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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娱乐: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5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辉娱乐”)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创煌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陈创煌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董事长陈创煌先生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陈创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陈创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创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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