。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工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31,200.00万元,经折算,8.06%股权评估值为2,515.50万元,评估结果在无锡市国资委进行履行了备案程序,本次交易股权作价800万元,低于评估值,是充分考虑城环科技与工废公司之间的有较强的资源互补以及未来开展业务的协同效应前提下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经无锡市国资委核准,定价公允、合理。

2018年11月,雪浪环境转让工废公司51%的股权给城环科技。以2018年6月30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工废公司以收益法进行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200万元,评估结果在国有出资企业无锡市政进行了备案。因2018年9月工废公司分红8,2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后,决定以工废公司扣除分红后的评估值作为股权转让作价的参考依据,无锡工废51%股权的作价为人民币16,830万元。本次交易经城环科技、无锡市政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价格参考分红后的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中涉及国有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国资主管机关、国有出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并进行评估备案,转让价格系由交易双方在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三、2014年12月、2018年11月及本次交易对工废公司评估预测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估值背景、评估时间、评估方法、预测收入(如有)及净利润(如有)等,与本次交易预测收入及净利润的差异及原因,并说明历次交易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历次评估的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018年11月及本次交易对工废公司评估预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2-14

项目2014年评估2018年评估本次评估
估值背景城环科技收购自然人高建岐等12人持有的工废公司8.0625%股权城环科技收购雪浪环境持有工废公司51%股权城环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工废公司100%股权
评估基准日2014-10-312018-06-302021-03-31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定价方法收益法收益法收益法
折现率13.36%10.91%11.83%
评估结果(万元)31,200.0041,200.0040,805.11

(二)预测期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差异及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预测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评估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业务收入7,866.0012,528.0013,628.0013,628.0013,628.0013,628.00
净利润2,287.854,223.014,702.914,695.684,695.684,695.68

2018年11月股权转让评估预测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评估2018年7-12月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稳定年
业务收入5,620.3410,405.4810,405.4810,405.4810,405.4810,405.4810,405.48
净利润2,033.243,328.223,280.123,242.573,186.733,231.013,226.03

2014年12月股权转让评估预测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2014年评估2014年11-12月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稳定年
业务收入1,020.0010,520.0010,965.0011,412.7511,893.3912,257.0612,257.06
净利润168.793,436.353,566.203,704.813,870.573,954.783,954.78

1、本次评估与2018年评估预测数据的差异及原因

(1)预测收入差异原因

本次评估时,预测期2022年、2023年及稳定年业务收入较2018年评估同期预测数据提高,原因主要为本次评估预测工废公司的危废处置量较2018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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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预测有较大提升以及本次评估预测新增小型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业务的收入。具体如下:

1)预测期危废处置量提升目前工废公司正在筹建“7,200吨回转窑工程”,预计2022年新增产能投产,本次评估预测考虑了新增产能投产后,工废公司的危废处置量将得到提升。本次评估时预测的处置量与2018年预测同期危废处置量对比如下:

单位:吨

处置量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本次评估工废15,300.0024,0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
医废4,5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
合计19,800.0031,200.0033,700.0033,700.0033,700.0033,700.00
处置量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2018年评估工废-16,000.0016,000.0016,000.0016,000.0016,000.00
医废-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
合计-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

2)新增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危废收集处置业务的收入本次评估工废公司收益预测中新增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收入。目前无锡市小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收集后转运至工废公司进行处置,按照目前的处置费收费政策,工废公司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处置协议收取固定处置费用,收费测算依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床位,并不与实际处置量挂钩。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在进行调研后认为目前模式难以覆盖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集和处置成本,且小型医疗机构的医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收集再转运的模式增加了医疗废物运输风险,无法保证达到48小时内完成处置的要求。因此,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内容为由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业危废收运单位组织将小型医疗机构的医废集中收集至工废公司进行处置,工废公司未来直接与小型医疗机构签订处置协议并按照实际处置量每月收取处置费用。方案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实施,随着方案的全面实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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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模式的转变,工废公司预计将在不增加医废处置量的同时增加部分处置收入。

工废公司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集处置业务原业务模式与新业务模式对比如下图:

原模式:

新模式:

根据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统计数据,无锡市各区小型医疗机构的数量为1,657家,按照目前医废收费标准中最低一档日产生医废5公斤以下收费500元/月进行测算,同时考虑方案在无锡市各区逐步开展,保守预测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危废收集处置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集处置业务收入200.00450.00550.00550.00550.00550.0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考虑了工废公司新增产能及新增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集处置业务收入的情况,预测的业务收入与2018年评估相比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预测净利润差异及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时,预测期2022年、2023年及稳定年预测的净利润较2018年评估同期预测提高,一方面是由于本次评估预测工废公司危废处置业务收入较2018年评估预测有所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两次评估所得税税率差异,根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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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废公司目前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假设工废公司后续继续享受该政策,而2018年评估时,工废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25%。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预测的净利润与2018年评估相比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本次评估与2014年评估预测数据的差异及原因

(1)预测收入差异及原因

本次评估预测期较2014年评估预测的稳定期业务收入有所提高,主要系两次评估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预测单价存在差异以及工废公司收入构成变化。

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价差异

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价主要受到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危废处置市场竞争形势及处置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本次评估预测,根据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费[2017]28号),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为4.20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2014年评估时,根据无锡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费[2013]102号),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基准价格为2.80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两次评估时市场指导价存在一定差异,预测时工业危废处置单价均是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期实际处置单价水平进行预测,预测单价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本次评估2014年评估差异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价0.400.300.10

2)收入构成差异

2014年评估预测时,工废公司收入构成包含工废处置业务、医废处置业务及有机溶剂处置业务;本次评估时,工废公司收入构成主要包括工废处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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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废处置业务及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集处置业务,两次评估预测中工废公司业务构成发生了变化,不同业务类型导致预测收入存在差异。

(2)预测净利润差异及原因

本次评估预测期利润预测数较2014年评估预测的稳定期高,主要系两次评估时预测业务的构成和所得税税率差异所致。

(三)历次交易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工废公司历次评估定价方法均为收益法,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主要因素为预期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水平。

1、预期净现金流量的差异

由于历次评估时工废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情况均有所不同,评估时预测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存在差异,预测收入和净利润差异进一步造成预期净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2、折现率水平的差异

项目2014年评估2018年评估本次评估差异情况
与2014年对比与2018年对比
无风险报酬率4.13%3.48%3.19%-0.94%-0.29%
风险溢价6.80%7.19%7.35%0.55%0.16%
贝塔0.71810.68560.6609-0.0572-0.0247
特性风险系数3.50%2.50%4.00%0.50%1.50%
权益比1.00001.00000.9533-4.67%-4.67%
债务比0.00%0.00000.04674.67%4.67%
债务资本成本0.00%0.00%3.27%3.27%3.27%
权益资本成本13.36%10.91%12.25%-1.11%1.34%
WACC13.36%10.91%11.83%-1.53%0.92%

(1)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溢价的影响

三次评估时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溢价均取自评估基准日时的水平。考虑到评估时评估基准日不同,从而导致三次评估时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溢价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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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结构的影响

三次评估时均采用了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由于基准日不同,企业自身资本结构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三次评估时资本结构存在差异。

(3)特性风险系数的影响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由于三次评估时企业实际情况以及预测数据均有所变动,从而导致三次评估时特性风险系数存在差异。

综上,本次评估与前两次评估相比,由于预测的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水平变化,评估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工废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情况,历次股权转让时的评估方法及差异情况,进一步说明工废公司2015-2017年业绩显著优于本次交易报告期间的业绩,但本次交易估值高于前次交易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标的资产经营业绩与其估值是否匹配,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

2018年评估时,工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收益法评估值为41,200.00万元,工废公司于期后决定将8,200.00万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在考虑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后,雪浪环境将其持有的工废公司51.00%股权作价16,830.00万元转让予城环科技,对应工废公司100%股权估值为33,000万元。

本次评估时,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40,805.11万元,低于2018年6月30日的评估值41,200.00万元,主要差异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评估本次评估差异
经营性资产价值(A)32,992.8034,932.981,940.18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B)8,200.917,872.13-3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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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债务(C)-2,000.002,00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D)=A+B—C41,200.0040,805.11-394.89

由上表可知:

1、本次评估时,工废公司经营性资产评估值较2018年有所增加,其主要系两次评估时评估基准日的不同,工废公司当期所处的市场环境、监管政策以及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均有差异。本次预测时综合考虑“7,200吨回转窑工程”以及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危废收集处置业务对工废公司预期收益的影响,导致企业预期收益较2018年有所提高所致,具体原因参见本题“三”回复内容。

2、本次评估时,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较2018年有所减少;付息债务较2018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实际生产经营过程导致企业账面的资产和负债有所变动所致。

综上,工废公司经营业绩与其估值匹配,本次交易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工废公司”与“二、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经过的决策、审批程序、相应的评估和备案情况,以及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履行的审批程序、评估程序;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一、评估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工废公司2014年12月、2018年11月及本次交易评估预测的基本情况,预测收入和净利润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一、评估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工废公司本次交易估值高于前次交易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六、前两次股权转让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净利润与相应期间实际收入、实际净利润的差异金额,是否达到预期,如否,进一步说明未达到预期的原因及具体影响金额。

(一)2018年评估时预测情况与实际情况对比

2018年评估时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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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年评估预测数2019年2020年
收入10,405.4810,405.48
净利润3,328.223,280.12
工废公司实际数2019年2020年
收入8,512.8810,230.94
净利润2,961.563,224.13
差异额2019年2020年
收入-1,892.60-174.54
净利润-366.66-55.99

由上表可知,对比2018年评估预测情况,2019年实际实现的收入情况与预测情况差异较大,但净利润差异较小,主要是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工废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实际处置单价以及处置量较预测数据均有所下滑所致。2020年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金额较小。

(二)2014年评估时预测情况与实际情况对比

2014年评估时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收入10,520.0010,965.0011,412.7511,893.3912,257.0612,257.06
净利润3,436.353,566.203,704.813,870.573,954.783,954.78
实际数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收入10,542.6310,852.1410,569.507,791.918,512.8810,230.94
净利润2,922.633,835.443,537.32967.302,961.563,224.13
差异额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收入22.63-112.86-843.25-4,101.48-3,744.18-2,026.12
净利润-513.72269.24-167.49-2,903.27-993.22-730.65

由上表可知,2015年-2017年实际数据与预测数据差异较小,2018年实际数据较预测数据差异较大,一方面是因为工废公司为满足《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要求》的相关要求,拆除了使用时间较长的热解炉设备,处置产能由3.02万吨/年下降至2.3万吨/年;另一方面受到2018年度《危废经营许可证》换证停产影响,停产时间近3个月,实际生产时间缩短。2019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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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废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经营效率,收入和利润不断提升,但由于产能限制,未达到预测水平。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已经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同时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设立时均以现金足额出资,不涉及履行评估及备案手续,不会构成标的资产权属瑕疵的风险。

工废公司历次股权转让中涉及国有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国资主管机关、国有出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并进行评估备案,转让价格系由交易双方在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014年12月、2018年11月股权转让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净利润与相应期间实际收入、实际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符合工废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4年12月、2018年11月及本次交易对业务收入、净利润和评估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工废公司经营业绩与其估值匹配,本次交易评估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

问题5.申请文件及上市公司于9月23日披露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创业板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工废公司拥有1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45978号,面积17,783.80 m2),坐落于滨湖区荣巷街道青龙山社区,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2)截止报告书披露日,工废公司存在未办证房屋建筑物的总面积合计为8,616.56m?,短期内全部办理完成存在较大困难;(3)截至评估基准日,工废公司申报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中有12项房屋,房屋产权中用途为成套住宅,主要为工废公司于2007年购置水利大厦住宅房产。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工废公司涉及划拨所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用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及对标的资产日常经营及本

2-23

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影响,后续是否对划拨土地有更改用途计划;(2)截止目前,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预计费用情况及费用承担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是否存在搬迁风险、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以及对工废公司生产经营及交易作价的影响;(3)工废公司购买水利大厦住宅房产的具体用途,购买的价格及必要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对外销售、出租,是否涉及空置住宅用地;(4)工废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5)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情况,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方法及依据;(6)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方式、取得成本、入账价值,会计核算方式,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工废公司涉及划拨所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用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及对标的资产日常经营及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影响,后续是否对划拨土地有更改用途计划

工废公司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号座落土地 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m2)使用权 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45978号滨湖区荣巷街道青龙山社区公共设施用地划拨17,783.80-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包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它环卫设施”等用地。工废公司主营业务为危废处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工废公司所属行业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划拨土地用于开展危废处置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工废公司已承诺后续将根据《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规定使用划拨土地,不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根据无锡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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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废公司不存在因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工废公司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规定用途,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工废公司承诺不改变划拨土地的用途,划拨土地的使用情况不会对工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评估定价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截止目前,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预计费用情况及费用承担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是否存在搬迁风险、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以及对工废公司生产经营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工废公司部分未办证房产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瑕疵。工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但由于部分房产建设时间较早,补办相关的审批手续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因此无法准确预计办毕时间。同时,本次交易对方城环科技承诺承担相关产权证办理费用。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工废公司未因上述未办证房产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未办证房产,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联合出具《关于无证房产事项的证明》:“我们已知悉上述未办证房产相关事宜,鉴于上述房屋建筑物在建设及使用中未对本地区用地规划产生不良影响,该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经房屋鉴定中心、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上述房屋建筑物不属危房、不存在消防隐患等情形。为此,同意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对上述未办权证房产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且不会因上述事项追究工废公司、固废公司等相关主体的相应责任。”因此,未办证房产不存在搬迁的风险。

交易对方城环科技针对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事项作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中金环境及/或标的公司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任何损失,城环科技将给予中金环境及/或标的公司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同时,城环科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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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交易对方城环科技的承诺,工废公司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工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不会影响生产经营,不存在搬迁的风险,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城环科技进行补偿。本次评估时,合理预计工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且不会因此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不会对工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因此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重大影响。

三、工废公司购买水利大厦住宅房产的具体用途,购买的价格及必要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对外销售、出租,是否涉及空置住宅用地

2007年,工废公司购买水利大厦住宅房产价格合计686.67万元,主要用途为员工日常办公。工废公司厂区扩建后,员工搬至厂区进行办公,水利大厦住宅房产不再用于办公。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工废公司目前已将上述水利大厦房产全部用于对外出租,不涉及空置住宅用地的情况。

四、工废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工废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工业废物安全焚烧处理、医疗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工业废物、医院临床废物(HW01)、工业废物资源利用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工业废物资源利用。水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工废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也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业务收入。

五、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情况,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方法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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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工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太湖西大道2166-1-701174.5075.9898.52
2太湖西大道2166-1-70298.1242.7255.40
3太湖西大道2166-1-70398.1242.7255.40
4太湖西大道2166-1-704181.8979.20102.69
5太湖西大道2166-1-601177.3675.82101.54
6太湖西大道2166-1-602106.4645.5160.95
7太湖西大道2166-1-603106.4645.5160.95
8太湖西大道2166-1-604183.0278.24104.78
9南河浜12-100163.6637.2926.37
10南河浜12-100255.3632.4322.93
11南河浜12-100362.8136.7926.01
12南河浜12-100465.0038.0826.92
13南河浜12-100555.3632.4322.93
14南河浜12-100655.3632.4322.93
15南河浜12-110163.6637.2926.37
16南河浜12-110255.3632.4322.93
17南河浜12-110362.8136.7926.01
18南河浜12-110465.0038.0826.92
19南河浜12-110555.3632.4322.93
20南河浜12-110655.3632.4322.93
合计1,841.00904.62936.37

2020年12月31日工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太湖西大道2166-1-701174.5084.2790.23
2太湖西大道2166-1-70298.1247.3850.73
3太湖西大道2166-1-70398.1247.3850.73
4太湖西大道2166-1-704181.8987.8494.05

2-27

序号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5太湖西大道2166-1-601177.3684.2493.11
6太湖西大道2166-1-602106.4650.5755.89
7太湖西大道2166-1-603106.4650.5755.89
8太湖西大道2166-1-604183.0286.9396.08
9南河浜12-100163.6640.3223.34
10南河浜12-100255.3635.0620.30
11南河浜12-100362.8139.7823.03
12南河浜12-100465.0041.1723.83
13南河浜12-100555.3635.0620.30
14南河浜12-100655.3635.0620.30
15南河浜12-110163.6640.3223.34
16南河浜12-110255.3635.0620.30
17南河浜12-110362.8139.7823.03
18南河浜12-110465.0041.1723.83
19南河浜12-110555.3635.0620.30
20南河浜12-110655.3635.0620.30
合计1,841.00992.07848.93

2021年6月30日工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太湖西大道2166-1-701174.5088.4186.09
2太湖西大道2166-1-70298.1249.7148.40
3太湖西大道2166-1-70398.1249.7148.40
4太湖西大道2166-1-704181.8992.1689.73
5太湖西大道2166-1-601177.3688.4688.90
6太湖西大道2166-1-602106.4653.1053.36
7太湖西大道2166-1-603106.4653.1053.36
8太湖西大道2166-1-604183.0291.2891.74
9南河浜12-100163.6641.8321.83
10南河浜12-100255.3636.3718.98
11南河浜12-100362.8141.2721.54
12南河浜12-100465.0042.7122.29

2-28

序号名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3南河浜12-100555.3636.3718.98
14南河浜12-100655.3636.3718.98
15南河浜12-110163.6641.8321.83
16南河浜12-110255.3636.3718.98
17南河浜12-110362.8141.2721.54
18南河浜12-110465.0042.7122.29
19南河浜12-110555.3636.3718.98
20南河浜12-110655.3636.3718.98
合计1,841.001,035.80805.20

(二)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方法及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方法为是自用还是出租,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中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工废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故将其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

六、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方式、取得成本、入账价值,会计核算方式,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工废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方式为外购房产,取得成本合计1,841.00万元,入账价值为1,841.00万元,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工废公司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规定用途,不

2-29

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工废公司承诺不改变划拨土地的用途,划拨土地的使用情况不会对工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评估定价产生不利的影响。

工废公司部分未办证房产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瑕疵,工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但由于部分房产建设时间较早,补办相关的审批手续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因此无法准确预计办毕时间,同时,本次交易对方城环科技承诺相关产权证办理费用由城环科技承担;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交易对方城环科技的承诺,工废公司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工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不会影响生产经营,不存在搬迁风险,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城环科技进行补偿,因此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重大影响。工废公司购买水利大厦住宅房产主要为员工办公用途,具有必要性,目前上述房产全部用于对外出租,不涉及空置住宅用地的情况。工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以是自用还是出租进行划分;各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问题6.申报文件显示及创业板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固废公司拥有1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36478号,面积66,666.30 m2)和1项房屋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36478号,面积1,401.28 m2),坐落于对安咀89-1,为控股股东城环科技2021年3月无偿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2)截至目前,固废公司正在办理城环科技划转至固废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根据受理回执,预计2021年9月27日可以办理完成过户并领取不动产权证;(3)截至2021年6月30日,固废公司固定资产金额为9,237.76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9,082.36万元,主要系2021年一季度城环科技将“危废填埋库区”无偿划拨给固废公司,使得固废公司固定资产大幅增加;(4)报告期内,固废公司有部分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总计为591.26 m2,短期内全部办理完成存在较大困难。

2-30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城环科技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经过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过户情况,过户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如否,披露固废公司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3)固废公司确认大额固定资产的具体时间及确认依据,结合城环科技资产划拨过户手续在报告书披露日尚未办理完成的情况,披露2021年6月30日固废公司固定资产增加9,060.55万元的合理性,相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及折旧政策,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结合固废公司上述无偿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及折旧政策,披露报告期内及收益法预测中未来年度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固废公司涉及划拨所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用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是否对划拨土地有更改用途的计划,如是,进一步说明对评估结果的影响;(2)截止目前,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预计费用情况及费用承担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是否存在搬迁风险、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以及对固废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城环科技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经过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021年3月,无锡市政出具《市市政集团关于同意划拨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并对外投资的批复》;2021年8月,无锡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批复》,批准城环科技将相关划拨土地、房屋、构筑物、生产设备、车辆等资产和部分负债划拨给固废公司。

综上,城环科技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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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过户情况,过户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如否,披露固废公司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2021年9月27日,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固废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36478号)。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三、固废公司确认大额固定资产的具体时间及确认依据,结合城环科技资产划拨过户手续在报告书披露日尚未办理完成的情况,披露2021年6月30日固废公司固定资产增加9,060.55万元的合理性,相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及折旧政策,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相关固定资产的确认时间符合会计准则

固废公司确认大额固定资产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经无锡市政批准城环科技无偿划拨固定资产(原值12,183.58万元、累计折旧3,049.17万元)给固废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述划拨资产已于划拨日由固废公司使用,未来利益很可能流入固废公司,且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两项条件,固废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确认为固定资产符合会计准则。

(二)相关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折旧符合会计准则

2021年6月30日固废公司固定资产增加9,060.55万元,主要系新增9,134.41万元划拨资产,具有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相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符合以上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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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和年数总和法等。相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价值的折旧方式符合以上会计准则。”

相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为划拨资产原来的账面价值,折旧政策为“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填埋库区以外,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填埋库区计提折旧时采用工作量法。

综上,固废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及折旧政策均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结合固废公司上述无偿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及折旧政策,披露报告期内及收益法预测中未来年度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一)固废公司无偿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及折旧政策

1、使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以及固废公司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36478号),无偿划拨用地没有使用年限限制。

2、折旧政策

据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企业取得划拨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其成本(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同时划拨土地只能自用,不能出租、转让或者对外投资,因此划拨土地不符合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中的“可转让性”特征,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无需进行摊销。

(二)收益法预测中未来年度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2-33

固废公司在接收无偿划拨资产时,核实了划拨资产的账面情况,对原始入账价值确认无误。同时确认了划拨资产原有的折旧测算表,核实了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等折旧政策参数无异常,予以沿用,按照原有折旧年限及账面价值对划拨资产的折旧额进行测算。综上,收益法预测中未来年度划拨土地的折旧费用具有合理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二、固废公司”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六、固废公司涉及划拨所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用途,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是否对划拨土地有更改用途的计划,如是,进一步说明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固废公司划拨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号坐落土地 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m2)使用权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36478号对安咀89-1公共设施用地划拨66,666.30-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包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它环卫设施”等用地。固废公司主营业务为危废填埋处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工废公司所属行业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划拨土地用于开展危废填埋处置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固废公司已承诺后续不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根据无锡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固废公司不存在因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截止目前,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预计费用情况及费用承担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是否存在搬迁风险、搬迁的费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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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以及对固废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固废公司部分未办证房产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瑕疵。固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但由于部分房产建设时间较早,补办相关的审批手续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因此无法准确预计办毕时间,同时,本次交易对方城环科技承诺承担相关产权证办理费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固废公司未因上述未办证房产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未办证房产,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联合出具《关于无证房产事项的证明》:“我们巳知悉上述未办证房产相关事宜,鉴于上述房屋建筑物在建设及使用中未对本地区用地规划产生不良影响,该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经房屋鉴定中心、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上述房屋建筑物不属危房、不存在消防隐患等情形。为此,同意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对上述未办权证房产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且不会因上述事项追究工废公司、固废公司等相关主体的相应责任。”因此,未办证房产不存在搬迁的风险。

交易对方城环科技针对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事项作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中金环境及/或标的公司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任何损失,城环科技将给予中金环境及/或标的公司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同时,城环科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交易对方城环科技的承诺,固废公司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固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不会影响生产经营,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城环科技进行补偿。本次评估时,合理预计固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且不会因此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不会对固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因此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2-35

城环科技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国资主管机关的审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固废公司账面已于2021年3月31日确认划拨资产,相关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的入账基础及折旧政策均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及收益法预测中未来年度折旧费用具有合理性。

固废公司涉及划拨所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展危废填埋处置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固废公司已承诺后续不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固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但由于部分房产建设时间较早,补办相关的审批手续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因此无法准确预计办毕时间,同时,本次交易对方城环科技承诺相关产权证办理费用由城环科技承担,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交易对方城环科技的承诺,固废公司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风险;固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未办证房产不存在搬迁的风险,因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遭受的任何损失将由城环科技进行补偿。

本次评估时,合理预计固废公司能够继续使用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且不会因此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因此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问题7.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是否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如是,进一步说明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2)核查并披露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3)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概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及具体处理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36

一、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是否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如是,进一步说明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二、核查并披露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一)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

工废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业务,其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工废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如下:

类别产生污染环节污染物名称
废气焚烧车间排放焚烧尾气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
废水贮存液体危险废物时,会有可能因操作过程的失误或贮存设施的破损渗漏出少量的废液废液
固废焚烧危险废物产生炉渣、飞灰(含中和塔排渣、废活性碳)、废耐火材料、循环水池沉淀物、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过滤残渣及沉淀池污泥
噪声各个生产环节均有不同程度的噪声产生噪声

固废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安全填埋方式进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其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如下:

类别产生污染环节污染物名称
废气预处理车间固化剂(水泥和粉煤灰)搅拌、预处理工序、危废贮存仓库和填埋场产生废气粉尘、氨、硫化氢
废水填埋场渗滤产生、预处理区地面冲洗产生、设备清洗产生、员工生活产生填埋场渗滤液、预处理区地面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
固废污水处理等污泥等

2-37

(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工废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污染物排放量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处置方式
废气22,800m3/h急冷塔、干式反应装置、布袋除尘器、洗涤塔、烟气加热器、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系统22,800m3/h“急冷塔+干式反应装置(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洗涤塔+烟气加热器”组合工艺处理
废水20,000t/a渗漏液收集装置16t/h在贮存车间设置渗漏液的收集设施,将这部分废水按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不和其它冲洗废水混合排放
固废7500t/a填埋不适用收集后外运进行安全填埋处理
噪声不适用购买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器不适用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风机、空压机等,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同时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采用建筑隔声,避免露天布置,在风机出入风口加消声器,进出风口软连接等处理以减少噪声

固废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种类排放量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处置方式
废气60,000m?/h密封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系统、集风罩60,000m?/h填埋预处理车间固化剂搅拌产生的粉尘采用加装密封罩方式防止废气的扩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贮存仓库两壁安装集风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光氧化催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填埋场废气经稍高于填埋堆体高度的导气管导出后排放
废水30t/d污水处理站400t/d
固废70t/a填埋不适用直接进行填埋处理

(三)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38

工废公司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环保支出1,002.221,258.951,174.43
营业收入10,293.138,579.107,549.67

固废公司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环保支出81.2527.07322.31
营业收入2,455.962,455.963,051.44

报告期内,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持续进行环保投入及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环保设施均处于有效运转中,各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控制在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指标范围内,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概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及具体处理措施

(一)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概况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概况

标的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专门成立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及管理职能,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特种设备操作管理、消防安全、危险源安全的管理。安环部定期检查工废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标的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

2-39

生产例会制度》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及文件,紧抓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各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操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标的公司运用安全理论,对存在的风险源、风险度进行科学评估,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识别有害岗位及场所,改善作业条件,完善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依法组织生产,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概况

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制定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目前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环保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执行环境污染防治制度,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未受过环保部门的重大处罚。

(二)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项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当前的环保措施可以处理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经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三)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及具体处理措施

工废公司、固废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工废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危险废弃物及医疗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主要面向无锡市及周边地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危废处置、危废收集服务;固废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安全填埋方式进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标的公司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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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工废公司”与“二、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排放物经过有效设施处理后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标的资产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问题8:申请文件显示,2020年末固废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1,941.11万元、降幅61.58%,主要原因之一是2020年向控股股东城环科技支付分红款1,500万元。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固废公司2020年向控股股东城环科技大额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分红的资金来源;(2)该次分红是否与本次交易相关,是否有利于固废公司经营发展、维持现金流稳定及增强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固废公司2020年向控股股东城环科技大额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分红的资金来源

2020年11月,固废公司股东决定将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分红的资金来源于过往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截至2020年10月末,固废公司账面货币资金金额3,758.62万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具有支付分红的资金实力。

固废公司一直重视股东的分红回报,在运营情况良好、盈利状况良好、无较大项目投入的情况下,会积极实施分红。固废公司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超过1,500万元,且具有充足的闲置货币资金,故固废公司将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进行分红。本次分红方案已按照固废公司《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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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充分考虑了固废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未来持续生产经营所需运营资金和资本性投入、固废公司股东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具有合理性。

二、该次分红是否与本次交易相关,是否有利于固废公司经营发展、维持现金流稳定及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固废公司上述分红决定是在2020年作出的,而本次交易从2021年正式开始筹划。综合考虑分红的时间、背景、目的等因素,该次分红与本次交易无直接关系。

固废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较高的资产周转率,近期无大额的资本性投入,经固废公司测算,其最低现金保有量约为60万元,固废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远高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故本次分红不会对固废公司的经营发展、现金流稳定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固废公司2020年向控股股东城环科技大额分红具有合理性,与本次交易无直接关系。本次分红不会对固废公司的经营发展、现金流稳定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9.申请文件显示,(1)2018年11月,无锡市政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同时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自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60个月内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目的之一为无锡市政履行相关承诺,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2)2020年10月9日,工废公司与无锡市锡山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锡佳利达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无锡市桃花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花山环境),工废公司持股比例51.00%;2021年3月18日,工废公司将持有无锡市惠山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山固废)100.00%股权无偿划转给控股股东城环科技。报告期内,惠山固废、桃花山环境均无实际生产经营,仅工废公司自身有实际生产经营,且工废公司是无锡市唯一的医疗废物专业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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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模式、产品类型等具体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划转给其控股股东的惠山固废主营业务情况等,说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认定依据和合理性,如存在同业竞争,进一步说明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未将等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年均垃圾处理量、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具体指标与其他资产对比情况,补充披露先注入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原因;(2)结合其他形成同业竞争资产的资产规模、股权结构及财务状况等,说明未来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时限和可实现性;(3)工废公司和无锡市锡山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锡佳利达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桃花山环境的目的及背景,报告期内桃花山环境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原因,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如否,进一步说明经营资质的办理计划;(4)“工废公司是无锡市唯一的医疗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的表述是否确切及有明确依据,其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及其有效期,获取相关资质的程序,是否存在潜在竞争对手并进行风险提示。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模式、产品类型等具体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划转给其控股股东的惠山固废主营业务情况等,说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认定依据和合理性,如存在同业竞争,进一步说明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未将等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年均垃圾处理量、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具体指标与其他资产对比情况,补充披露先注入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原因

(一)惠山固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惠山固废成立于2010年,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从事污泥处理及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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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固废原计划开展工业污泥处置及危废焚烧处置业务,并为开展业务购置、建设了“污泥干化-焚烧集成装置”和“工业危废回转窑系统”两套系统,但由于“污泥干化-焚烧集成装置”在调试、运行期间水蒸气散发异味,导致针对异味的信访投诉大幅上升,惠山固废所在地洛社镇石塘湾地区村民多次至惠山固废要求停产等邻避效应,因此惠山固废于2014年停产后未再复产,也未申请《危废经营许可证》。

惠山固废的主要固定资产长期停用、腐蚀,处于报废状态。本次交易前,为改善交易标的资产质量,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惠山固废100%股权由工废公司划转给交易对方城环科技。城环科技近期拟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转让处置,惠山固废原经营场地变更为其他用途且不会再用于危废处置相关业务,惠山固废未来也不会从事危废处置相关业务,因此惠山固废不会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是无锡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系统综合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无锡市政资产规模与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业务涉及水务、市政工程、特色环保、能源、战略性新兴业务五大板块。

上市公司业务主要分为通用设备制造类业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类业务及其他类业务等三大类,其他类业务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的勘察设计、环保咨询、环保项目运营等业务,环保运营类业务主要涵盖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工业供水、蓝藻资源化处理、PPP项目运营等业务。

本次交易标的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与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莱”)属于同业竞争。另外,无锡市政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上存在相似的情况,具体如下:

1、水务业务

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主要承担无锡市的自来水生产供应、用水服务以及污水处理业务。其中,供水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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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4大主力在供水厂和3处水源地,拥有195万吨/日的常备制水能力及50万吨/日的应急处理能力;排水板块共有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7万吨/日;无锡市政二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宜都)高新建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高新”)下辖三板湖工业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2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营阶段,主要服务于宜都市化工园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1.8亿元,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同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8公里,配套泵站3座;二期工程当前已启动前期工作。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水务”)主要运营大丰港工业供水项目,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工业二大道东侧、工业三路南侧。项目分为两期:一期为10万吨/天工业供水项目,二期为3万吨/天提标深度处理供水项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创新”)运营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主要收集处理上登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及企业预处理后工业废水;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大名县华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名华帆”)2018年承建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收水范围为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208.35公顷范围内企业工业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以及周边城镇生活污水。

水务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供水、污水处理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主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市政规划而确定,服务对象一般局限于管网所能覆盖的用户,供应的产品(自来水)或服务(污水处理)不具备广泛的流动性。无锡市政水务业务主要集中在无锡本市及湖北省宜都市化工园区两个区域,上市公司水务业务主要集中在盐城大丰港、云南大理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和河北大名城西工业园三个局部区域,体量较小,两者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完全不同,不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另外上市公司未来主要聚焦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将不会继续开拓水务业务,因此无锡市政水务业务的发展也不会侵犯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综上,无锡市政水务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工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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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具有市政、公路总承包双一级资质,桥梁、路基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总承包三级资质,先后承建无锡市大部分重点市政公用工程,承揽连云港、苏州、合肥、阜阳、温州、宁波、哈尔滨等外埠重大工程项目,并与无锡地铁集团、中铁集团合作多项地铁相关产业;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施”)是集路桥养护、市政建设、公路建设、沥青混合料研发生产供应为一体的多元化现代养护施工企业,承接无锡众多重点工程项目,承担无锡绝大部分主干道路、跨河桥梁、高架桥梁、雨水泵站、城市隧道等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工作,担负城市各类应急抢险任务。

上市公司孙公司河北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磊源”)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工程、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资质,地基基础、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主要承担中金环境内部产业发展中的工程建设任务,业务范围覆盖河北、内蒙古、云南、湖北、江苏等地。

建设集团、市政设施与河北磊源均主要从事工程业务,在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工程、河道生态工程等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三)未将等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年均垃圾处理量、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具体指标与其他资产对比情况,补充披露先注入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原因

2018年无锡市政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时曾作出承诺,将在60个月内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目前承诺期尚未结束。无锡市政高度重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3月,无锡市政专门成立“解决集团内与中金环境同业竞争问题协同发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动控股股东与中金环境深度融合、高质量全面发展,并将在承诺期内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解决与上市公司在其他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不限于资产注入、托管、业务剥离、业务终止等。

本次交易目的之一为无锡市政履行承诺,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市政与上市公司在危废处置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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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解决。2020年度,上市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子公司金泰莱与本次交易标的具体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泰莱工废公司固废公司
核定处置产能(吨/年)180,00028,00010,000
处置量(吨)115,000.0018,445.827,629.99
总资产104,458.1817,214.614,060.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8,056.343,226.322,804.45
营业收入43,422.2510,293.132,455.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31.262,878.58700.25

由上表可知,上市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子公司金泰莱的资产规模大于交易标的,危废处置产能及处置量也大于交易标的,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扩大危废处置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较为清晰且较无锡市政其它资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因此优先通过本次交易注入。

无锡市政与上市公司在工程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工程业务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工程业务业绩下滑明显,因此上市公司自2020年开始主动进行发展战略调整,未来主要做好现有工程项目并不再新承接工程项目,现有项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建设集团、市政设施在工程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将会消除。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三、结合其他形成同业竞争资产的资产规模、股权结构及财务状况等,说明未来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时限和可实现性

控股股东无锡市政子公司建设集团(无锡市政直接持股100%)、市政设施(无锡市政直接持股100%)与上市公司孙公司河北磊源(上市公司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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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在工程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2020年度,相关资产的规模及主要财务状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控股股东上市公司
建设集团市政设施河北磊源
总资产81,736.56147,110.8536,319.87
净资产-16,433.0536,117.542,650.04
营业收入24,291.45133,650.813,465.13
净利润14,894.544,789.04-3,394.12

通过上述对比可知,在工程业务领域控股股东资产规模远大于上市公司,同时,上市公司自2020年开始主动进行发展战略调整,未来主要做好现有工程项目并不再新承接工程项目,现有项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建设集团、市政设施在工程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将会消除。

四、工废公司和无锡市锡山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锡佳利达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桃花山环境的目的及背景,报告期内桃花山环境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原因,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如否,进一步说明经营资质的办理计划

(一)设立目的及背景

工废公司投资设立桃花山环境目的是面向产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推广综合性环保服务,一揽子解决园区内的危废处置全流程问题,解决小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后顾之忧。

园区经济是江苏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产业园区汇集了大量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既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更是治污攻坚的主战场。以无锡市产业园区为例,园区中以年平均固废产生量不超过十吨的小微企业为主,数量众多,且很多小微企业的危废没有得到有效处置。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增强,从园区到产废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很多小微企业因不清楚危废处置流程,搁置了危废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工废公司和无锡市锡山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锡佳利达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共同设立桃花山环境,其中无锡市锡山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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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无锡佳利达运输有限公司是无锡危废市场占有率较大的运输单位之一,三家公司将以桃花山环境为运营主体开展园区小微企业环保服务业务,实现业务协同、优势互补及客户资源的共享。

桃花山环境成立之初定位为环境咨询服务类公司,向各园区管委会推广危废综合处置方案,将具体业务委托给股东单位进行运营;中期目标为办理相关资质,建立锡山区、惠山区危废收集点,集收集、贮存、转运为一体;最终目标是围绕危废处置产业链延伸,提供综合一体化的环保服务。

(二)报告期内桃花山环境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原因

桃花山环境于2020年10月设立,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现阶段主要工作为一方面通过与各园区管委会进行接洽,签署了部分意向协议,为后续的业务开展奠定客户基础,另一方面制定和细化小微企业环保服务方案以备未来进行推广。

(三)桃花山环境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如否,进一步说明经营资质的办理计划

桃花山环境《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打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桃花山环境取得的《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能够满足现阶段业务开展需要,如未来桃花山环境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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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废公司是无锡市唯一的医疗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的表述是否确切及有明确依据,其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及其有效期,获取相关资质的程序,是否存在潜在竞争对手并进行风险提示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工废公司是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工废公司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业务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处置类别处置规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WX0200CSI001-12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HW015,000吨/年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工废公司的医废处置业务潜在竞争对手主要为无锡市区以外的医废处置企业。危废管理遵循“就近式、集中式”的原则,对于医疗废物,国家更是规定需要在48小时内完成处置。尤其是疫情爆发以来,由于医疗废物处置包括对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生态环境部提出对医疗废物做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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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尽收、及时处置的要求,防范环境风险。因此为保证处置的及时性,除当地处置产能严重不足,医疗废物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跨区转运处置。2019年、2020年,工废公司医疗危废处置量分别为6,182.32吨、6,360.40吨,实际处置量均超过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处置量,经政府部门批准,通过占用部分工业废物的处置产能实现全部处置。

综上所述,就工废公司医废处置业务潜在竞争情况补充风险提示如下:“如果政府部门对危废处置的及时性要求降低或者无锡市区内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产能,将对工废公司的市场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惠山固废划转给城环科技后,主要固定资产拟进行报废处理,未来不会从事危废处置业务,不会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在自来水生产及供应、污水处理业务、工程业务等领域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由于资产规模、资产整合复杂程度以及上市公司未来的资产剥离计划、业务战略调整等因素,上述同业竞争资产未通过本次交易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较为清晰且较其它资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因此优先通过本次交易注入。

桃花山环境成立目的是面向产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推广综合性环保服务,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桃花山环境已取得现阶段经营所需的资质。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工废公司持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工废公司是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其医废处置业务潜在竞争对手主要为无锡市区以外的医废处置企业,相关风险已补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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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申请文件及创业板问询回复显示,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出现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熔融”等其他危废处置工艺,处置价格较焚烧和填埋工艺低,对焚烧和填埋处置方式具有一定的影响。无锡市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熔融”等工艺的危废处置企业投产,区域内危废处置产能增加会对标的资产产生一定的竞争压力。请上市公司结合“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熔融”等先进工艺的发展前景、技术优势、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工废公司现有危废处置工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如是,进一步说明是否会对公司运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请上市公司结合“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熔融”等先进工艺的发展前景、技术优势、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工废公司现有危废处置工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如是,进一步说明是否会对公司运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工废公司危废处置主要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工艺,危废处置行业目前还存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熔融”等其他危废处置工艺,不同处置工艺的对比情况如下:

工艺工艺介绍优势局限性
回转窑焚烧处置回转窑焚烧处置一般采用“回转窑+二燃室”的结构。回转窑运行温度在800-1000℃,危废在窑内停留一段时间,到达出口时彻底转化成高温烟气和灰渣。高温烟气进入二燃室,在过量空气作用下,进一步完全燃烧,保证微量有机物及二噁英在高温下充分分解。灰渣出回转窑经水冷后进入灰仓。
存在灰渣的二次处理问题。回转窑焚烧产生的灰渣仍然属于危废,一般采用安全填埋进行处理,所以危废的回转窑焚烧处置技术实质上是减量化处置,无害化不够彻底。
水泥窑协同处置通过对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危废储存、预处理系统以及危废投加点,可以实现危废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经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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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工艺介绍优势局限性
处理系统后,通过投加点进入水泥回转窑内,窑内温度为1450℃左右,气固两相混合均匀,保证危废物质彻底焚烧。水泥窑内呈碱性气氛,可以吸收废弃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中,能够实现危险废物的彻底无害化,避免二次处理; (2)可处置大宗危废。入窑检测及试烧,并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投加比例; (2)危废中所含各种微量或超量元素及再合成物对水泥产品的长期安全性能存在影响,或对水泥生产系统装备造成腐蚀和危害,进而带来安全问题。
等离子熔融等离子高温熔融气化处置技术采用等离子发生装置作为熔融炉的热源,等离子发生装置包括电弧等离子炬、射频等离子炬、微波离子炬等。目前国内只有直流电弧等离子炬技术较成熟,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危废物料经预处理,通过螺旋进料进入等离子高温熔融炉,炉内为缺氧环境,中心温度1450-1600℃。危废中的有机物在高温熔融炉内分解为小分子可燃气体(CO、H2、CH4等),无机物被高温熔融转化为一种完全惰性和无毒性、渗透性极低的玻璃类物质。(1)减容率高,无害化彻底,危废的等离子高温熔融处置,炉渣为玻璃化残渣,为惰性物质,渗透性极低,不再属于危险废物; (2)物料适应性广,可处理几乎所有危废种类。(1)运行成本较高。等离子高温熔融危废处置技术以电力作为能源,耗能高;运行过程中由于等离子炬阴极、阳极需定期更换,配件使用费较高,从而导致运行成本高; (2)等离子高温熔融技术对于国内危废处置行业来说是一种新型的技术类型,可借鉴经验少。

由上述对比可知,危废处置工艺各有优劣,但都未能同时实现物料适用性广、无害化彻底、投资运行成本低的目的。预测未来危废无害化焚烧处置将采用多种技术协同处置的方式,如“回转窑焚烧+等离子高温熔融”协同处置技术,结合回转窑焚烧的减量化处置以及等离子高温熔融的无害化彻底特点,达到装置投资低、处置效果好的目的。

目前“回转窑焚烧处置”工艺由于技术成熟、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的特点,是危废处置企业广泛采用的处置工艺,可比上市公司中东江环保、雪浪环境、瀚蓝环境、高能环境均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金圆股份由于原从事水泥生产业务,目前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及“回转窑焚烧处置”等多种工艺。

除可比上市公司外,近期公开披露对“回转窑焚烧处置”技术进行研发投入或投建“回转窑焚烧处置”产能的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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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介绍
1永清环保2020年重要在研项目即为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处置技术研究及应用
2现代投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指出研发费用部分应用于高氯有机废液回转窑焚烧研发
3华邦健康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系统2020年度正在试运行中,采用鳞板式焚烧炉焚烧+回转窑焚烧炉焚烧+余热利用+烟气
4新瀚新材2021年上市,目前通过采用回转窑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
5巴安水务2021年新建项目东营市史口镇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一期即应用回转窑焚烧技术进行处置
6金禾实业公司2021年3月底正式投入运行年处理21,000吨危险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其危废处理装置采用回转窑焚烧技术
7远达环保公司2020年决定设立的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采用“回转窑焚烧+等离子熔融、物化、安全填埋”工艺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采用的“回转窑焚烧处置”工艺是目前行业内主流的处置工艺,短期内被其它危废处置工艺是替代的风险较小。同时,工废公司长期深耕危废处置行业,对危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较为敏感,将通过不断技术升级和改进,保持企业竞争力,规避因技术革新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工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回转窑焚烧处置”工艺是目前行业内主流的危废处置工艺,短期内被其它危废处置工艺是替代的风险较小。

问题11.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固废公司为工废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工废公司向固废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697.32万元、1,118.77万元、478.26万元,占工废公司总采购金额比重分别为18.18%、25.22%、25.67%,采购占比不断上升;(2)报告期内,工废公司为固废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占固废公司总收入金额比重分别为27.37%、45.55%、47.76%。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是否考虑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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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规定;(2)结合关联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和交易的可持续性,说明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影响;(3)结合固废公司业务开展所需主要资源的取得来源、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性、新客户拓展及取得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固废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中固废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假设是否合理。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是否考虑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备考财务报表是出于重组目的,由报告主体假设重组交易于财务报表的最早期间已经完成来模拟编制,以说明重组交易对报告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第三十四条:“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编制时已考虑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已将关联交易影响的收入成本及往来进行抵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类型(抵减)2021年1-6月2020年度
工废公司营业成本478.261,118.77
工废公司应付账款478.26678.26
固废公司营业收入478.261,118.77
固废公司应收账款478.26678.26

二、结合关联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和交易的可持续性,说明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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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废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固废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工废公司提供危废填埋处置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工废公司填埋收入478.2647.76%1,118.7745.55%697.3227.37%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工废公司焚烧危废产生的残渣等仍然属于危废,目前大多采取填埋方式处理,固废公司经营安全填埋场是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固废公司核准处置危废种类齐全,填埋产能较为充足,能够满足工废公司的需求,同时工废公司、固废公司距离较近,危废物流运输便捷、运输泄露风险小,因此工废公司焚烧产生的部分残渣由固废公司提供填埋处置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工废公司危废处置后产生的残渣,除了转运至固废公司进行填埋外,还会与其他危废填埋单位合作。报告期内,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非关联方的填埋单价(含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交易主体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废公司2,4002,4002,400注
非关联方2,4402,8432,850
价格差异1.67%18.46%18.75%

注:2019年固废公司从工废公司获得的部分危废残渣含水量较高,故最终结算的填埋价格有一定的折扣,此处为剔除含水量后的结算价格。2020年以后工废公司的危废残渣均进行了预先烘干处理,双方结算价格恢复正常水平。

由于2019年、2020年的非关联方均为江苏省外的填埋企业,非关联方的填埋单价高于固废公司,主要系跨省运费成本较高;2021年1-6月的非关联方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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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内其他地区的填埋企业,故其填埋价格与固废公司基本一致。综上,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可持续性

固废公司的安全填埋场为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的唯一的危废安全填埋库区,该填埋场与工废公司均位于无锡市荣巷街道青龙山,运输距离短、处置安全方便;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且固废公司填埋库区二期建成后,库区库容充足,故该关联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五)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及可持续性,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危废填埋价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认为双方交易是合规且公允的。因此,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结合固废公司业务开展所需主要资源的取得来源、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性、新客户拓展及取得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固废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中固废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假设是否合理

(一)固废公司业务开展所需主要资源的取得来源、主要客户的依赖性、新客户拓展及取得情况

1、固废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资源取得来源

固废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业务,业务开展所需资源主要包括填埋库区、业务资质及填埋技术。

2021年3月底,城环科技将与危废填埋业务相关的资产全部划转入固废公司,具体包括安全填埋库区一期、安全填埋库区二期、相关固定资产以及库区占据的土地,至此固废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总填埋库容21.8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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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公司已取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JSWX020000L163-13),有效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核定的填埋处置产能为10,000吨/年。

固废公司配备了专业的危废填埋处置技术团队,重视安全填埋技术研发,已形成二十余项专利技术。

2、主要客户的依赖性

报告期内,工废公司为固废公司第一大客户,占固废公司总收入金额比重分别为27.37%、45.55%、47.76%,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以及稳定性,相关分析见“本题二”回复内容。

3、固废公司新客户拓展及取得情况

固废公司各年度客户收入情况,2019年度-2021年6月新增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新增客户家数(家)新增客户对应收入(万元)当期营业收入(万元)新增客户收入占比
2019年58543.412,547.3221.33%
2020年52295.322,455.9612.02%
2021年1-6月2399.211,001.469.91%

由上表可知,固废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拓展新客户,拥有较强的客户拓展能力。固废公司具体销售模式为由市场部负责危废填埋业务拓展、商业谈判、招投标、客户关系维护、合同签订、运输调度等工作。市场部接触到目标产废客户后,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确定危废处置规模及单价,通过商业谈判、招投标等方式取得危废填埋处置服务业务,随后签订合同。

(二)固废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

安全填埋是危废处置的最终方法,危废经焚烧等方式减量化处置的残渣仍然属于危废,需要通过填埋进行最终处置,建设危废填埋库区需要占用土地资源,由于目前可用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危废填埋场对于选址的诸多限制,填埋空间不可逆消耗等特点,安全填埋产能处于相对稀缺状态,固废公司自投产以来,是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在运行的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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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2020年度无锡全市工业危废处置量为103.43万吨,其中需要以安全填埋进行最终处置的危废量远大于固废公司的核定处置产能10,000吨/年,因此危废供应量相对充足,除固废公司填埋处置外,大部分跨区转运至外省、市处置。报告期内,固废公司由于一期库区填埋殆尽,二期库区尚未建成,主动减少了填埋处置量以防止库区消耗过快,随着二期库区的建成,固废公司将新增11.8万立方米库区容量,未来将大力进行客户拓展,提升填埋处置量。固废公司经营性资产独立、业务资质齐全,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具有完整的业务经营体系,具备独立生产、销售、研发等经营活动的能力。除工废公司之外,固废公司每年服务的客户近200家,已经与众多客户建立了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综上所述,固废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

(三)固废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假设是否合理

本次评估以固废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假设、经营预测,根据上述论述,固废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故认为本次交易中固废公司以收益法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假设合理。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考虑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及可持续性,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危废填埋价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双方交易是合规且公允的,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评估以固废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以收益法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评估假设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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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申请文件显示,(1)2019年、2020年、2021年1至6月,工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512.88万元、10,230.94万元和4,040.32万元。报告期内分季度数据显示,工废公司业绩整体呈现下滑趋势;(2)预测期内,工废公司2021年4至12月,2022年至2025年,预测营业收入分别为7,866万元、12,528万元和13,628万元;(3)2019年、2020年、2021年1至6月,固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47.32万元、2,455.96万元和1,001.46万元,固废公司2021年1至6月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34.59%。2021年4至12月,2022年至2024年,固废公司预测营业收入分别为1,753.80万元、2,821.53万元、2,939.29万元、2,939.29万元,2025年至2038年,预测营业收入均为2,939.29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针对业绩下滑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2)结合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依赖关联交易及2021年1-6月业绩下滑等情况,披露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3)结合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趋势、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期、所处区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及自身市场地位、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等情况,披露预测期内工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并结合固废公司业务开展对工废公司的依赖情况,固废公司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工废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预期等,披露预测期内固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针对业绩下滑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一)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工废公司2021年1-6月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工废公司原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3月到期,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通过的,予以换证。工废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前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进行换证,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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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JS0200OOI032-15),有效期限至2026年4月,换证审核历时近2个月,工废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换证期间进行停产,导致2021年1-6月危废处置量下滑严重。

固废公司2021年1-6月业绩下滑一方面系2021年上半年尚未确定二期填埋库区的预计投入使用时间,考虑按照目前的填埋速度,固废公司一期填埋库区将于近几年耗尽,为保证日常稳定运营、避免出现无库区使用的情况,主动控制危废收集和填埋速度,另一方面受到工废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停产影响,2021年1-6月工废公司运至固废公司填埋的残渣量减少,导致固废公司上半年总填埋量较去年同期减少。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危废处置业务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业务分类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东江环保工业废物处理处置73,121.865.89%159,950.90-4.05%166,703.21
雪浪环境工业废物处理13,325.67203.80%21,508.91152.87%8,505.96
金圆股份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23,013.36-2.04%51,551.4916.07%44,413.45
高能环境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15,548.7927.28%27,765.8727.26%21,818.22
工废公司工业危废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合计3,988.97-26.21%10,142.5620.31%8,430.31
镇江固废固体废物填埋处置2,003.900.50%4,789.1412.22%4,267.59
固废公司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996.71-34.59%2,440.40-4.11%2,545.07

注:雪浪环境2021年1-6月、2020年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是收购上海长盈所致。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危废处置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工废公司、固废公司2021年1-6月收入下滑主要由于自身停产、因库区即将使用完毕而主动减少填埋量等原因,与部分同行业公司趋势存在一定差异。

(三)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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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21年1-6月业绩下滑情况,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已采取措施多项进行应对,主要如下:

(1)积极开展客户拓展工作,同时与产废企业沟通协调转移危废,尽可能多地接收危废,结合目前的在手订单情况来看,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均已经超过业绩预测的收入,具体情况参见“问题15”回复内容。

(2)工废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会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停工维护,本年度在换证停产过程中工废公司已经完成了维护工作,预计2021年后半年不会因设备维护影响生产运行时间,极大保证了工废公司的生产的连续性,有利于危废处置量的提升。

(3)工废公司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业务于2021年第三季度正式启动试点,随着签署合作协议的小型医疗机构数量的增加,该业务实现的收入将会对实现业绩预测发挥积极作用。

(4)重点推进“小微企业环保管家”业务,向年产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咨询等多项服务。截至11月底,工废公司与无锡市及下属各区联合开展服务推介会近四十场,累计覆盖全市近千家小微产废企业,签订危废处置总合同量约900吨。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换证停产、因库区即将使用完毕而主动减少填埋量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的趋势存在一定差异;工废公司、固废公司针对业绩下滑已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结合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依赖关联交易及2021年1-6月业绩下滑等情况,披露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由于工废公司危废焚烧处置后的残渣仍然属于危废,需要由固废公司进行填埋,完成最终处置。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可持续性的分析参见“问题11”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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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废公司、固废公司2021年1-6月业绩下滑主要是受到工废公司换证停产的影响,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重大风险提示”部分,对于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1-6月业绩下滑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作出风险提示。

三、结合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趋势、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期、所处区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及自身市场地位、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等情况,披露预测期内工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并结合固废公司业务开展对工废公司的依赖情况,固废公司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工废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预期等,披露预测期内固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

(一)报告期内业绩变动趋势

工废公司报告期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4,040.3210,230.948,512.88
净利润875.223,224.132,961.56

工废公司2019年、2020年业绩呈上升趋势,2021年1-6月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上半年换证停产因素影响。

固废公司报告期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001.462,455.962,547.32
净利润508.07700.25881.89

固废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固废公司一期库区填埋殆尽,二期库区尚未建成,主动减少了填埋处置量以防止库区消耗过快的原因;同时,受到工废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停产影响,2021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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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废公司运至固废公司填埋的残渣量减少,导致固废公司上半年总填埋量较去年同期减少。由于在2021年3月城环科技将填埋场划拨给固废公司前,固废公司的主要经营场地系从城环科技租赁取得、需定期支付租金和服务费,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相关成本分别为914.89万元、825.33万元和82.21万元,相关成本的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化。

(二)未来业务发展预期

未来年度,标的公司将继续深耕无锡市危废市场,加大危废处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市场竞争力。

工废公司经过二十年的经验探索,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具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持续完善生产工艺,不断提升处置水平,着力拓展经营范围,集工业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和危废道路运输等多项业务于一体,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同时工废公司将新建“7,200吨回转窑项目”,项目预计2022年建成投产,投产后,工废公司的处置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实现预测业绩提供有力保障;此外,工废公司将继续打造环保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小微企业环保管家”,向年产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咨询等多项服务。

固废公司安全填埋场是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采用国内成熟技术、工艺设计和建设,一期工程于2005年建成投运,是江苏省第一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有效解决无锡市区域内危险废物最终出路问题,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填埋场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总填埋库容21.8万立方米,一期填埋库容10万立方米,二期库容11.8万立方米,核准处置危险废物10,000吨/年。截至目前,固废公司二期库区已经建成,预计未来年度将投入使用,一方面会新增11.8万立方米填埋库区,固废公司填埋空间大大提高;另一方面由于二期建设库区为刚性库方案,建设标准更高,可以填埋的危险废物种类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填埋废物的可选性更强,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固废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所处区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及自身市场地位、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等情况

2-64

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在位列全国前列,根据《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数据,2020年度,无锡市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4.88万吨,利用处置量103.43万吨,贮存量为2.25万吨,焚烧和填埋处置是危废处置最主要的方式。无锡市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为17.68万吨/年,危废填埋处置能力1万吨/年,处置能力远低于无锡市危废的产生量,因此,区域内危废的供应相对充足,为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国资背景、客户资源、运营经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近年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医疗废物定点处置、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小微企业危废收集、环保管家等纳入服务范围,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本地市场地位不断巩固,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四)固废公司业务对工废公司的依赖情况及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及可持续性,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危废填埋价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双方交易是合规且公允的。

固废公司经营性资产独立、业务资质齐全,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具有完整的业务经营体系,具备独立生产、销售、研发等经营活动的能力。除工废公司之外,固废公司每年服务的客户近200家,已经与众多客户建立了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因此固废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固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具有可实现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工废公司”与“二、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和针对业绩下滑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已在重组报告书中“重大风险提示”部分,对于工废公司与固废公司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1-6月业绩下滑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作出风险提示;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五、收益法评估说明——工废

2-65

公司”与“六、收益法评估说明——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工废公司、固废公司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换证停产、因库区即将使用完毕而主动减少填埋量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的趋势存在一定差异。工废公司、固废公司针对业绩下滑已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预测业绩及承诺业绩具有可实现性。

问题13.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固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5.10%、

53.98%和78.69%;(2)报告期内,工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91%、

49.25%和43.13%,2021年1-6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工废处置单价降低11.30%,另一方面单位处置成本增加11.54%;(3)预测期内,工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30%、51.61%、52.19%、52.19%、52.19%、52.19%。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固废公司2021年1-6月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但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工废公司2021年1-6月工废处置单价降低及单位处置成本增加的具体原因、工废公司危废处置工艺的先进性、市场竞争趋势、降低危废残渣率的措施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预测期内毛利率较报告期内上升且持续保持高毛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固废公司2021年1-6月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但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固废公司2021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6.71万元,同比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固废公司一期填埋库区即将使用完毕,而二期填埋库区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固废公司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性、避免出现无填埋库区使用的情

2-66

况,主动降低了填埋危废的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工废公司2021年上半年换证停产,运至固废公司处置的残渣量减少,最终导致固废公司2021年上半年危废填埋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5.09%。

固废公司2020年度、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98%和78.69%。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为保证固废公司资产独立性,2021年城环科技将与填埋工作相关的资产全部划转入固废公司,具体包括安全填埋库区一期、安全填埋库区二期、固定资产以及库区占据的土地,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固废公司不再向城环科技支付服务费、2021年4月起不再向城环科技支付租金,单位处置成本降低。

综上,固废公司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21年1-6月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均符合固废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工废公司2021年1-6月工废处置单价降低及单位处置成本增加的具体原因、工废公司危废处置工艺的先进性、市场竞争趋势、降低危废残渣率的措施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预测期内毛利率较报告期内上升且持续保持高毛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工废公司2021年1-6月工废处置单价降低及单位处置成本增加的具体原因

1、处置单价降低的具体原因

工废公司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单价由2020年度的4,383.66元/吨下降至2021年1-6月的3,888.48元/吨,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危废处理行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及不断完善,逐步进入行业集中度提升的竞争阶段。一方面,基于产废源头的治理能力提升及减量化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近几年危废产生量虽然在增加,但是增速逐年降低,工废公司业务主要面向无锡市,无锡市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87.16万吨、103.41万吨、104.88万吨,增速明显放缓;另一方面,近几年迎来危废处置利用能力集中释放,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逐年提升,无锡市2018年、2019年、2020年危废焚烧能力分别为

5.7万吨、16.69万吨、17.68万吨。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市场的竞争加剧,报告期工废公司的危废处置处置价格逐期下降。

2-67

2、处置成本增加的原因

工废公司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单位成本由2020年度的2,074.87元/吨增加至2021年1-6月的2,314.25元/吨,主要系工废公司2021年上半年换证停产及焚烧残渣率高造成。工废公司原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3月,到期后工废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换证,并于2021年5月取得更换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26年4月。换证时间近2个月,工废公司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在换证期间停产,但折旧、人员工资等固定成本则会继续发生,从而导致工废公司单位处置成本增加。

2021年上半年入库的危废种类较少,增加了配伍难度,导致焚烧后的残渣率较高、残渣处置成本增加。危废进料配伍是指科学合理的搭配焚烧物料并制定配比方案,以达到保护系统设备、提高处置能力、污染物排放达标、降低出渣率及运营成本的目的。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2021年1-6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单价下降,以及换证停产及危废残渣率提高导致的处置成本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工废公司危废处置工艺的先进性

工废公司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工艺进行危废处置,“回转窑焚烧处置”是目前较为主流的危废处置工艺,相关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10”回复内容。

(三)市场竞争趋势

工废公司主要面向无锡市场,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在位列全国前列,根据《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数据,2020年度,无锡市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4.88万吨,利用处置量103.43万吨,贮存量为

2.25万吨,其中焚烧和填埋处置是危废处置最主要的处置方式。无锡市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为17.68万吨/年,危废填埋处置能力1万吨/年,处置能力远低于无锡市危废的产生量,因此,区域内危废的供应相对充足,为工废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2-68

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是无锡市近年来危废处置企业数量和处置产能均呈现持续上升趋势,随着区域内新建危废处置产能的投产,市场竞争将会加剧。

(四)降低危废残渣率的措施

降低危废残渣率的的主要措施为通过优化配伍提升焚烧效率。危险废物多种多样、成分复杂、形态各异,危险废物入焚烧系统前,需依据物料的成分、低位发热量等参数进行搭配,以达到使焚烧系统能稳定运行为原则,首先应使焚烧废物搭配到比较稳定的热值范围内,按此热值设定辅助燃料和助燃空气的量;其次按需处置的固态和液态量按比例加入,保证焚烧均匀,以最大限度降低焚烧残渣。

在生产经营中,工废公司一方面将通过提高研发投入,持续优化配伍技术;另一方面增加危废处置产能,提升危废收集多样性,从而降低危废残渣率。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工废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业务分类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东江环保工业废物处理处置42.63%49.07%50.35%
雪浪环境工业废物处理59.55%54.48%61.03%
金圆股份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41.74%52.83%51.39%
高能环境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45.60%44.65%49.75%
行业中位数-44.12%50.95%50.87%
工废公司-43.13%49.25%47.91%

由上表可知,工废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小,与可比公司毛利率中位数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本次评估在预测工废公司毛利率时,主要参考工废公司历史年度数据进行预测,考虑了处置单价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下降的因素,同时也考虑工废公司未来新增小型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业务的收入,小型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业务具体介绍参见本回复“问题4”回复内容,由于收费模式的转变,工废公司在增加处置业务收入的同时并不会增加相应的处置成本,该部分新增收入增加了工废公司预测期间的毛利率和毛利水平。小型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69

主要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小型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业务200.00450.00550.00550.00550.00550.00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预测期内毛利率较报告期内上升且持续保持高毛利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规划,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工废公司”与“二、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固废公司2021年1-6月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但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上升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工废公司预测未来毛利率时综合考虑了历史经营数据和未来经营举措,具有合理性。

问题14.申请文件及创业板问询回复显示,工废公司正在推进“7,200吨回转窑工程”项目,预计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产。本次评估中,折旧摊销预测分别为904.02万元、1,349.96万元、1,436.64万元、1,436.64万元、1,436.64万元、1,436.64万元。

请上市公司结合标的资产新建“7,200吨回转窑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并比对使用生命周期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说明收益法评估预测中资本性支出及相关折旧费用预测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7,200吨回转窑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工废公司新建“7,200吨回转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写完成正在履行环保审批程序。由于本项目属于技术升级改造类

2-70

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工废公司将在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后尽快办理项目施工手续并开展项目建设,保障新增产能与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工废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2运输设备4523.75
3机器设备1059.50
4电子设备3531.67
5办公设备5519.00

三、比对使用生命周期及同行业公司情况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可比公司固定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年

公司名称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
东江环保20-3055-1055
高能环境20-4055-2055
雪浪环境10-204-5103-53-5
金圆股份5-404-103-153-8-
标的公司2041035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
东江环保33333
高能环境5333-
雪浪环境55555
金圆股份3-55-103-54、5、10-

2-71

标的公司55555

如上表所示,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净残值率均处于同行业公司对应指标范围内,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未超过其预计使用生命周期。综上,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收益法评估预测中资本性支出及相关折旧费用预测的合理性

(一)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资本性支出主要指工废公司在基准日后预计增加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消毒间、医疗废物应急备用焚烧炉、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不锈钢水箱(2#)以及7,200吨回转窑的后续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
消毒间96.00
医疗废物应急备用焚烧炉1,960.00
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967.29
不锈钢水箱(2#)37.09
7,200吨回转窑4,000.00

对于医疗废物应急备用焚烧炉、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及7,200吨回转窑的总投资主要依据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总投资额进行确定。对于消毒间以及不锈钢水箱主要依据中标合同中的总金额进行确定,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二)折旧费用预测的合理性

在预测各项资产的折旧费用时,一方面考虑了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预计使用寿命等因素,另一方面也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折旧费用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相关固定资产的预测折旧政策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折旧年限残值率%

2-72

项目名称折旧年限残值率%
消毒间305
医疗废物应急备用焚烧炉305
环境整治提升工程305
不锈钢水箱(2#)145
7,200吨回转窑305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工废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收益法评估预测中资本性支出的取值依据以及相关折旧费用预测具有合理性。

问题15.申请材料显示:(1)报告期内,工废公司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产能为23,000吨/年,医疗废物处置产能5,000吨/年,合计28,000.00吨/年,实际处置量合计20,499.19万吨、24,806.22万吨和9,802.15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3.21%、88.59%和70.02%;固废公司的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产能10,000吨/年,实际处置量为8,196.11万吨、7,629.99万吨和3,145.58万吨,产能利用率为81.96%、

76.30%和62.91%;(2)预测期内,工废公司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从2022年的24,000万吨上升至2023年及以后的26,500万吨,医疗废物处置量为7,200万吨,合计31,200万吨-33,700万吨;固废公司的危险物填埋量约为8,100.00-10,000.00吨。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以列表形式分别披露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的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2)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标的资产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趋势、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等,披露预测期内预测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以及本次业绩承诺金额的可实现性,并量化分析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73

回复:

一、以列表形式分别披露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的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

(一)市场容量及占有率分析

1、工业危险废物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数据,2018-2020年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的市场情况如下: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
产生量(万吨)87.16103.41104.88
综合利用量(万吨)30.4644.38103.43
处置量(万吨)55.1657.72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989999
贮存量(万吨)1.541.212.25
无锡市危废焚烧能力(万吨/年)5.716.6917.68
工废公司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万吨/年)2.302.302.30
固废公司全填埋处置能力(万吨/年)1.001.001.00

由上表可知,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处置量逐年提高,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之间的缺口有所加大。虽然无锡市焚烧处置能力有所提高,但整体焚烧处置产能远小于危废产生量,固废公司是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的危废安全填埋处置单位,填埋产能保持稳定。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处置产能较无锡市危废产生量相比较小,占有率较低。无锡市本地危废处置产能不能满足处置需求,部分危废需运输到外省市进行处置。

2、医疗危险废物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数据,2018-2020年,无锡市医疗废物市场情况如下: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
收集处置量(吨)6,783.007,081.008,066.00

2-74

无锡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对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置提出很高要求,工废公司作为无锡市内(不含宜兴、江阴)唯一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核定产能为5,000吨/年,无锡市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大于工废公司的处置产能,实际经营中需要占用部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产能来完成医疗废物的处置。

(二)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预测期各期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的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

1、工废公司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

(1)关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的预测过程及依据

本次评估时产能和产能利用率预测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结合无锡市危险废物的市场情况,监管政策,无锡市城市发展规划,工废公司实际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综合考虑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预测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核定产能(吨/年)21,000.0035,200.0035,200.0035,200.0035,200.0035,200.00
预测工业废物处置量(吨)15,300.0024,0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
预测医疗废物处置量(吨)4,5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
产能利用率94.29%88.64%95.74%95.74%95.74%95.74%

注:2021年4-12月产能=全年核定数÷12×9

1)危险废物的市场情况

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呈现上升趋势,具体市场情况参见“本题

(一)”回复内容,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4.48万吨,利用处置量103.43万吨,贮存量为2.25万吨,2020年,全市危废焚烧能力17.68万吨/年,无锡市危废处置能力远低于本市危废产生量,危废市场供给相对充足。

2020年,无锡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5位的企业为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5家企业合计产生工业危险废物33.11万吨,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1.57%。其中

2-75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和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为工废公司的客户,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一直为工废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工废公司客户来源较为稳定。2)监管政策2020年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除针对全国统筹布局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共享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国家对危废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的处置原则。同时考虑到跨区处理需履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需省级环保部门同意,导致危废跨区转移运输成本高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从而保证了当地危废处置市场的容量。近年来,危废行业监管力度日趋严格。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清废行动2019”,开展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打击固废及危废专项行动,要求2020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倒逼危废处置回归专业渠道。不规范、不达环保标准的规模较小的处置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而优质企业的市场份额得以回归和提升。3)城市发展规划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8〕84号),到2020年,无锡市16个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要达到1.5万亿元左右;到2025年,超千亿产业集群达到12个。无锡将重点发展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高端装备、高端软件、节能环保、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新材料、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云计算和大数据、“两机”产业(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材)、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16个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从工废公司的客户情况看,工废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子元器件、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等行业,其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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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的行业基本为无锡市今后重点发展的行业,为工废公司业务量的增长以及持续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有包括推进美丽无锡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探索建设“无废城市”,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机制,开展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处置体系。工废公司现有的主业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无锡市城市规划方向和“无废城市”的理念整体一致。4)企业自身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工废公司核准处置能力为工业危险废物23,000吨/年,医疗危险废物5,000吨/年,2019年、2020年,工废公司处置量合计为20,499.19吨、24,806.22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3.21%、88.59%,产能利用率迅速上升,工废公司为满足危废处置量增长的需求,计划新建“7,200吨回转窑”项目并将于2022年投产,进一步提升危废处置能力。

综上,在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高、市场处置缺口逐步扩大以及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需求不断上升的背景下,工废公司预测的处置量和产能利用率上升具有合理性。

(2)关于收入和单价的预测思路及依据

工废公司收入和单价的预测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1工业垃圾焚烧收入(万元)6,120.009,600.0010,600.0010,600.0010,600.0010,600.00
1-1处置量(吨)15,300.0024,0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26,500.00
1-2综合单价(万元/吨)0.400.400.400.400.400.40
2医疗垃圾焚烧收入(万元)1,530.002,448.002,448.002,448.002,448.002,448.00
2-1处置量(吨)4,5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7,200.00
2-2综合单价(万元/吨)0.340.340.340.340.340.34
3小微医疗机构危废收集处置收入200.00450.00550.00550.00550.0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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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16.0030.0030.0030.0030.0030.00
营业收入合计7,866.0012,528.0013,628.0013,628.0013,628.0013,628.00

目前工废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参考《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费〔2017〕28号)执行,考虑到危废处置行业越来越市场化,其价格也逐步回归市场。经与工废公司高层访谈,2021年的处置收费已回归市场收费水平,预测期的处置收费可参考2021年签署的合同价,本次预测时,预测期的处置单价取2021年1-3月的综合单价;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定价严格执行无锡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费[2013]1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历史情况进行预测。

小型医疗机构的医废集中收集处置收入模式参见“问题4三”的回复内容。

(3)关于营业成本、毛利率的预测思路及依据

工废公司营业成本预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2021年 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 以后
1办公费55.155.35.35.35.3
2燃油费41.5865.5270.7770.7770.7770.77
3燃料费114.84180.96195.46195.46195.46195.46
4电费347.74547.95591.86591.86591.86591.86
5水费73.26115.44124.69124.69124.69124.69
6维修费739.08830.67859.35859.35859.35859.35
7保险费12.8215.6215.6215.6215.6215.62
8处理费1,492.922,352.482,540.982,540.982,540.982,540.98
9运输费38.2560.9266.2766.2766.2766.27
10折旧费549.69861.03936.77936.77936.77936.77
11外包费用651.421,026.481,108.731,108.731,108.731,108.73
成本合计4,066.596,062.216,515.796,515.796,515.796,515.79

工废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营业成本包括维修费、燃油燃料费、水电费、处理费、外包费等费用构成。具体的预测思路如下:对于折旧费用、摊销等参考基准日时折旧摊销政策进行预测;对于办公费则考虑未来参照一定比例增长后保持稳

2-78

定进行预测;对于与处置量相关联的处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则结合未来的处置量进行预测。预测期毛利率水平受收入和成本影响,收入和成本的预测思路及依据参见本题上述回复。毛利率的预测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稳定年
毛利率48.30%51.61%52.19%52.19%52.19%52.19%

2、固废公司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

(1)关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的预测过程及依据

根据固废公司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填埋量为10,000吨/年。固废公司历史年度填埋使用的安全填埋库区一期为柔性库,尚未投入使用的安全填埋库区二期采用的是刚性库方案,刚性库方案底部采用的是防渗标准更高、安全性能更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极大程度上规避了柔性库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撕裂风险,考虑二期库区投入使用后,固废公司在现有核准填埋的危废品类允许范围内,具体种类将有所拓宽,能够满足更多不同行业客户危废填埋需求,有利于固废公司拓展新客户,同时考虑到随着无锡市产业发展,近年来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工废公司在预测年度处置产能的扩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固废公司预测年度的填埋处理量。因而预测年度,固废公司的危险物填埋量约为8,100.00-10,000.00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38年2039年
核定填埋量(吨/年)7,5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预测危废填埋量(吨)6,447.229,8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产能利用率85.96%98.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2021年4-12月产能=全年核定数÷12×9

(2)关于收入和单价的预测思路及依据

对于填埋处置单价的预测,本次评估预测年度将工废公司与其他外部单位分别考虑预测单价,结合填埋单价的历史数据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项目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38年2039年

2-79

填埋收入(万元)1,753.802,821.532,939.292,939.29
填埋量(吨)6,447.229,800.0010,000.008,627.64
单价(元/吨)2,720.242,879.112,939.292,939.29

固废公司对工废公司的预测收费价格为与2020年度、2021年1-3月的价格保持一致;固废公司对其他客户历史年度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通过统计测算目前在手订单的平均单价,预测收费价格为4,180.00元/吨,低于报告期内的历史收费价格,预测较为谨慎。

根据未来年度工废公司与其他外部单位预测单价的考虑,进而测算得到综合填埋单价。

(3)关于营业成本、毛利率的预测思路及依据

固废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营业成本包括折旧费、外包费用、水电费、处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在预测未来的营业成本时,充分参考了历史的相关数据。营业成本的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名称2021年 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38年2039年
1折旧136.85230.09230.09339.75711.62711.62639.00
2修理费30.5233.4234.4235.4636.5237.6237.62
3水电费13.1020.4621.0821.7122.3623.0323.03
4办公费1.001.001.001.001.001.001.00
5运输费5.005.005.005.005.005.005.00
6劳动保护费5.015.225.385.545.705.885.88
7邮电费0.500.500.500.500.500.500.50
8燃料费0.710.810.840.860.890.910.91
9处理费80.3983.2883.3386.2986.3788.0788.07
10外包费用73.24125.02128.77132.64136.61140.71140.71
11保险费3.603.603.603.603.603.603.60
12其他7.777.777.777.777.777.777.77
合计357.70516.18521.79640.111,017.951,025.71953.09

折旧:在固废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根据二期填埋库区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工作量折旧方法考虑新增折旧,故未来预测的折旧金额大于历史数据。

2-80

外包费用:劳务外包在历史年度的基础上考虑适当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随着未来预测处理量的增加,外包费用也随之增加。

处理费:鉴于截至评估基准日,一期、二期库区已进行划转,未来年度不发生托管租金等费用,故不再预测;未来预测的处理费主要为辅助材料、检测费、铺膜费等。

其他费用在历史年度的基础上考虑适当的增长率进行预测。

结合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进而测算得到固废公司预测年度毛利率的数据,结合报告期毛利率,具体如下表:

项目预测期
2021年4-12月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2038年2039年
毛利率79.60%81.71%82.25%78.22%65.37%65.10%62.42%

2021年起,固废公司不再向城环科技支付与危废填埋库区相关的服务费,故2021年1-3月毛利率较以前年度大幅提升。2021年3月底,城环科技将与填埋工作相关的资产全部划转入固废公司,具体包括安全填埋库区一期、安全填埋库区二期、固定资产以及库区占据的土地。2021年3月之后,固废公司将不再支付一期填埋库区及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故2021年全年及预测年度前期毛利率高于2021年1-3月。

固废公司预计2022年、2023年将根据填埋危废的情况少量启用安全填埋二期,至2024年一期库区填埋完全后,将全面启用二期填埋库区。二期填埋库区资产规模较大,根据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政策,投产将根据实际填埋工作量进行折旧,折旧费用较高,因此,2023年、2024年毛利率逐年下降,至2025年趋于稳定至65%。

综上,固废公司预测期的毛利率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标的资产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趋势、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等,披露预测期内预测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以及本次业绩承诺金额的可实现性,并量化分析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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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工废公司

报告期内,工废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年份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危废处理能力(吨)14,000.0028,000.0028,000.00
处置量(吨)9,802.1524,806.2220,499.19
产能利用率(%)70.02%88.59%73.21%

注:2021年1-6月产能利用率为全年核定产能的二分之一。

由上表可知,工废公司2019年、2020年产能利用率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1-6月份产能利用率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主要是受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停产因素的影响,工废公司原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3月到期,到期后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工废公司需要停产并进行换证准备,工废公司于2021年5月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0200OOI032-15),有效期限至2026年4月,整个换证期间近2个月停产导致上半年工废公司危废处置量同比大幅下降。

2、固废公司

报告期内,固废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年份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核准填埋量(吨)5,000.0010,000.0010,000.00
实际填埋量(吨)3,145.587,629.998,196.11
产能利用率(%)62.91%76.30%81.96%

注:2021年1-6月产能利用率为全年核定产能的二分之一。

固废公司2019年、2020年填埋量较低,主要系按照当时的填埋速度,固废公司一期填埋库区将于近几年耗尽,彼时二期填埋库区的预计投入使用日期尚不明确,故固废公司为保证日常稳定运营、避免出现无库区使用的情况,主动控制危废收集和填埋速度。鉴于固废公司主动控制危废收集的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波及到2021年的经营,同时2021年1-6月,受到工废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停产影响,固废公司上半年的填埋速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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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市场竞争格局及核心竞争力

危废处置行业有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包括资金门槛,资质门槛,技术门槛等。

危废处置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属资金密集型业务,危废处置行业企业需具备较强劲的资金实力。危废处置项目根据处置工艺不同需要不同关键生产设备,包括焚烧炉、环保还原炉、富氧侧吹炉等,同时还需配备脱硫塔、收尘系统等环保设施,设备价格较高,整体投入较大。同时产废企业倾向与规模较大、资质齐全和运营规范的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合作,因此资金实力是制约企业进入危废处置行业的重要因素。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在我国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只有已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企业可以提供危险废物处理服务;相较于其他行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较为稀缺,行业准入门槛高,完整的危废项目建设投运流程,需要经历选址、立项备案、环评批复、试运行、资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等多个阶段,小型项目一般需2年以上,大型项目则用时更长;同时,增加危险废物类别、新建改建扩建原有的危废设施均需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废处置行业结合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学科的技术,属技术复合型行业,技术门槛相对较高。首先,较为先进的装备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是部分危险废物的处理所必需的,如熔融、酸碱中和、精馏、焚烧、固化处理等流程;其次,行业内企业需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探索方能形成一套高效、节能且环保达标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再次,由于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等特性,对其处置需更加谨慎,避免安全事故,防范二次污染。

我国危废市场参与者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危废处理企业的技术、资金、研发能力比较弱,处理资质单一,市场竞争格局目前仍呈现“散、小、弱”的特征,规模较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我国危废处置行业集中度非常低,危废处置企业中大部分都是处置规模较小,处置技术、环保措施参差不齐,存在低价竞争的市场现状。随着环保督查趋严、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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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不规范、环保标准较低的小型危废处置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将随之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多的定价权,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无锡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在位列全国前列,根据《2020年度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数据,2020年度,无锡市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4.88万吨,利用处置量103.43万吨,贮存量为2.25万吨,焚烧和填埋处置是危废处置最主要的方式。无锡市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为17.68万吨/年,危废填埋处置能力1万吨/年,处置能力远低于无锡市危废的产生量,因此,区域内危废的供应相对充足,为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充分发挥国资背景、客户资源、运营经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近年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医疗废物定点处置、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小微企业危废收集、环保管家等纳入服务范围,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本地市场地位不断巩固,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三)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在手订单等

1、工废公司

工废公司主要面向无锡市及周边地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危废处置、危废收集服务。经过二十年的经验探索,工废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具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持续完善生产工艺,不断提升处置水平,着力拓展经营范围,集工业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和危废道路运输等多项业务于一体,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工废公司的危废处置品种涵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全部46大类中的20大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较为全面,处置工艺包括“回转窑+二燃室”、“干馏热解+二燃室”等,能够满足产废单位多样化的处置需求。

工废公司与工业危险废物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般会约定本年度的危废处置价格,实际经营中,每月按照实际处理危废种类、数量与客户进行结算;工废公司与医疗机构签署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定价原则,按照床位数、处置量或定额收费等不同标准确定。截至2021年11月,工废公司在售订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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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签约危废处置量(吨)签约危废金额(万元)预测危废处置量(吨)预测危废处置收入(万元)已签约量占预测量比例已签约收入占预测收入比例
工业危废24,039.788,691.4219,063.717,628.08126.10%113.94%
医废1,685.112,968.986,328.792,144.1826.63%138.47%

由上表可知,工废公司工业危废危签约处置量和金额超已过2021年预测的处置量和处置金额;工废公司医疗废物签约金额已超过2021年预测的处置金额。

2、固废公司

固废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安全填埋方式进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填埋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主要方法,也是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有毒有害废物所采纳的主要最终处置方法。固废公司安全填埋场座落于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桃花山肖家湾,是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采用国内成熟技术、工艺设计和建设,一期工程于2005年建成投运,是江苏省第一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有效解决无锡市区域内危险废物最终出路问题,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填埋场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总填埋库容21.8万立方米,一期填埋库容10万立方米,二期库容11.8万立方米,核准处置危险废物10,000吨/年,危废填埋处置范围涵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全部46大类中的18大类危险废物。

固废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危废填埋处置合同时,会按照招投标或商业谈判确定不同种类危废的处置单价,按照客户预计的年产废数量来签订处置合同,合同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截至2021年11月底,危废填埋处置签约量与2021年预测危废处置填埋量如下表所示:

项目签约危废处置量(吨)预测危废处置量(吨)已签约量占预测处置量比例
固废公司8,368.928,100.00103.32%

由上表可知,固废公司已签约合同预计处置量已超过2021年预测处置量。

(四)处置量对于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1、工废公司

2-85

根据对工废公司评估所参考的收益法评估模型,评估结果对处置量的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动率-5%-3%-1%01%3%5%
处置量评估值37,817.6739,007.3840,195.1440,805.1141,415.0142,599.8143,818.68
评估值变 动额-2,987.44-1,797.73-609.97-609.901,794.703,013.57
评估值变 动率-7.32%-4.41%-1.49%0.00%1.49%4.40%7.39%

2、固废公司

根据对固废公司评估所参考的收益法评估模型,评估结果对处置量的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动率-5%-3%-1%01%3%5%
处置量评估值15,259.1815,303.4415,347.7815,369.9315,392.0715,424.6915,444.64
评估值变动额-110.74-66.49-22.15-22.1454.7674.71
评估值变动率-0.72%-0.43%-0.14%0.00%0.14%0.36%0.49%

综上所述,工废公司、固废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降低具有合理性,预测期内预测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本次业绩承诺金额的具有可实现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五、收益法评估说明——工废公司”与“六、收益法评估说明——固废公司”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工废公司和固废公司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的预测过程及预测依据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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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逐年降低主要系工废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停产及固废公司在二期库区未建设完成情况下主动降低一期库区填埋量等因素,具有合理性,预测期内预测产能利用率具有合理性,本次业绩承诺金额具有可实现性。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申佩宜 刘汉翔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钟 敏

内核负责人:

陈 佳

法定代表人: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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