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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210A010213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210A016212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聆达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1. 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潍供应链”)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金寨嘉悦预付500万元,剩余货款在收货且验收合格后支付。金寨嘉悦已全额支付原材料采购款2,020.56万元,本期已收货结算648.75万元,期末尚有1,371.81万元款项未结算。

对于上述预付账款,我们实施了检查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出入库记录、往来交易函证等审计程序,聆达股份管理层对于仅收到部分货物即全额支付合同款未能提供充分的佐证资料和合理的解释,我们无法就聆达股份与华潍

供应链的交易及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

2. 工程承包的真实性和收取定金的商业实质

金寨嘉悦于2023年7月5日与安徽骏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骏鑫”)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备忘录,承诺将建设金寨聆达集团总部办公大楼的工程承包给安徽骏鑫。备忘录约定,在签订协议之日,安徽骏鑫一次性向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账户缴纳1,000万元作为承建工程的定金,同时约定金寨嘉悦在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将定金退还,并支付资金占用费8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金寨嘉悦尚未按工程承包协议备忘录约定将定金退还给安徽骏鑫,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亦未将代收定金返还给金寨嘉悦。2024年1月,安徽骏鑫向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金寨嘉悦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000万元。对于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协议备忘录、检查诉讼资料等审计程序,发现聆达股份管理层未能就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备忘录履行内部控制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同时对由关联方代收及占用定金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和充分佐证资料,我们无法就金寨嘉悦工程承包的真实性以及收取安徽骏鑫工程承包定金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

3. 定期存单的商业合理性

金寨嘉悦于2023年7月14日向厦门市科罗恩生活家居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三个月,月利率0.8%,同日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月利率2%,金寨嘉悦于2023年7月18日收到3,000万元借款,2023年7月24日将3,000万元转入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账户,同日从该活期账户转存定期存单,存单期限3个月,存单利率1.1%;2023年10月24日,3,000万元定期存单到期转回活期账户,同日又转存3个月定期存单;2023年12月28日,定期存单提前取出转存至活期账户。

对于上述借款,我们实施了检查借款合同、资金流水及函证等审计程序,但聆达股份管理层未能就上述交易安排提供合理解释和充分佐证资料,我们无法就聆达股份在承担借款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将借款资金转为异地定期存单

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定期存单在存款期间是否存在质押等其他用途。

4. 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

聆达股份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5月30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就聆达股份在狮子山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高效光伏产业基地项目达成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和合同,该项目一期生产性厂房及配套用房等由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项目公司代建,聆达股份需缴纳3,000万元作为厂房代建回购履约保证金。聆达股份已缴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报表列报为“其他应收款”。聆达股份于2024年3月29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建设铜陵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对于上述其他应收款,虽然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投资协议、检查资金流水及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截至本报出具告日,聆达股份尚未与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正式签署终止上述建设项目的协议,我们无法判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的可收回性以及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缴付保证金义务。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聆达股份近几年连续亏损,我们选用营业收入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按基准金额83,890.02万元的0.25%计算得出聆达股份2023年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209.73万元。

本期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及百分比内容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三、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根据第十条的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所涉及范围限于特定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具有广泛性,因此发表保留意见。

四、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聆达股份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五、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聆达股份主营业务收入的95%以上来源于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受太阳能电池技术迭代及光伏市场下行的影响,金寨嘉悦自2023年末部分停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完全停工停产。同时聆达股份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营运资金负数,资产负债表日后出现大量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金寨嘉悦欠付政府平台公司款项面对较大偿债压力。上述事项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聆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聆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聆达股份管理层正在采取措施,包括政府支持、改造升级现有设备、银行信贷支持等措施,上述应对计划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六、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七、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韬 姜雪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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