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本人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任期期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越,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丹丹郫县豆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5 | 5 | 0 | 0 | 否 | 4 |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3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越、江才、谢俊 | 3 | 2023年03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一致通过了各项决议。 |
2023年07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高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江才、吴越、徐进 | 8 | 2023年01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审情况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橙北斗经营情况及后续举措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维思芯科100%股权后收购协议履约及后续经营情况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一致通过了各项决议。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5、其他事项。 | |||||
2023年02月15日 | 审议通过《振芯科技审计部2022年工作报告》。 | ||||
2023年02月24日 | 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沟通2022年年报审计报告等相关事宜。 | ||||
2023年03月24日 | 1、审阅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后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意见书》;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 6、审议通过《审计部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3年04月01日 | 1、审议通过《振芯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审议通过《振芯科技系统事业部2022年经营情况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振芯科技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5、审议通过《振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 ||||
2023年08月11日 | 1、审议通过《振芯科技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审议通过《振芯科技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4、审议通过《振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 ||||
2023年10月13日 | 1、审议通过《振芯科技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审议通过《成都国翼电子技术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4、审议通过《振芯科技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5、审议通过《振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 |||||
2023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振芯科技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越、江才、谢俊 | 3 | 2023年03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一致通过了各项决议。 |
2023年07月27日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高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徐锐敏、吴越、莫晓宇 | 3 | 2023年06月0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一致通过了各项决议。 |
徐锐敏、吴越 | 2023年07月01日 | 审议通过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徐锐敏、吴越、谢俊 | 2023年09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4、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2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02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04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06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07月0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07月10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07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08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调整北斗产业园建设方案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10月0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四、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中,积极
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4年1月26日组织召开年报事前沟通会议,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全面汇报,安排审计部对财务部编制的未审报表开展审计工作,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就相关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审计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就财务报表审阅的问题向财务部询问了相关情况,听取了财务部门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2024年2月18日,组织召开了年报事中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对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3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汇报,并与审计师沟通2023年年报相关审计的重点事宜。
2024年3月7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最后沟通,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继续关注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展,继续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为股东、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独立董事:吴越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