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江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14,832,813股股份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申请人 |
银江科技集团 | 是第一大股东 | 14,832,813 | 14.69% | 2.26% | 2021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2日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合计 | - | 14,832,813 | 14.69% | 2.26% | - | - | - |
注:银江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浙江银江辉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新余市君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君睿”)。后因双方就收购股份争议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新余君睿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了银江科技集团持有部分银江技术公司的股票(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保全事项书面材料)。截至目前,涉诉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2、股东持股及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964,0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0%。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4,832,813股股份,占银江科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4.69%,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2.26%。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据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在所持公司股份14,832,813股股份被查封冻结后,涉诉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