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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上会从2015年度至2020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上会进行了友好沟通,上会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壹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立信共有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2323人,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总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审计上市公司576家,其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信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0年末,立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立信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1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张琦,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旻,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市场行情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量,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5万元,相比2020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上会从2015年度至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上会开展2021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上会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上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上会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上会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立信与上会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立信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上会从2015年度至2020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具有恰当性,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7.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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