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保力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4-034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停牌一天,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保力”,证券代码仍为“300116”。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4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1041号]显示,公司2021年、

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值。同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保力”。

三、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1、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保力”;

3、股票代码仍为“300116”;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自2024年4月30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尽一切努力配合实施延伸审计程序,使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达到收入确认的要求。

(二)关于持续经营事项

为尽快提升经营水平,改善管理体制,优化经营环境,持续改善提升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改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措施如下:

(1)改进32700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努力达到盈亏平衡;

(2)稳固电动两轮车市场,开拓共享和换电市场,同时扩大便携式储能市场的产品销售;

(3)拓展工商业储能业务,带动公司集成业务的收入的增长;

(4)公司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

今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手段充实公司的现金流,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①加大销售力度,压缩存货规模,提高周转速度;

①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取得的常德新中喆依照业绩承诺补偿资金,以补充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①出售与主业无关的对外投资资产,回笼资金支持公司的运营;

①通过司法手段催收外部的欠款,同时对于到期负债协商展期,以缓解现金流压力;

①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人均效能;费用管理精细化,提升招采管控能力,优选客户和项目,实行目标成本管理。

(5)大圆柱的投产销售预计会扩大应收,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按照公司的募集计划,公司在改进现有产线产能和质量的同时,提高产线的柔性能力,将大幅提升保力新(内蒙古)制造基地自我造血能力,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6)通过司法救济措施要求业绩承诺人继续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鉴于目前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仅向公司履行了8,200万元的现金补偿义务,与《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中规定应履行的业绩补偿金额仍有很大差距,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网络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电话:029-89282575

3、传真:029-89282575

4、邮箱:stock@blivex.com

5、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7层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