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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7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下午4:00—4:30 在深圳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邓爱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增加增持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保清女士回避表决)

高保清女士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同时,由于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在高保清女士的领导下公司在全国的产能布局及业务拓展均有较大进展。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高保清女士拟延期履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及增加增持方式,其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方式增加通过参与认购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完成增持,且增持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高保清女士的增持计划予以延期,如果公司在2021年10月3日前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则高保清女士在保证认购公司发行新股的前提下,其增持计划延期至相关权力机关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实施日;如果公司在2021年10月3日前未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则高保清女士增持计划须在2021年10月3日前实施完成,之前高保清女士通过直接提供借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增加增持方式的公告》。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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