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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21,685.61万元,实收股本为60,479.5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每年给予固定报酬。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向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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