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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朱茶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朱茶芬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积极关注、研究行业发展,参与讨论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5次,亲自出席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4月20日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7月3日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8月24日
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10月21日
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11月13日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列席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10日),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未能出席部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通过远程通讯方式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会议内容及决议等情况,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4月2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固定收益型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意见结论全部为“同意”。

2、2020年4月2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意见结论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2020年8月24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意见结论全部为“同意”。

4、2020年10月21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意见结论为“同意”。

5、2020年11月13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签订《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意见结论全部为“同意”。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公司薪酬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公司的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茶芬):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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