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