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泰胜风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三)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董事会意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