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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向军、李军和冯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近年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简称“华道征信”)进行了采购和(或)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对2021年度的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含税)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含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华道征信数据服务/技术服务市场定价40,000,0006,653,755.0332,542,122.46
总计40,000,0006,653,755.0332,542,122.46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含税)预计金额 (含税)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数据服务26,664,786.4735,000,000.0024.56%-7.02%2020年4月29 日,《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技术服务5,877,335.996.80%
百可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服务1,296,906.88未预计1.50%不适用不适用
电信服务1,710.08未预计0.00%不适用不适用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服务3,029,893.69未预计3.51%不适用不适用
电信服务303,168.64未预计0.04%不适用不适用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服务153,309.76未预计0.18%不适用不适用
电信服务26,677.64未预计0.00%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7,353,789.15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百可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183,152.26未预计0.3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83,152.2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向军注册资本:5,25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012室经营范围:企业信用征集、评定;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38.10%
西安盛和置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28.57%
清控三联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750万元14.29%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50万元14.29%
好人好信科技有限公司250万元4.76%
总计5,250万元100%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已经审计)
总资产99,367,955.47
净资产-25,501,516.65
营业收入37,827,118.70
净利润-30,095,064.4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道征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拥有其38.1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向军先生担任华道征信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军先生最近12个月内曾任华道征信董事,公司董事冯军先生担任华道征信董事、总经理。前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规定的情形,华道征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道征信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成立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百

行征信是目前国内首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公司,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华道征信自身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业务能力,有清晰的发展规划,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华道征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产生,并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交易目的主要是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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