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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2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60
    2014 年 10 月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海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娇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503,066,226.94                4,231,864,747.79                         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2,891,304,270.51                2,824,518,748.42                         2.36%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4.8151                          4.7138                        2.15%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20,347,008.82                      28.63%        2,845,038,118.96               1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5,013,859.61                    -2.97%         111,057,431.64                21.0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26,034,143.86               -53.4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7095            -54.35%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                       0.19             2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                       0.19             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                    -0.09%                    3.87%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4%                    0.25%                     3.36%               0.43%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564.2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713,194.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691,851.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266,080.67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2,05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42,788.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01,216.37
合计                                                                 14,647,615.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环保风险及应对措施
    工信部、环保部已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蓄电池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提出严格要求,提
高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准入门槛及管理标准的提高将持续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也对现有企业的环保能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工艺技术装备能力提出了更
高要求。
    环保及职业安全卫生作为公司的常态化工作,始终得到高度重视及有效实施。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
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覆盖全部生产基地,同时将供应商纳入同样的考核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已通过工信部及环保部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行业准入审核,今后还将不断通过工艺创新、提高装
备水平、提升自动化能力等措施,提升环保、职业安全卫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保证无环境、
职业安全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在全球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子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
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大大增加,对经营团队的管理水平、风险
防控能力形成挑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生产组织、用户服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中高级人才的需求也
日益增加。尽管公司管理团队目前配置合理、经验丰富,但如果公司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不能进行有效的
控制和管理,将对公司的高速发展形成一定风险。
    对此,公司结合实际,积极实施管理体系的创新和改革,围绕业务线建立事业部及虚拟事业部,实施
内部结算和考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授权体系及内部审计监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充分发挥各业务系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建立健全人才
培养和引进机制,做好人才梯队建设,以更好地规避管理风险。
    3、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以高温电池、铅炭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系统集成技术等为代表的南都电源核心技术产品已拥有多项
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技术优势一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如果出现技
术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已建立严格的技术保密体系,并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技术保密工作,在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
资料保存、信息工具运用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多为自公司创业起伴随公司成长、发展
的员工,忠诚度较高。公司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发展空间,营造宽松的创新机制,通过多渠
道、多样化的薪酬激励机制,使核心技术人才能共享公司发展成果,降低了人才流失风险。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6,94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南都电源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9%      119,016,340         92,616,340
限公司
陈博               境内自然人              7.39%       44,648,462         33,486,346
上海益都实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7%       34,279,500         34,279,500
资有限公司
上海南都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2%       27,334,889         27,334,889
限公司
郭劲松             境内自然人              3.09%       18,668,891
黄超               境内自然人              2.13%       12,860,382
深圳市宝晟鑫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3%        3,791,272
投资有限公司
王岳能             境内自然人              0.47%        2,870,522          2,590,522
伦旭峰             境内自然人              0.39%        2,330,000
郑赟               境内自然人              0.38%        2,318,30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南都电
                                                                          26,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00
源有限公司
郭劲松                                                                    18,668,891 人民币普通股              18,668,891
黄超                                                                      12,860,382 人民币普通股              12,860,382
陈博                                                                      11,162,116 人民币普通股              11,162,116
深圳市宝晟
鑫源投资有                                                                 3,791,272 人民币普通股               3,791,272
限公司
伦岳峰                                                                     2,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0,000
郑赟                                                                       2,318,303 人民币普通股               2,318,303
魏应宏                                                                     2,000,5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500
孙晋强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张华                                                                       1,865,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5,400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关联企
                业。报告期内,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的总股本已增至 604,404,400 股,导致
上述股东关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以上三家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30%。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杭州南都、
联关系或一      上海益都和上海南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180,630,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8857%。
致行动的说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仍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其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
明              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参与融资融      1、公司股东郭劲松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668,891 股外,还通过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券业务股东      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5,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8,668,891 股。2、公司股东郑赟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情况说明(如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2,141,503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18,303 股。3、公司股东深圳市宝晟鑫源
有)            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3,791,272,实际持股 3,791,272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杭州南都电源有
                        92,616,340                0               0       92,616,340 首发承诺       2013-4-21
限公司
上海益都实业投
                        45,702,000        11,422,500              0       34,279,500 首发承诺       2013-4-21
资有限公司
上海南都集团有
                        36,439,890         9,105,001              0       27,334,889 首发承诺       2013-4-21
限公司
陈博                    44,648,462        11,162,115                      33,486,346 高管锁定
王岳能                   3,653,940         1,063,418              0        2,590,522 高管锁定
陈象豹                   2,887,110          871,215               0        2,015,895 高管锁定
王红                     1,670,760          417,690               0        1,253,070 高管锁定
王莹娇                   1,735,980          733,995               0        1,001,985 高管锁定
吴贤章                     300,000          150,000               0         150,000 高管锁定
合计                   229,654,482        34,925,934              0      194,728,547       --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货币资产余额为32,229.86万元,比期初减少57.74%,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投入及期初货币资
    金余额较大所致。
 2.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7,114.02万元,比期初增加38.80%,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国内应
    收账款账期延长共同影响所致。
 3.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20,832.10万元,比期初增加418.03%,主要原因为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材料
    款、设备款增加,预付全资子公司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款共同影响。
 4.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2,590.36万元,比期初减少42.42%,主要原因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减少。
 5.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11,885.66万元,比期初减少52.06%,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南都动力本期投产,
    厂房、设备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6.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30,800.00万元,比期初增加36.89%,主要原因为本期母公司增加16,000万元
     短期借款。
 7.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2,092.55万元,比期初增加51.91%,主要原因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采
     购的材料款、设备款增加。
 8.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余额为1,829.81万元,比期初增加167.8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
     加。
 9.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2,390.70万元,比期初减少37.39%,主要原因是期初应交企业所得税在本期
     缴纳。
 10.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254.20万元,比期初减少40.87%,主要原因是本期退还前期收到的部分
     保证金。
 11.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54,270万元,比期初增加53.87%,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增加20,000万元长
     期借款。
 12.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51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27%,主要原因系本期募集资金余额减少使存
     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银行借款增加使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损益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13.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26.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08%,主要原因系本期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中属于
     无效套期的利得较上年同期减少。
 14.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为1,14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48%,主要原因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减少,少数股东享有的收益减少。
 15.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0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46%,主要原因为本期
     国内应收账款的账期延长,存货占用资金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16.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1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3.70%,主要原因为本期
     公司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欠佳,受此影响,国内外4G通信市场后备电池需求低于预期,动力
电池市场竞争也进一步加剧,但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继续通过新产品拓展、产能优化、管理创新等工作,
提升运营效率,保证了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基本稳定,同时凭借近几年在储能和动力领域的持续创新、投入,
使储能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也取得进步。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4,503.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2 %.利润总额为15,346.3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05.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00%;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4.3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影响金额为1,980
万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主要情况如下:
    1、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优化产品与市场结构,提升新产品销售占比,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在国内市场,公司已开始执行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集采合同,中国电信新一轮招标近期
已经结束,招标结果即将公示。目前,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俗称“铁塔公司”)的筹备工作仍
在持续,国内4G网络建设投资相应阶段性延后,但随着铁塔公司正式成立运营,后续将逐步进入建设实施
阶段,下一季度及明年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有望增长。
    受现有产能和交付能力影响,海外市场前三季度销售总额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新产品销售占比和
毛利水平持续提升。公司着力推广的高温电池以优异的性能和良好的质量为公司树立了高端国际品牌形
象,使得公司与核心优质客户的合作继续深化,也将在未来持续带动常规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前三季度公司新产品销售依然保持大幅增长,公司高温电池销售额达约5,638.63万元,同比增长228 %,
其中海外市场销售达5,112.95万元,同比增长232.16%,国内市场已的推广试用已获得良好反馈,待高温电
池相关标准明确后有望逐步规模化应用。通信后备用锂离子电池业务受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影响,整体有所
下降,但中国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前三季度实现销售3,637.63万元,同比增长98.96 %。
    在动力电池领域,公司积极开拓启停、节能、叉车等动力市场新领域,推进铅炭电池在节能环保汽车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启停领域的应用,加强与高端客户的技术合作,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持续深化与低速纯电动车领域重
点客户的合作,加快铅炭电池、锂电池在该领域的应用推广,推动低速纯电动车行业发展和技术升级,公
司低速纯电动车用动力电池销售额电池销售额2,380.16万元,同比增长31.84%。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公司依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大规模储能、分布式储能、户用储能
等领域齐头并进,各类系统解决方案及产品日趋成熟。报告期内,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
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
目前,国内外微网储能领域市场关注度和应用项目逐步增多,技术逐步成熟,公司紧抓新能源产业的行业
机会,积极对接海内外各类储能项目,努力提升储能业务的经营业绩。
    2、继续加大研发力度,重点推进产品体系优化及技术改进,提升产品性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加大了对新一代铅炭电池技术
的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产品性能,积极推进铅炭启停电池在节能汽车领域的应用,完成冲压电池的
产品开发和工艺制定,有效降低制造成本,使其更好地满足储能、通信和混合动力等领域的不同需求。
    公司已开发适用于户用储能系统的铅炭电池及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通过自建光伏测试平台,对户用
储能系统的光伏储能逆变器、户用储能电池(铅炭电池和锂电池)等进行了全面测试和验证,有效提升了
储能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在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方面,公司已完成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环保合金的研发,
并已在产品中完成全面切换。
    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累计已获得有效专利87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专利
17项。
    公司“高性能启停用铅炭电池项目”被列为工信部强基工程项目。该专项主要围绕“应用牵引、平台支撑、
重点突破”,探索创新工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推
动机制,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解决部分制约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的瓶颈问题,加快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国工业强基战略。公司开发的高性能启停用铅炭电池项目获得强基工
程项目资金支持,代表着政府部门对公司技术及产业化能力的重视与认可,有利于促进公司在该领域的技
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3、合理布局产能,提高新产品生产效率,提升交付能力。
    随着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围绕新产品的产能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及产能合理规划是近几年的工作重点。
公司目前已逐步完成对现有几大生产基地的产品线调整和定位,在生产线和产品系列上不断优化,同时,
在内部挖潜增效,做好设备的自动化改造,逐步提高生产的自动化率,提升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武汉
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开始前期建设工作,目前土地预付款已支付,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工程设
计单位,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已全面启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1.1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
                           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2 若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                               截至
                           重大事件,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                                2014 年 9
             (一)浙江 30 日内,公司不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3 公司提出增发新股、                                月 30 日,
                                                                                                     2012 年 9
             南都电源动 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30                                 所有承诺
股权激励承                                                                              2012 年 07 月 30 日至
             力股份有限 日内,公司不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4 自公司披露本计划草案                                 人均遵守
诺                                                                                      月 09 日     2015 年 11
             公司(二) 至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                                 承诺,未
                                                                                                     月 22 日
             激励对象      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二)仅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发生违反
                           公布后第 2 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 10 个交易日内解                              承诺的事
                           锁/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锁/行权:(1)重大交易或重大                              项。
                           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2)其他可能影响
                           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无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无
所作承诺
             (一)、周庆 (一)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
             治先生、第 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杭 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州南都电源 杭州华星企业公司、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                                  截至
             有限公司,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公司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关于                                 2014 年 9
             公司股东上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                                  月 30 日,
首次公开发 海益都实业 控制人周庆治、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                                    所有承诺
                                                                                        2010 年 04
行或再融资 投资有限公 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公                       长期         人均遵守
                                                                                        月 21 日
时所作承诺 司、上海南 司做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3、关于股东股份限制流通                                   承诺,未
             都集团有限 及自愿锁定承诺函: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生违反
             公司、杭州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公司上市前做出的关于对所持股份的                                  承诺的事
             华星企业公 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                                 项。
             司、浙江华 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所
             瓯创业投资 控制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
             有限公司及 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
监事和高级 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
管理人员;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
(二)、周庆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
治关于 2007 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
年以来被注 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销的十一家 内,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企业的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承诺;     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2)公司股东杭
(三)、周庆 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治关于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整体变更设 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立个人所得 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周庆治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税事项的承 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诺;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四)、浙江 的比例不超过 50%。 3)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
南都电源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
力股份有限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
公司关于入 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
职较晚员工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
社保事项的 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承诺;(五)、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
周庆治承诺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4)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
承担公司及 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控股子公司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
补缴社保的 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
全部支出。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
           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博、王岳能、童一波、杜军、王红、王莹
           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6)公司董事王海
           光、何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
           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上海
           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上
           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益都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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