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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4-01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7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上述议案8、议案1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其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6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龙飞

电 话:0512-62862607

传 真:0512-6286260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和顺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141”,投票简称为“和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票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 盖章)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自然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人)或身份证(自然人)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如有)姓名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股东签名
登记日期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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