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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4
             2015 年 4 月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跃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永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33,457,686.29          1,026,947,707.76                 10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5,382,792.52             85,710,345.33                   11.2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0,250,436.32           146,987,158.50                  -290.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332                    0.1841                  -280.99%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7%                     5.22%                    -2.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42%                     5.24%                    -2.82%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996,961,126.78          8,851,023,247.13                  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3,278,839,472.36          3,166,827,658.29                   3.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3.8979                    3.7647                    3.54%
产(元/股)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20,739,306.1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48.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10,035.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27.00
合计                                                                 17,627,049.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使得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化,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对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带来相当程度的挑战。如果公司在业务循环过程中不能对每个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将对
公司的高效运转及资产安全带来风险。
2、网络自制内容合规风险
    为实现公司与竞争对手差异化的内容策略,公司加大了网络剧、网络栏目等自制内容的投入,在为公司建立内容优势的
同时,也使公司面临该项业务的合规风险。根据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
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目前网络自制内容执行“自审制”,由视频网站运营商组建内容审核小组对自制内容
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播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容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视频内容进行审核。但
如果监管部门对网络自制内容的审核标准发生变化,公司将对已上线的网络自制内容进行重审或下线,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造成一定的影响。
3、行业监管政策从严风险
    当前,我国网络视频行业采取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存在着对该行业进行多部门联合审查和分领域监管的机制,“多头管
理”及“政出多门”导致的较低的管理效率在一定程度影响着网络视频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传统的广电、出版、文化等区块划
分与管理部门职责分配已经难以适应当前新媒体的发展,从而催生了对当前管理体制和部门设置进行潜在调整的可能性。若
在调整后的管理体制下,相应部门出台的针对网络视频行业的监管政策中限制性条款增加、鼓励性条款减少,将会在一定程
度上给公司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智能终端产品,比如互联网电视等,根据广电总局2011年发布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
发网字〔2011〕181号)(简称“181号文”)的明确要求,互联网电视行业存在牌照管制,目前包括7家集成播控牌照方和14
家内容牌照方。内容提供方必须通过前述牌照方参与相关业务,因此乐视超级电视等终端产品业务的牌照风险依然存在。随
着监管层对于181号文执行力度的加强,未来不排除广电总局将监管要求进一步扩大至超级电视或其他智能终端领域,对乐
视网与牌照方的合作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导致公司面临潜在监管政策的风险。
4、海外业务风险
    为了抓住中国互联网品牌走向全球并取得领先优势的历史性机遇,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和论证,公司于2014年7月起正
式开拓海外业务。互联网时代将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引领变革的时代,且具有垂直整合能力的生态模式更优于传
统分工模式,更易赢得市场和用户。但在开拓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反应不确定、版权购买风险、竞争对手跟进等问题导致
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1,25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贾跃亭           境内自然人              44.21%     371,856,695      278,892,521 质押                    298,794,500
刘弘             境内自然人               3.31%      27,831,689       20,873,767 质押                     17,504,800
曹勇             境内自然人               2.41%      20,240,108       20,240,108
贾跃民           境内自然人               2.37%      19,976,022       14,982,016 质押                     19,800,000
章建平           境内自然人               1.52%      12,749,378
北京鑫富恒通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       7,055,961        7,055,961
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嘉实策略增长混
                 其他                     0.77%       6,458,384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吴鸣霄           境内自然人               0.73%        6,112,982
乐视控股(北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5,427,798        5,427,798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低
                 其他                     0.61%       5,151,877
碳环保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贾跃亭                                                                92,964,174 人民币普通股             92,964,174
章建平                                                                12,749,378 人民币普通股             12,749,378
刘弘                                                                   6,957,922 人民币普通股              6,957,922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
                                                                       6,458,384 人民币普通股              6,458,38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鸣霄                                                                 6,112,982 人民币普通股              6,112,98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
                                                                       5,151,877 人民币普通股              5,151,877
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郑海若                                                                 5,050,442 人民币普通股              5,050,442
贾跃民                                                                 4,994,006 人民币普通股              4,994,0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4,951,173 人民币普通股              4,951,173
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黄小敏                                                                 4,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7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贾跃民、贾跃亭系兄弟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章建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 12,749,378 股;
                              股东吴鸣宵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951,000 股外,还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161,982 股;
                              股东郑海若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050,442 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 股;
                              股东黄小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875,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703,220,105.25 元,较年初增长4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及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68,173,510.00元,较年初增长501%,主要系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3.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3,000,000.00元,较年初减少68%,主要系子公司花儿影视上年末购买短期理财本期收回所
     致;
4.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4,182,785.00元,较年初增长71%,主要系道博股份发行股票购买本公司持有的强视传
     媒股权所致;
5.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0元,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承兑汇票承兑所致;
6.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25,333,798.46元,较年初增长67%,主要系计提的企业债券利息所致;
7.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4,021,770.24元,较年初减少35%,主要系售后融资租赁形成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摊销所致;
8.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2,547,585,404.62元,较年初增长151%,主要系贾跃芳借款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1-3月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营业收入 2,133,457,686.2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终端业务、付费业务及广告业务快速增长
     所致;
2.   营业成本 1,866,500,640.98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2%,主要系终端成本、版权摊销增长所致;
3.   营业税金及附加8,617,821.9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税费增加所致;
4.   销售费用 161,772,442.53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8%,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工资、物流及售后增加所致;
5.   管理费用58,801,948.58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主要系人员规模扩大,工资福利费增长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1-3月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250,436.32 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更好
     的保障全年终端销量目标的实现,较为集中的进行了供应链环节的优化,尤其是产能的扩充提升所致,随着后续公司
     终端销量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现金流将得到明显改善;
2.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282,639.13 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9%,主要系子公司花儿影视收回理财产
     品投资,公司构建长期资产所致;
3.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597,227.21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1%,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一季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伴随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业绩持续高速增长。公司围绕 2015年的年度经营计划
有序开展工作,利用各种优势,完善公司产业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各项业务均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345.77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08%;实现营业利润2,310.80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38.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9%。
    截至 2015年3月31日,公司网站的日均 UV约5,000万,峰值超过7,500万;日均 PV约2.5亿,峰值超过3.1亿;日均VV约
2.7亿,峰值超过3.2亿。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营指标快速稳健增长,变现能力也逐步提高,带动了公司整体营收的进一步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
商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
依赖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发展规划,不断丰富各项产品,夯实完善乐视生态,积极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品牌影响力,
不断改变人们的互联网生活方式,致力于打造高品质乐迷生活圈。随着“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乐视生态业务体系进一步
完善,各个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持续增强,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产品用户体验不断改善以及流量变现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各运
营指标快速、稳步提高,主营业务增长显著。
    1、公司流量、用户覆盖规模等优势进一步提升
    在播放时长和用户覆盖两项关键性指标上,乐视网保持稳定增长。在第三方专业媒体监测平台comScore发布的2015年3
月VideoMetrix视频网站月度总播放时长TOP10榜单中,乐视网排名位居行业前两位;在视屏网站月度播放量TOP10榜单中,
乐视网排名居于行业前三;在视频网站月度总uv排名中,则以2.03亿的月度覆盖人数名列前三。
                                   图示一:2015年3月TOP10视频网站月度总播放时长排名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图示二:2015年3月TOP10视频网站月度播放量排名
图示三:2015年3月TOP10视频网站月度总UV排名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终端稳步、快速发展,生态协同效应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乐视TV超级电视”Max70、X60S、X50Air、S50Air、S40Air、S40AirL全系产品线建设后,持续
改进、完善产品线,积累经验,推进乐视TV的研发、物流、客服等体系更趋完善,并通过深度的互联网营销不断提升品牌
价值。“双倍性能、一半价格”的产品特性,使得超级电视销量占比快速、稳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乐视TV超级电视”销
量同比增长超过100%,并且产能逐步得到释放,对于年度实现超过300万台销量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不断夯实上游内容,打造内容矩阵独具特色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坚持“内容为王”的运营战略,通过“独播”+“非独播”的方式,加以强有力的内容运营,并在主攻
差异化的细分领域及自制领域全面发力,公司版权优势不断巩固,为广大用户和乐迷提供了更为极致的内容服务。
    乐视自制继续“二次颠覆”战略,以用户为核心、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进行跨界创新的互联网产品经理思维进入到内容创
作产业,一季度主推《我的老师是传奇》、《拐个皇帝回现代》等标杆性自制作品,火爆高校学生群体,获得广泛好评,并
成功与多家广告主合作,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应。
    乐视体育则保持高速发展,在2014年拿下F1、英超、NBA、中超等赛事等大量重磅版权之后,又获得2015年起未来5个
赛季,女超联赛、女甲联赛的相关版权。乐视网的体育内容新媒体版权优势持续领先。2015一季度对于英超、中超、NBA
等赛事播报播放量稳步上市。
       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项目                         15 年一季度                     14 年一季度                同比
cdn 及带宽费                                         67,545,460.49                  53,832,823.67              25%
工资及福利                                           59,960,243.58                  29,339,864.00              104%
交通及通讯费                                           2,090,994.41                  2,449,385.86              -15%
摊提费用                                            315,590,359.56                 217,150,073.10              45%
业务招待费                                             1,872,447.40                  1,183,784.75              58%
办公费                                                  489,840.55                   1,379,044.75              -64%
其他                                                   6,120,123.12                  4,751,847.90              29%
广告费用                                             43,815,721.69                  23,141,795.76              89%
终端成本                                           1,360,215,450.18                470,049,463.46              189%
电视剧及衍生                                           8,800,000.00
                合计                               1,866,500,640.98                803,278,083.25              132%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网络视频服务行业属于依托于网络形成的信息文化传播领域,具有虚拟经济属性。网络视频服务所依赖的盈利模式中收
费观看和收费广告与实体经济、消费领域密切相关,同时又与其它视频服务领域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和
信息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人们对影视视频节目的观看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网络视频服务行业与国民经济呈现一定的
相关性,宏观经济波动将带动视频类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出现一定的波动。以广告投放为例,通常在经济低迷时期广告主将减
少广告投放,影响网络视频服务行业的广告收益水平。如果宏观经济出现波动,经济增长减速,将会影响整个网络视频服务
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
    公司未来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解政策动向和要求;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技术研究方向,以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调整可
能带来的风险。
2、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构建“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公司进军互联网智能电视市场,将使乐视网
的产业链更加完整,公司将完成对PC、pad、手机、电视等多屏的全面覆盖。目前国内传统的电视机厂商规模均较大,行业
市场参与者众多,智能电视的渗透率虽然在逐年提升,但是市场竞争仍较为激烈。若智能电视行业良好的回报率吸引更多的
投资者介入,或现有厂商加大规模投入,将可能导致公司在智能电视领域,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对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长效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能够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收获。同时,公司会加大在技术研究方
面的持续投入,不仅留住现有人才,更要吸引更多的高端优秀人才加入到公司,以促使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保
障公司战略顺利稳定的实施。公司未来将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升级换代的速度和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水平。
3、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41,912.19 万元,占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4.2%,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占比不断提升,过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短缺,也影响
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的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虽然都是行业内较高信誉的广告代理公司或者视频网站,但仍有可能出现客户支付能力不足
的情况,则公司将面临应收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对公司正常财务运转产生不利影响。为了解决应收账款余额过高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控制制度,明确对应收账款催收的责任,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纳入业务人员业绩考核;加
强对业务单位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加大催收款项的力度。
4、业务及模式创新风险
    公司在业务及其模式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并在未来还会开发出更多满足用户需求的创新型业务和模式。作为国内领先
的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保持创新意识、主动进行业务创新是保持快速增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必备法宝。视频网站要想持续
发展,不可避免要推出具有独创性的产品和服务。除了购买热门影视剧吸引流量,为强化竞争力、形成差异化内容,一线视
频网站也纷纷开始打造自己的内容品牌。其中一个方向便是内容自制,即自主制作内容,一方面可以迎合特定目标受众的偏
好,另一方面可以结合题材使得广告可以更加深入精准的投放。上述创新的业务模式会给企业带来难以预见的经营风险。
    公司在业务及模式创新前会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立项、论证,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履行严格的程序,并采取严格质量
控制,控制业务及模式创新风险。尽管采取上述措施,仍然存在业务及模式创新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形,并
且影响创新后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使公司面临业务及模式创新的经营风险。
5、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擅长经营管理的管理人才和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
公司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和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以及子公司都需要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
人才。虽然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引进机制和比较完善的人才约束与激励制度,但公司仍可能面临着缺少合适的人才以及相应
的人力资源管理滞后的风险。
    公司一直来十分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指定了较为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公司今年来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为专业人才
提供了较多的晋升机会,有效得调动了专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公司亦招聘了业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
员。2011年和2013年公司分别推出了两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推出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分享企业成长的果实,保证公司拥有一支稳定、充满活力的专业人才队伍。
6、行业监管政策从严风险
    当前,我国网络视频行业采取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存在着对该行业进行多部门联合审查和分领域监管的机制,“多头管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理”及“政出多门”导致的较低的管理效率在一定程度影响着网络视频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传统的广电、出版、文化等区块
划分与管理部门职责分配已经难以适应当前新媒体的发展,从而催生了对当前管理体制和部门设置进行潜在调整的可能性。
若在调整后的管理体制下,相应部门出台的针对网络视频行业的监管政策中限制性条款增加、鼓励性条款减少,将会在一定
程度上给公司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智能终端产品,比如互联网电视等,根据广电总局2011年发布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
发网字〔2011〕181号)(简称“181号文”)的明确要求,互联网电视行业存在牌照管制,目前包括7家集成播控牌照方和
14家内容牌照方。内容提供方必须通过前述牌照方参与相关业务,因此乐视超级电视等终端产品业务的牌照风险依然存在。
随着监管层对于181号文执行力度的加强,未来不排除广电总局将监管要求一进步扩大至超级电视或其他智能终端领域,对
乐视网与牌照方的合作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导致公司面临潜在监管政策的风险。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              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2011 年 10 月 14 日
                                                                                                                          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要求履行。
                                               保。
股权激励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              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2013 年 08 月 21 日
                                                                                                                          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要求履行。
                                               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承诺在本次交易股份发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承诺人遵守了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2014 年 05 月 14 日   12 个月
                             制人              由于乐视网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所做的承诺
                                               份,亦将遵守此限制。
                                               (一)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
                                               司控股股东贾跃亭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
                             贾跃亭、刘弘、贾 公司控股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实际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跃民、杨永强、邓 为。(二)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2014 年 08 月 12 日      长期有效             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
承诺
                             伟、杨丽杰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三)为了维护和保障公司和公司股                                              做的承诺
                                               东的利益,公司做出关联交易承诺。(四)作为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贾跃亭先生同时承诺:本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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