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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张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与会董事经审阅一致认可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为亏

损,现金分红会影响公司未来现金流。短时期内降低了公司的权益资本规模和支付能力。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与会董事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谨慎认定济源市中骏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骏物资”)与公司构成特殊关系,向中骏物资转让南昌凯迅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福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名与会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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