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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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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廷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晨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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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612,048,114.53               2,454,855,734.17                        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98,433,459.71               1,758,537,458.49                        2.2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7,698,472.34                        8.23%          371,018,996.82             1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983,330.29                      -67.55%           49,936,158.43            -54.3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692,852.09                      -68.22%           46,274,610.11            -57.9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173,964.76            114.2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71.83%                  0.1148            -6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71.83%                  0.1148            -60.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9.39%                  2.81%              -9.6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387,864.26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782,929.6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08,505.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29.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8,793.45
    合计                                                                            3,661,548.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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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24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廷祥          境内自然人        32.99%        143,437,500       128,200,000   质押              141,900,000
    许高镭          境内自然人         5.47%         23,772,847        17,354,178   质押                 14,940,900
    陈素芳          境内自然人         4.55%         19,800,000                     质押                 19,800,000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互联网    其他               4.36%         18,952,139
    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吴淡珠          境内自然人         3.42%         14,850,000        11,137,500
    陈湧彬          境内自然人         2.30%         10,005,500                     质押                 10,000,000
    任锋            境内自然人         1.72%           7,492,500        7,492,475   质押                  7,492,400
    深圳市拉芳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拉芳价值    其他               1.53%           6,671,114
    成长定增 2 号
    基金
    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
                    其他               1.29%           5,589,899
    韬蕴 2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徐雪英          境内自然人         1.25%           5,42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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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陈素芳                                                             19,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                                         18,952,139   人民币普通股        18,952,139
    基金
    蔡廷祥                                                             15,2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37,500
    陈湧彬                                                             10,0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5,500
    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71,114   人民币普通股         6,671,114
    -拉芳价值成长定增 2 号基金
    许高镭                                                              6,418,669   人民币普通股         6,418,66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韬
                                                                        5,589,899   人民币普通股         5,589,899
    蕴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徐雪英                                                              5,4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25,000
    陈剑武                                                              4,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7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
                                                                        4,132,208   人民币普通股         4,132,208
    阳常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股东蔡廷祥和股东吴淡珠为夫妻关系;蔡廷祥与陈素芳是舅甥亲属关系。
    的说明
                                    1、公司股东徐雪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280000 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145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425000 股。
    明(如有)                      2、公司股东陈剑武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00000 股外,还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87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7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拟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股数            股数                                             期
                                                                                    非公开发行股   2019 年 9 月 1
    许高镭             23,772,847       6,418,669              0       17,354,178
                                                                                    份限售股       日
    合计               23,772,847       6,418,669              0       17,354,1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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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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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2017-016),因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公告》(2017-022),公司于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交易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本人因广东
                                                           文化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
                                                           “文化长
                                                           城”)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
                                                           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
                                                                                       作出承诺时
                                              股份限售承   许高镭等发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许高镭                                              至承诺履行
                                              诺           行股份购买     月 01 日                  中
                                                                                       完毕
                                                           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
                                                           批复》 证监
                                                           许可
                                                           [2016]1612
                                                           号)实施的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以
                                                           下简称“本
                                                           次发行”)而
                                                           取得的文化
                                                           长城的股份
7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本次发行
                                                           完成时全部
                                                           锁定,其中
                                                           27%的股
                                                           份,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剩余
                                                           73%的股
                                                           份,在本次
                                                           发行完成之
                                                           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
                                                           业绩补偿履
                                                           行完毕后
                                                           (如需),除
                                                           需用于股份
                                                           补偿的,其
                                                           余给予解除
                                                           锁定。本人
                                                           承诺在锁定
                                                           期内不以任
                                                           何形式转让
                                                           本次重组将
                                                           获得的文化
                                                           长城的股
                                                           份。
                                                           本企业因广
                                                           东文化长城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
                                                           称“文化长
                                                           城”)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
                                 广州商融投                管理委员会                  作出承诺时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资咨询有限                《关于核准                  至承诺履行
                                              诺                          月 01 日                  中
                                 公司                      广东文化长                  完毕
                                                           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
                                                           许高镭等发
                                                           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
                                                           批复》 证监
8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许可
                                                             [2016]1612
                                                             号)实施的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以
                                                             下简称“本
                                                             次发行”)而
                                                             取得的文化
                                                             长城的股份
                                                             在本次发行
                                                             完成时全部
                                                             锁定,并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在业绩补偿
                                                             履行完毕后
                                                             (如需),除
                                                             需用于股份
                                                             补偿的,其
                                                             余给予解除
                                                             锁定。本企
                                                             业承诺在限
                                                             定期限内不
                                                             以任何形式
                                                             转让本次重
                                                             组将获得的
                                                             文化长城的
                                                             股份。
                                                             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持有股份总
                                   公司实际控
                                                             数的百分之
                                   制人,同时
                                                             二十五,且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作为公司董   股份限售承                  2009 年 11              正常履行
                                                             在离职后半                  任职期间
    诺                             事、高管的   诺                          月 20 日                中
                                                             年内,不转
                                   蔡廷祥、吴
                                                             让本人所持
                                   淡珠
                                                             有的股份;
                                                             在申报离职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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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
                                                           股票的数量
                                                           占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持有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且
                                                           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
                                 公司副总经                有的股份;
                                              股份限售承                  2009 年 11                正常履行
                                 理兼董事、                在申报离职                  任职期间
                                              诺                          月 20 日                  中
                                 董秘任锋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
                                                           股票的数量
                                                           占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避免和消
                                                           除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
                                                                                       作为公司控
                                 公司控股股   关于同业竞   为:第一条
                                                                                       股股东或实
                                 东、实际控   争、关联交   在本人作为
                                                                          2009 年 10   际控制人,   正常履行
                                 制人蔡廷祥   易、资金占   广东长城集
                                                                          月 15 日     或持有公司   中
                                 及其配偶吴   用方面的承   团股份有限
                                                                                       5%以上股
                                 淡珠         诺           公司的控股
                                                                                       份期间
                                                           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期
                                                           间或者持有
                                                           广东长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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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团股份有限
                                                       公司 5%以
                                                       上股份期
                                                       间,本人不
                                                       在任何地域
                                                       以任何形
                                                       式,从事法
                                                       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规章所规
                                                       定的可能与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同
                                                       业竞争的活
                                                       动。本人今
                                                       后如果不再
                                                       是广东长城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本人自该控
                                                       股或实际控
                                                       制关系解除
                                                       之日起五年
                                                       内,仍必须
                                                       信守前款的
                                                       承诺。第二
                                                       条   本人从
                                                       第三方获得
                                                       的商业机会
                                                       如果属于广
                                                       东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主营业务
                                                       范围之内
                                                       的,则本人
                                                       将及时告知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并尽
                                                       可能地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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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取得该
                                                       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
                                                       人不以任何
                                                       方式从事任
                                                       何可能影响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经营和
                                                       发展的业务
                                                       或活动,包
                                                       括:1、利用
                                                       现有的社会
                                                       资源和客户
                                                       资源阻碍或
                                                       者限制广东
                                                       长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发
                                                       展;2、捏造、
                                                       散布不利于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消
                                                       息,损害广
                                                       东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的商誉。
                                                       3、利用对广
                                                       东长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制地
                                                       位施加不良
                                                       影响,造成
                                                       广东长城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研
                                                       发人员、技
                                                       术人员等核
                                                       心人员的异
                                                       常变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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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从广东长城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招聘
                                                         专业技术人
                                                         员,销售人
                                                         员、高级管
                                                         理人员。第
                                                         四条   本人
                                                         将督促本人
                                                         的配偶、成
                                                         年子女及其
                                                         配偶,子女
                                                         配偶的父
                                                         母,本人的
                                                         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本
                                                         人配偶的兄
                                                         弟姐妹及其
                                                         配偶,以及
                                                         本人投资的
                                                         企业,同受
                                                         本承诺函的
                                                         约束。
                                                         由于公司整
                                                         体变更股份
                                                         公司时,相
                                                         关法律对整
                                                         体变更股份
                                                         公司涉及的
                                                         个人所得税
                                 公司各发起              的缴纳尚没
                                 人蔡廷祥、              有明确的规
                                 吴淡珠、任              定,公司暂
                                                                       2010 年 02          正常履行
                                 锋、陈素芳、 其他承诺   未代本人扣                 长期
                                                                       月 10 日            中
                                 陈得光、柯              缴相关税
                                 少玲、陈锦              款。如果今
                                 贤、肖少强              后国家有关
                                                         税务主管部
                                                         门就上述事
                                                         项要求本人
                                                         补交税款或
                                                         承担法律责
                                                         任,本人愿
                                                         意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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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部门的要求
                                                         自行补缴税
                                                         款或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
                                                         任。如有关
                                                         部门要求公
                                                         司承担法律
                                                         责任,本人
                                                         愿意按发起
                                                         设立股份公
                                                         司时的持股
                                                         比例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并对公司因
                                                         此受到的损
                                                         失给予补
                                                         偿。
                                                         公司已按规
                                                         定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
                                                         2007 年度
                                                         应交企业所
                                                         得税 435.19
                                                         万元,截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公司
                                                         已上缴
                                                         2007 年度
                                                         企业所得税
                                                         款 127.95 万
                                 公司实际控                             2010 年 02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元,并于                    长期
                                 制人蔡廷祥                             月 27 日            中
                                                         2008 年 6 月
                                                         10 日向主
                                                         管税务机关
                                                         潮州市地方
                                                         税务局枫溪
                                                         税务分局申
                                                         请缓交
                                                         2007 年度
                                                         企业所得税
                                                         款 307.24 万
                                                         元,公司承
                                                         诺在一年内
                                                         缴纳,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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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申请业经潮
                                                         州市地方税
                                                         务局枫溪税
                                                         务分局批复
                                                         同意。公司
                                                         已于 2009
                                                         年 6 月清缴
                                                         上述缓交税
                                                         款,主管税
                                                         务机关没有
                                                         就上述缓交
                                                         行为要求公
                                                         司交纳滞纳
                                                         金或承担法
                                                         律责任。如
                                                         果今后国家
                                                         有关税务主
                                                         管机关就上
                                                         述事项要求
                                                         公司补交纳
                                                         滞纳金或承
                                                         担法律责
                                                         任,本人愿
                                                         意按照有关
                                                         税务主管部
                                                         门的要求承
                                                         担滞纳金或
                                                         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公司分别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
                                                         2006 年 12
                                                         月 29 日以
                                                         协议出让方
                                 公司实际控
                                                         式取得 6 宗
                                 制人蔡廷祥                            2010 年 02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国有土地使                 长期
                                 及其配偶吴                            月 27 日            中
                                                         用权,面积
                                 淡珠
                                                         合计
                                                         44,718.35
                                                         平方米。该
                                                         等国有土地
                                                         使用权均已
                                                         办理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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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用证。如公
                                                         司在上述协
                                                         议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过程中因违
                                                         反相关法律
                                                         法规导致公
                                                         司需要补交
                                                         相关费用或
                                                         承担相关损
                                                         失的,其承
                                                         诺承担全部
                                                         费用或损
                                                         失,并保证
                                                         公司的利益
                                                         不因上述事
                                                         项遭受任何
                                                         损失。
                                                         如公司因发
                                                         行股票并上
                                                         市之前发生
                                                         的未能依法
                                                         缴交社会保
                                                         险费及住房
                                                         公积金事由
                                 公司实际控              而需要补缴   2010 年 02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长期
                                 制人蔡廷祥              费用、赔偿   月 27 日            中
                                                         损失或缴交
                                                         行政罚款
                                                         的,本人愿
                                                         意全额补偿
                                                         股份公司因
                                                         此承担的全
                                                         部费用。
                                                         如果发生由
                                                         于广关部门
                                                         颁布的东省
                                                         有关文件和
                                 公司实际控              国家有相关   2010 年 02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长期
                                 制人蔡廷祥              规定存在差   月 27 日            中
                                                         异,导致国
                                                         家有关税务
                                                         主管部门认
                                                         定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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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以前年度
                                                            享受 15%所
                                                            得税率条件
                                                            不成立,且
                                                            需按 33%的
                                                            所得税率补
                                                            交以前年度
                                                            所得税差额
                                                            的情况,本
                                                            人愿意承担
                                                            股份公司因
                                                            此需要补缴
                                                            的所得税款
                                                            及相关费
                                                            用。
                                                            从公司股票
                                                            复牌后 12
                                                            个月内,在
                                                            法律法规允
                                                            许的条件
                                                            下,通过证
                                                            券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
                                                            定向资产管
                                                            理或二级市
                                                            场买入等方
                                                            式购买本公                  自股票复牌
                                  公司实际控   股份增持承                  2015 年 07                客观原因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司股票,累                  起 12 个月
                                  制人蔡廷祥   诺                          月 09 日                  无法履行
                                                            计增持金额                  内
                                                            不低于
                                                            2,000 万元。
                                                            增持完毕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通过上
                                                            述方式增持
                                                            的公司股
                                                            票,增持所
                                                            需资金由本
                                                            人自筹取
                                                            得。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客观原因不便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有增持股份意愿,接下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将进行股份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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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条件
     如果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无弥补亏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如果由
于公司业绩、规模增长快速等原因,导致董事会认为出现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或公司股价不能有效反映经营
业绩等情形况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上述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股利(包括年度股利分配和中期股利分配)应当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任何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
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
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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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如果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4.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
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在会计年度盈利,且无弥补亏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但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中
的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应当在利润分配预案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或披露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不符
合本章程规定的原因、未用于股利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
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可以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投资规划、生产经营规模的变化,以及生产经营业绩的变化等情况调整股利分配政策。
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
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原则上应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支出。
     (十)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800,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目前一切已办理完毕。公司第三季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的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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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0,477,116.61           560,615,295.7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0,000.00
     应收账款                                                 308,816,462.27           227,299,476.87
     预付款项                                                  55,501,082.88            26,119,444.1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267,557.6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68,992.59            32,803,541.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0,355,469.94           105,579,071.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9,017,277.79            19,077,410.72
 流动资产合计                                                 985,736,402.08           972,761,797.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4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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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0      12,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8,210,199.54     107,930,065.5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0,579,357.93     186,286,037.04
     在建工程                                            10,534,447.85        2,086,153.6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5,485,202.57     300,680,557.78
     开发支出
     商誉                                               867,417,152.25     867,417,152.25
     长期待摊费用                                         1,863,754.87         752,86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3,597.44        3,432,359.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000,000.00        1,508,7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6,311,712.45   1,482,093,936.40
 资产总计                                              2,612,048,114.53   2,454,855,734.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4,000,000.00     357,77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976,411.93      35,201,885.77
     预收款项                                             8,076,632.02      13,145,438.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865,207.10        7,726,575.47
     应交税费                                            11,722,809.18        9,320,5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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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413,500.70         791,969.0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075,723.00     10,995,212.6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0,000.00     36,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627,878.61
 流动负债合计                                           242,630,283.93     479,579,514.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0      90,000,000.00
     应付债券                                           354,267,474.7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23,000,000.00     123,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35,933.18       1,635,933.18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84,601.01       1,784,601.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0,688,008.96     216,420,534.19
 负债合计                                               813,318,292.89     696,000,048.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4,800,140.00     434,800,1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26,574,331.92   1,026,574,331.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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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30,955,536.44          30,955,536.4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6,103,451.35         266,207,45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98,433,459.71          1,758,537,458.49
     少数股东权益                                                    296,361.93                318,226.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98,729,821.64          1,758,855,685.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2,048,114.53          2,454,855,734.17
法定代表人:蔡廷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晨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9,609,004.73         473,068,374.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0,000.00
     应收账款                                                     165,471,013.81         120,278,776.20
     预付款项                                                      26,216,260.39          15,726,610.40
     应收利息                                                                                 1,267,557.69
     应收股利                                                      58,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59,704,566.52          77,915,337.62
     存货                                                          53,113,718.01          60,758,67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75,084.00              1,243,580.46
 流动资产合计                                                     784,589,647.46         750,258,914.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0          12,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54,949,730.51          1,544,669,596.51
     投资性房地产
23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92,938,977.58      96,110,161.5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643,297.35       3,793,252.5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30,439.71         653,377.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0,045.83       4,750,045.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000,000.00         130,3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93,712,490.98   1,662,106,783.97
 资产总计                                              2,578,302,138.44   2,412,365,698.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4,000,000.00     357,77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2,063,035.31      15,780,951.93
     预收款项                                              1,852,659.91       2,112,294.72
     应付职工薪酬                                          2,795,442.33       4,236,551.94
     应交税费                                                79,880.08         136,771.38
     应付利息                                               413,500.70         791,969.0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4,575,728.79      37,880,033.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0,000.00     36,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8,280,247.12     454,708,572.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0      90,000,000.00
     应付债券                                           354,267,474.77
24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23,000,000.00             123,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34,356.16                   534,356.16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7,801,830.93             213,534,356.16
 负债合计                                                    806,082,078.05             668,242,928.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4,800,140.00             434,800,1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26,574,331.92           1,026,574,331.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955,536.44                 30,955,536.44
     未分配利润                                              279,890,052.03             251,792,761.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2,220,060.39           1,744,122,76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78,302,138.44           2,412,365,698.19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47,698,472.34                  136,464,215.20
     其中:营业收入                                     147,698,472.34                  136,464,215.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8,168,940.35                  114,248,342.40
25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60,289,454.21    85,726,042.8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82,196.00      1,047,326.09
              销售费用                                 13,517,195.81     7,215,831.10
              管理费用                                 17,606,635.99    17,254,330.18
              财务费用                                 14,126,006.51     2,501,341.12
              资产减值损失                              1,747,451.83      503,471.0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12,290.28     94,660,259.2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9,641,822.27   116,876,132.08
 列)
      加:营业外收入                                     444,883.01       900,809.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4,416.12     2,054,730.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0,082,289.16   115,722,210.9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106,154.78    17,182,413.0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1,976,134.38    98,539,797.88
 列)
26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983,330.29                        98,557,875.65
       少数股东损益                                         -7,195.91                           -18,077.7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976,134.38                        98,539,797.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31,983,330.29                        98,557,875.65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7,195.91                           -18,077.77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36                                 0.26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36                                 0.26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27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蔡廷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晨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榕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3,950,723.99                85,079,369.62
      减:营业成本                                          37,575,522.50                62,366,428.80
            税金及附加                                        623,026.80                   990,582.51
            销售费用                                         5,794,144.56                 6,800,627.93
            管理费用                                         8,563,163.66                 9,995,286.90
            财务费用                                        12,373,244.43                 2,597,270.05
            资产减值损失                                      539,999.99                   -183,098.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57,816,437.51                  162,951.5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46,298,059.56                 2,675,223.6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0,000.00                   641,940.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6,290.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6,328,059.56                 3,310,873.6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6,328,059.56                 3,310,873.68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8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6,328,059.56                3,310,873.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71,018,996.82               335,060,971.15
      其中:营业收入                                    371,018,996.82               335,060,971.1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1,899,423.78               304,995,409.60
      其中:营业成本                                    190,744,056.71               229,106,830.8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29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327,229.40     2,498,181.09
              销售费用                                 32,145,760.13    21,600,744.04
              管理费用                                 46,891,948.59    43,980,569.25
              财务费用                                 35,996,576.07     5,325,167.46
              资产减值损失                              3,793,852.88     2,483,916.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187,639.77    98,241,226.9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60,307,212.81   128,306,788.46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848,166.78     1,651,465.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53,388.04      2,175,083.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3,101,991.55   127,783,170.7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187,697.92    18,330,125.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9,914,293.63   109,453,045.27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936,158.43   109,471,123.04
       少数股东损益                                       -21,864.80       -18,077.7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30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914,293.63                   109,453,045.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9,936,158.43                   109,471,123.04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21,864.80                       -18,077.77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48                             0.29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48                             0.290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93,468,499.19                      264,960,296.66
       减:营业成本                                     137,679,668.16                      194,142,054.58
3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税金及附加                                  1,753,238.47    2,372,944.33
            销售费用                                   15,816,086.08   19,683,360.30
            管理费用                                   22,144,283.45   30,219,712.65
            财务费用                                   33,988,700.32    6,560,381.43
            资产减值损失                                2,732,905.55    2,892,872.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58,328,868.24    3,743,919.1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7,682,485.40   12,832,890.3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89,784.00    1,381,941.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3,613.09      97,847.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8,968,656.31   14,116,984.4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65.50    1,087,567.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8,967,290.81   13,029,417.05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2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967,290.81                13,029,417.0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83,190,283.65               264,457,258.70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01,004.36                16,893,717.20
33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8,624,952.16     6,295,711.3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2,816,240.17   287,646,68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03,316,128.79   231,919,602.43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4,878,892.89    33,750,059.4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38,257.06     8,430,767.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3,408,996.67    28,803,749.0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642,275.41   302,904,17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3,964.76   -15,257,491.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4,700,000.00    5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07,505.77      247,99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7,800.00         4,000.02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655,305.77    52,251,996.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6,887,659.70     2,149,838.8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17,153,000.00    84,995,732.8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17,139,549.80   224,213,223.58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1,711,199.93
34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891,409.43               311,358,79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236,103.66              -259,106,798.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9,002,998.4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7,144,000.00               277,77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4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9,135.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0,144,000.00               756,782,133.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5,270,000.00               25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0,925,605.92                18,459,249.89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6,195,605.92               277,459,24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48,394.08               479,322,883.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0,511.44                  612,983.67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744,256.26               205,571,576.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33,051,546.12               285,717,538.42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2,307,289.86               491,289,115.25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44,850,965.87               222,658,444.70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838,845.19                 8,683,209.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549,962.55                 4,280,6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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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239,773.61    235,622,354.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31,019,087.26    179,698,087.63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6,767,916.23     30,161,809.3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50,751.66      4,054,196.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8,702,645.31     15,457,687.1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340,400.46    229,371,78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00,626.85      6,250,573.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48,734.24       247,99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500.02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6,409,998.28     10,768,877.2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458,732.52     11,018,373.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382,849.00       377,838.8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0,000,000.00    292,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10,171,549.8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79,532,462.32       9,400,042.28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1,086,861.12    302,177,88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28,128.60   -291,159,507.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9,002,998.4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4,000,000.00    277,77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4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7,000,000.00    756,772,9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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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5,270,000.00   25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0,925,605.92    18,286,449.89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6,195,605.92   272,286,44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804,394.08   484,486,548.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5,008.78      477,585.52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459,370.15   200,055,20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73,068,374.88   246,770,588.38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9,609,004.73   446,825,788.45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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