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过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事前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经过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伟、赖新祥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