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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何绪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何绪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绪文)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认真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参加了8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无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投资设立租赁公司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信息。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保持联系,就公司生产情况、产品销售、市场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2020年,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疑问及建议;同时,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时间安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本人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详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的分析判断,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传播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日本人任职期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监事、经营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本人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绪文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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