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份暨间接出让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和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各51%股权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全资孙公司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定价结果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全资孙公司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定价结果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健钊
陈思东
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