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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20年10月承接了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汇川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汇川技术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445,04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314,960.00元,较原292,803,900.00元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人民币1,565,511,0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投资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生产高性能变频器8,573.068,573.06
2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4,551.954,551.95
3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6,114.276,114.27
4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5,317.115,317.11
5企业技术中心建设2,739.002,739.00
6营销网络中心1,985.001,985.00
小 计29,280.3929,280.39
7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共计:78,184,671.86元,其中节余本金72,626,616.87元,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24.80%;利息5,558,054.99元。2012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184,671.8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超募资金本金对应的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投资进度
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00.00已结项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4,114.94已结项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33,932.1674.18%
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10,172.00已结项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10,674.00已结项
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20,658.00已结项
收购宁波伊士通40%股权11,000.00已结项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33,000.0071.5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已结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56,551.1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4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2,307.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7-8月归还超募资金7,307.94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5,0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在2011年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出资5,0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4,250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2011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114.94万元(按实际投资时汇率约折港币为4,988万)投入香港子公司,该投资款已存放于香港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香港子公司支付进口物料款、员工薪酬、海外投资款、铺底流动资金、办公场所租赁及设备购置等。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将香港汇川原计划用于支付进口物料的1500万港币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支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315.35万元,剩余799.59万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2017年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实际使用30,000万元。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关于缴付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出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529万元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172万元用于年产600台/套大传动变频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674万元用于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658万元用于年产8,000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增加投入超募资金12,403.162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565.2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完成进度为74.18%。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 万元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

(7)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3,000万元建设汇川技术总部大厦。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23,608.82万元,投资进度为71.54%。

(8)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4,307.05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建设计划

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3,000万元投入建设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实施进度

在实施过程中,因深圳远期规划的地铁22号线、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等问题协调处理,导致建设进度慢于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深圳市远期规划的地铁22号线将从本项目地块旁经过,本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需要根据轨道交通敷设方式预留规划轨道线控制区。2017年3月,深圳地铁22号线路的敷设方式确定,本项目方案启动申报,2017年5月建设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并开始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2、2017年10月,公司获悉本项目位于新规划建设的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控制范围内,范围内项目必须取得航空限高批复文件方可报建。根据要求,公司组织完成了各项测量测绘,并与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于2018年2月取得了深圳市航空监管局对本项目的航空限高批复文件。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预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6月30日。

上述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选址在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竞拍取得的宗地编号为“A907-0160”地块,该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达成情况

截至目前,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已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影响,截至2021年9月30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381.96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达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拟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1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019,791.6079.17%
2设备购置费3,0002,160.7372.02%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01,557.1677.86%
4基本预备费1,00019.201.92%
5铺底流动资金2,00080.1304.01%
项目总投资33,00023,608.8271.54%

(二)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3,608.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9,391.1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3,719.51万元、质保金1,360万元),占该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的28.46%。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3,990.7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13,381.96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净额节余募集资金总金额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含质保金)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33,00023,608.829,391.183,990.7813,381.965,079.51

(三)存放情况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337030100100136826819,644.56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3381101002000390343,000,000.00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4403040160000236808130,000,000.00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5,079.51万元,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2、主体大楼的部分装修增项还在陆续投入中。

3、此项目由2015年开始实施,因深圳远期规划的地铁22号线、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等问题协调处理,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30日。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约3,990.78万元利息收入。

五、本次将上述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募投项目现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381.96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六、相关审议与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13,381.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杨 阳 廖 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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