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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896,675.81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147,006,338.4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214,967.2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21,496.73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1,706,069.05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88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46,615.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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