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银江股份”)于2021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年报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涉及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集团”)资金占用问题。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控股股东银江集团通过资金往来、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21.98亿元。此外,银江集团通过控制你公司参股的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向特定项目投资,由被投资方将资金转入银江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方式占用产业基金资金,间接占用资金本息合计2.1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产业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4.65亿元。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前述资金占用款均已偿还完毕。
(1)请补充说明银江集团通过资金往来、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工程项目、主要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占用发生额、偿还方式及偿还完毕的确定依据等;(2)请补充说明银江集团通过产业基金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具体投资项目、资金流向、占用金额和偿还完毕的确定依据;(3)请补充说明产业基金相关会计处理及依据、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投资或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4)结合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请补充说明银江集团通过资金往来、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占用公司资
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工程项目、主要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占用发生额、偿还方式及偿还完毕的确定依据等。公司回复:
① 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存在通过资金往来、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2018年度累计发生金额50,398.00万元,累计偿还金额45,398.00万元,2018年年末占用资金余额5,000.00万元;2019年度累计发生金额97,657.40万元,累计偿还金额84,335.00万元,2019年年末占用资金余额18,322.40万元;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金额71,725.41万元,累计偿还金额90,047.81万元,截止2020年9月23日本金均已还清;2020年9-10月偿还利息3,805.44万元。截止2020年10月22日,本金及利息均以现金方式全额偿还,资金占用问题已消除。具体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式 | 会计科目【注】 | 期间 | 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占用资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生额 | 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2018年度 | 21,100.00 | 271.63 | 21,100.00 |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21,298.00 | 188.28 | 21,298.00 | |||
杭州优青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000.00 | 65.55 | 5,000.00 | |||
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在建工程 | 应付账款 | 3,000.00 | 82.37 | 3,000.00 | |||
小计 | 50,398.00 | 607.84 | 45,398.00 | 5,000.00 |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2019年度 | 36,275.00 | 946.68 | 35,635.00 | 640.00 |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2,882.40 | 967.02 | 48,700.00 | 4,182.40 |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00.00 | 18.59 | 500.00 | |||
杭州优青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000.00 | 217.50 | 5,000.00 |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4,000.00 | 2.62 | 4,000.00 | |||
上海兆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4,000.00 | 2.62 | 4,000.00 | |||
小计 | 5,000.00 | 97,657.40 | 2,155.03 | 84,335.00 | 18,322.40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式 | 会计科目【注】 | 期间 | 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占用资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生额 | 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2020年 1-9月份 | 640.00 | 12.01 | 640.00 |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4,182.40 | 42,100.00 | 424.31 | 46,282.40 |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00.00 | 9.06 | 500.00 | |||
杭州优青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000.00 | 103.68 | 5,000.00 |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4,000.00 | 4,000.00 | 161.43 | 8,000.00 | ||
山西慧致晋源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585.40 | 3.25 | 585.40 |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1,500.00 | 8.75 | 1,500.00 | |||
厦门博尔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应付账款 | 2,940.00 | 20.67 | 2,940.00 | |||
厦门浙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应付账款 | 3,500.00 | 23.64 | 3,500.00 | |||
上海兆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预付货款 | 应付账款 | 4,000.00 | 2,800.00 | 149.45 | 6,800.00 |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应付账款 | 8,300.01 | 49.34 | 8,300.01 | |||
杭州旺隆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应付账款 | 6,000.00 | 76.98 | 6,000.00 | |||
小计 | 18,322.40 | 71,725.41 | 1,042.57 | 90,047.81 | ||||
合计 | 219,780.81 | 3,805.44 | 219,780.81 |
注:上表所列会计科目系资金占用发生时公司账面列示的会计科目,如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之说明,更正后各期末余额已调整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② 资金占用偿还的具体情况
1)资金占用本金偿还明细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 银行入账日期 | 收款单位 | 偿还金额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8-6-2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3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8-7-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6,1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21,100.00 |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402.5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6 | 河南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 | 498.0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9-28 | 杭州银江智慧城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0-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银行入账日期 | 收款单位 | 偿还金额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2-28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4,797.5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2-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21,298.00 | ||
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18-9-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汇总 | 3,000.00 | ||
2018年偿还合计 | 45,398.00 |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5-7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6-28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7-1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2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9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745.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1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1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12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80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2-1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4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汇总 | 35,635.00 |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8-14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8-1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8-2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9-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3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28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3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2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2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2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3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3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1,8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48,700.00 | ||
2019年度偿还合计 | 84,335.00 |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20-6-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7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 | 2020-6-6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70.00 |
杭州锦鑫隆贸易有限公司汇总 | 640.00 |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3-2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3-3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5-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92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5-3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223.86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6,128.21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银行入账日期 | 收款单位 | 偿还金额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2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3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711.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4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919.33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8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340.00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46,282.40 |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2020-5-3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500.00 | ||
杭州优青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6-22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杭州优青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汇总 | 5,000.00 |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3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8-28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4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660.00 |
上海普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8,000.00 | ||
山西慧致晋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52.79 |
山西慧致晋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32.61 |
山西慧致晋源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585.40 |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0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786.30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2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78.30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85.40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1,500.00 | ||
厦门博尔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0-7-27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940.00 |
厦门博尔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汇总 | 2,940.00 | ||
厦门浙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7-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 |
厦门浙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3,500.00 | ||
上海兆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0-8-28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上海兆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0-9-11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0 |
上海兆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汇总 | 6,800.00 |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0-6-30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1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0-7-29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270.00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0-8-3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04.60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0-9-1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3,825.40 |
杭州丽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汇总 | 8,300.01 | ||
杭州旺隆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 |
杭州旺隆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5 |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杭州旺隆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23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杭州旺隆科技有限公司汇总 | 6,000.00 | ||
2020年1-9月偿还合计 | 90,047.81 | ||
总计 | 219,780.81 |
2)资金占用利息偿还明细
银江集团已通过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将资金占用利息支付给银江股份,具体付息情况如下: 单位:元
付息单位 | 收款单位 | 银行入账日期 | 入账金额 |
杭州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31,204,035.00 |
杭州忠恒科技有限公司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020-9-29 | 6,026,670.00 |
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区分公司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0-22 | 823,699.00 |
合计 | 38,054,404.00 |
(2)请补充说明银江集团通过产业基金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具体投资项目、资金流向、占用金额和偿还完毕的确定依据;
公司回复:
经核查,2018-2020年期间,银江集团通过产业基金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已清偿完毕,对产业基金出资瑕疵的问题已通过减资形式解决。具体投资项目、资金流向、占用金额和偿还完毕的确定情况和依据如下:
① 银江集团通过产业基金向特定项目投资的方式,形成对产业基金的占用。资金均由产业基金转入下表中公司后,再由下表中公司转入银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占用及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流向 | 资金占用日期 | 资金占用金额 | 还款日期 | 还款金额 | 占用天数 | 利率 | 应计利息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8-3-20 | 2,000.00 | 2021-1-28 | 2,000.00 | 1,045 | 4.30% | 246.22 |
浙江印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8-7-3 | 2,000.00 | 2021-1-28 | 2,000.00 | 940 | 4.31% | 221.99 |
杭州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8-9-21 | 4,500.00 | 2020-12-14 | 4,500.00 | 815 | 4.31% | 433.07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8-9-21 | 2,800.00 | 2020-12-14 | 2,161.62 | 815 | 4.31% | 208.03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1-1-28 | 638.38 | 860 | 4.31% | 64.83 | ||
浙江印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8-9-21 | 2,700.00 | 2021-1-28 | 2,700.00 | 860 | 4.31% | 274.19 |
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公司 | 2018-9-25 | 5.00 | 2021-1-28 | 5.00 | 856 | 4.31% | 0.51 |
浙江印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8-10-10 | 4,323.00 | 2021-1-28 | 4,323.00 | 841 | 4.31% | 429.30 |
杭州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8-10-12 | 3,200.00 | 2021-1-28 | 3,200.00 | 839 | 4.31% | 317.03 |
杭州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8-12-28 | 2,000.00 | 2021-1-28 | 2,000.00 | 762 | 4.31% | 179.96 |
杭州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9-9-4 | 200.00 | 2021-1-28 | 200.00 | 512 | 4.31% | 12.09 |
杭州创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4-30 | 3,300.00 | 2021-1-28 | 3,300.00 | 273 | 3.85% | 95.03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5-7 | 3,350.00 | 2021-1-28 | 3,350.00 | 266 | 3.85% | 93.99 |
杭州创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5-7 | 1,470.00 | 2021-1-28 | 1,470.00 | 266 | 3.85% | 41.24 |
杭州创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5-7 | 230.00 | 2021-1-28 | 230.00 | 266 | 3.85% | 6.45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5-25 | 555.00 | 2021-1-28 | 555.00 | 248 | 3.85% | 14.52 |
达孜怡君实业有限公司 | 2020-6-9 | 5,470.62 | 2021-1-28 | 5,470.62 | 233 | 3.85% | 134.45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6-19 | 200.00 | 2021-1-28 | 200.00 | 223 | 3.85% | 4.70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6-23 | 125.00 | 2021-1-28 | 125.00 | 219 | 3.85% | 2.89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7-22 | 110.00 | 2021-1-28 | 110.00 | 190 | 3.85% | 2.20 |
资金流向 | 资金占用日期 | 资金占用金额 | 还款日期 | 还款金额 | 占用天数 | 利率 | 应计利息 |
杭州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20-9-17 | 100.00 | 2021-1-28 | 100.00 | 133 | 3.85% | 1.40 |
合计 | 38,638.62 | 38,638.62 | 2,784.09 |
截止2021年1月28日,银江集团占用产业基金的资金已全部偿还。资金占用利息系根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占用发生当月的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LPR)计算,银江集团应向产业基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784.09万元,银江集团于2021年1月28日支付利息978.80万元,剩余利息于2021年4月12日支付完毕。
公司通过投资直接持有产业基金的份额,银江集团对产业基金的资金占用构成对公司的间接资金占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产业基金各合伙人的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出资人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0 | 1.44 | 1,120.00 | 1.61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0 | 1.44 | 1,120.00 | 1.61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14,075.00 | 18.11 | 5,876.69 | 8.4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4,400.00 | 70.00 | 54,400.00 | 78.25 |
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 | 2,000.00 | 2.57 | 2,000.00 | 2.88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00 | 6.43 | 5,000.00 | 7.19 |
合计 | 77,715.00 | 100.00 | 69,516.69 | 100.00 |
注:根据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科锐”)与产业基金、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银江股权”)签订的补充协议,杭州科锐投入产业基金的出资2,000万元定向投资于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每日互动”)C轮融资,产业基金对每日互动投资共计3,000万元,杭州科锐实际享有每日互动项目投资损益的2/3,不承担产业基金其他投资项目的亏损或收益。扣除杭州科锐的出资额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为80.57%。
为消除公司资金被间接占用的情形,产业基金拟将银江集团归还的资金占用本息以预分配的形式返还给各合伙人,预分配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产业基金被占用资金来源 | 产业基金被占用金额 | 应计利息 | 本息合计 | 减:归属杭州科锐 | 减:预留引导基金退出本息 | 归属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 |
每日互动投资退出款 | 13,590.62 | 364.71 | 13,955.33 | 9,303.56 | 4,651.78 | |
产业基金自有资金及其他投资退出款 | 25,048.00 | 2,419.38 | 27,467.38 | 5,482.67 | 21,984.71 | |
合计 | 38,638.62 | 2,784.09 | 41,422.71 | 9,303.56 | 5,482.67 | 26,636.49 |
说明:每日互动项目在2020年实现投资退出,根据杭州科锐与产业基金及银江股权的补充协议,杭州科锐享有退出投资款的2/3,其余由其他合伙人按份额共享。根据协议约定,科技部引导基金对产业基金的出资
额5,000万元附有回售选择权,引导基金对产业基金的出资前4年不计息,自实际出资第5年起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科技部第一笔出资的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利息预估金额系自2019年3月13日起,计算至预计退出时间2021年5月31日止,采用的利率为年息4.35%。引导基金投资期限即将届满,各方正在就引导基金退出方式等事宜进行磋商。若引导基金以减资的方式退出,则产业基金应承担投资本金返还的义务。为确保引导基金退出能够顺利实施,产业基金应预留相应的资金以备兑付,故应退科技部的本息在分配时予以预留。
银江集团归还产业基金资金占用的本息41,422.71万元,扣除应支付杭州科锐的出资额及收益、预留科技部引导基金退出本息后,可由各合伙人预分配的金额为26,636.49万元,按照银江股份对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80.57%,应向银江股份分配的金额为21,461.73万元。产业基金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4月12日通过预分配的形式将21,461.73万元支付给银江股份,因此对银江股份的间接资金占用已消除。
公司通过投资直接持有产业基金的份额,银江集团对产业基金的资金占用构成对银江股份的间接资金占用。产业基金成立至2020年12月31日,产业基金各合伙人的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具体如下:
1) 2014年11月7日产业基金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6.67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6.67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5,000.00 | 1,500.00 | 33.33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5,000.00 | 53.3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5,000.00 | 7,500.00 | 100 |
2) 2014年11月19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产业基金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该变更已在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6.67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6.67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3,000.00 | 1,500.00 | 20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0 | 66.66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5,000.00 | 7,500.00 | 100 |
3) 2015年7月24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产业基金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将注册资本从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增加了有限合伙人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增资已在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5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5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15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50 | 有限合伙人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00 | 5,000.00 | 25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0,000.00 | 20,000.00 | 100 |
4) 2016年9月20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公司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将注册资本从2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增加了有限合伙人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已在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5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5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7.5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00 | 28,000.00 | 70 | 有限合伙人 |
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2,000.00 | 5 | 有限合伙人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00 | 5,000.00 | 12.5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0,000.00 | 40,000.00 | 100 |
5) 2016年12月20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公司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将注册资本从40,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增资于2018年4月26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0 | 1,120.00 | 2.67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0 | 1,120.00 | 2.67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3,360.00 | 3,360.00 | 8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29,400.00 | 29,400.00 | 70 | 有限合伙人 |
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2,000.00 | 4.76 | 有限合伙人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00 | 5,000.00 | 11.9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2,000.00 | 42,000.00 | 100 |
6) 2018年9月21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计划将注册资本从42,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 认缴注册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7) 截止目前,产业基金股权规模及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20 | 1,120 | 0.75 | 1,120 | 1,120.00 | 1.61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20 | 1,120 | 0.75 | 1,120 | 1,120.00 | 1.61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86,360 | 46,052.00 | 57.57 | 14,075 | 5,876.69 | 8.45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4,400 | 54,400.00 | 36.27 | 54,400 | 54,400.00 | 78.25 |
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2,000 | 1.33 | 2,000 | 2,000.00 | 2.88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 | 5,000 | 3.33 | 5,000 | 5,000.00 | 7.19 |
合计 | 150,000 | 109,692.00 | 100 | 77,715 | 69,516.69 | 100.00 |
②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曾经存在出资瑕疵,银江资本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间接流向银江集团导致存在出资瑕疵的金额40,175.31万元,已相应减少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减资后,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变更为5,876.69万元。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出资瑕疵及整理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累计出资金额46,052.00万元(含达孜怡君出资后转让给银江资本的4,600.00万元),2018-2019年期间以对外投资方式流出并间接流向银江集团的金额42,692.00万元,扣除经各方确认对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理估值范围内的投资款2,516.69万元,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存在出资瑕疵的金额为40,175.31万元。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出资及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人 | 出资日期 | 出资金额 | 对外投资日期 | 投资金额 | 投资标的公司 (资金流向) | 其中:出资瑕疵金额 |
银江资本 | 2014-12-28 | 1,500.00 | 不适用 |
浙江银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0 | 1,120.00 | 0.75 | 普通合伙人 |
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0 | 1,120.00 | 0.75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资本有限公司 | 86,360.00 | 46,052.00 | 57.57 | 有限合伙人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54,400.00 | 54,400.00 | 36.27 | 有限合伙人 |
杭州科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2,000.00 | 1.33 | 有限合伙人 |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5,000.00 | 5,000.00 | 3.3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50,000.00 | 109,692.00 | 100 |
出资人 | 出资日期 | 出资金额 | 对外投资日期 | 投资金额 | 投资标的公司 (资金流向) | 其中:出资瑕疵金额 |
银江资本 | 2015-6-25 | 1,500.00 | 不适用 | |||
银江资本 | 2018-3-23 | 360.00 | 不适用 | |||
银江资本 | 2018-9-21 | 10,000.00 | 2018-9-25 | 1,475.00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1,475.00 |
2018-9-25 | 4,582.00 | 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65.31 【注】 | |||
2018-9-25 | 3,943.00 | 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公司 | 3,943.00 | |||
银江资本 | 2018-12-6 | 2,000.00 | 2018-12-7 | 2,000.00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 |
达孜怡君 | 2019-4-30 | 4,600.00 | 2019-4-30 | 3,300.00 | 杭州艺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3,300.00 |
2019-4-30 | 1,300.00 | 浙江印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300.00 | |||
银江资本 | 2019-12-25 | 9,042.00 | 2019-12-25 | 9,042.00 | 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42.00 【注】 |
银江资本 | 2019-12-26 | 9,250.00 | 2019-12-27 | 17,050.00 | 镭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17,050.00 |
银江资本 | 2019-12-27 | 7,800.00 | ||||
合计 | 46,052.00 | 42,692.00 | 40,175.31 |
注1:产业基金于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分三次受让银江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持有的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瑞泰”)股份1,950.00万股,原约定的转让价款合计19,104.00万元。参照非关联企业同期的股份转让价格,经各方协议确认将产业基金受让金瑞泰股份的交易价格调整为7,996.69万元。原转让价格与各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的差额11,107.31万元,应由银江集团退还产业基金,该金额视为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出资未实缴到位。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ZHZ004号、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ZHZ005号),金瑞泰全部股东权益于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45,000.00万元、55,400.00万元。金瑞泰于评估基准日的股本为8500万股,产业基金于2018年、2019年分别受让金瑞泰股份880万股、1070万股,对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分别为4,658.82万元、6,973.88万元,2018-2019年期间受让金瑞泰股份的公允价值合计11,632.71万元,评估价值高于经各方确认调整后的股份受让价格,受让金瑞泰股份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产业基金合伙人权益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产业基金相关会计处理及依据、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投资或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公司回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产业基金出资5.44亿元,认缴出资比例为70%。虽然公司持有份额超过50%,但根据合伙协议,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公司不能控制产业基金。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故公司对产业基金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对产业基金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产业基金截止2021年4月30日对对外投资清单详见附表一: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涉及投资或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见问题1之回复(2)列表中资金流向所述,支付给相关单位的投资款已由银江集团偿还产业基金,偿还后产业基金不存在投资或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主体的情况。
(4)结合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及整改完毕后,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5)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① 检查公司2020年度资金流水、2018-2019年度与资金占用相关的财务账面记录及资金收付款凭证,核实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② 扩大审计范围、追加审计程序,检查产业基金自成立以来的资金流水、对外投资相关的合同协议、公司章程等资料,检查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核实资金占用金额是否完整披露;
③ 检查产业基金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核实银江股份对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复核产业基金对股份公司预分配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④ 获取银江集团对公司、产业基金资金占用计息明细表,复核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⑤ 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以及还款的资金来源情况,并检查了控股股东及主要关联企业的资金流水,核实是否发生新增的资金占用;
⑥ 整改完成后,我们进行第二轮测试与资金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
经核查,我们认为:银江集团通过资金往来、应付账款、在建工程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银江集团通过控制产业基金向特定项目投资等方式间接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已整改完成,资金占用相关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对产业基金循环出资的问题已通过减资形式解决。资金占用相关事项已恰当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或遗漏。
律师回复:
本所律师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① 就产业基金各合伙人的认缴资金及产业基金收到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等工商资料、各合伙人的历次实缴出资凭证以及银江股份的公告文件等;
② 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专字(2021)第510018号】,本所律师核查了相关工作底稿文件;
③ 就银江集团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偿还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产业基金与有关主体的银行对账单、相关主体间的资金转账凭证、银江股份的公告文件等资料;
④ 就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出资,本所律师核查了银江资本对产业基金的历次出资凭证、核查了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了与产业基金有关的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其相关的资金凭证,核查了有关主体与银江集团及银江集团与银江资本间的资金凭证。
核查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银江集团对产业基金循环出资的问题已通过减资形式解决,其中通过产业基金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但已经进行整改并清偿完毕,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年报披露,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9.27亿元,其中,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46.37%,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5.14%。此外,你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5、1.49、1.38,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且持续下降。(1)请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减值测试过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原因、项目付款周期、信用政策及相关客户的支付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适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2)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且持续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请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减值测试过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原因、项目付款周期、信用政策及相关客户的支付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适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公司回复:
①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按整个存续期的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所示:
账 龄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20.00 |
3至4年 | 50.00 |
4至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同行业中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为: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易华录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所示:
账 龄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1.76 |
1至2年 | 9.71 |
2至3年 | 17.55 |
3至4年 | 33.10 |
4至5年 | 51.94 |
5年以上 | 100.00 |
易华录无论是业务类型还是业务规模都与公司较为相似,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也基本一致,相较易华录,公司认为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即使依旧在信用期内,但潜在不可回收风险增大,因此公司3至4年、4至5年账龄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的易华录。
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保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充分。
② 公司项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招投标在市场中公平公开取得,具体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近三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等未发生重大的变化,主要客户的支付能力也未发生重大变故。
公司项目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会有变更或增补,部分变更、增补部分或项目终验后,需有政府第三方审计后才能支付;部分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项目,由于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政府支付审批流程增长,项目回款滞后。公司所承接项目绝大部分是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项目,政府
单位和事业单位相对企业单位有着更好的信用保障和资金支付能力,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同时受宏观政策影响,客户审批流程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已经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分析,并编制账龄分析表,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近两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账 龄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 | |
1年以内 | 1,070,279,448.81 | 53,513,972.45 | 878,039,071.62 | 43,901,011.09 |
1至2年 | 422,539,093.20 | 42,253,909.33 | 480,754,615.17 | 48,077,346.51 |
2至3年 | 255,035,049.16 | 51,007,009.82 | 92,316,463.36 | 18,463,292.68 |
3至4年 | 25,787,873.58 | 12,893,936.80 | 77,197,698.34 | 38,598,849.19 |
4至5年 | 42,113,532.61 | 21,056,766.31 | 72,952,836.20 | 36,476,418.11 |
5年以上 | 110,948,941.01 | 110,948,941.01 | 104,261,439.58 | 104,261,439.58 |
合 计 | 1,926,703,938.37 | 291,674,535.72 | 1,705,522,124.27 | 289,778,357.16 |
与上年相比,公司报告期集中精力针对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进行管理和催收,通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对比可以发现,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虽较期初增加12.97%,但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由期初的48.52%下降至44.45%,账龄结构有所改善。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期一般在1-2年,年初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因各地财政较上年资金较为紧张,对于资金的审批支付更为严格,支付时间会稍微延长,但尚处于工程施工结算期,未出现逾期,因此,虽然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有所增加,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较少。
③ 公司主要欠款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到某一阶段经业主确认施工进度后,进行申请进度结算款,各地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根据结算申请进行支付审批,因部分地区单位存在财政拨付、用款计划等政府调控影响,导致结算滞后,根据历史情况,公司一般认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结算滞后属于常规现象,而并非存在信用问题或支付能力问题。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周期及同行业易华录的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 | 年份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亿元)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亿元)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较上期 |
银江股份 | 2020 | 19.27 | 2.92 | 16.35 | 261.10 | 1.38 | -7.52% |
2019 | 17.06 | 2.90 | 14.16 | 241.46 | 1.49 | -27.26% | |
2018 | 16.18 | 2.94 | 13.23 | 175.64 | 2.05 | ||
易华录 | 2020 | 28.78 | 1.48 | 27.30 | 390.92 | 0.92 | -24.70% |
2019 | 35.47 | 1.83 | 33.64 | 294.38 | 1.22 | -16.66% | |
2018 | 28.32 | 0.73 | 27.59 | 245.35 | 1.47 |
无论是本公司还是易华录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在下降,首先因目前市场招标项目类型逐渐由建造合同向系统集成项目转变,建造合同在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可申请施工进度结算款,而系统集成项目大部分工程款需等到项目完工验收后结算。其次,受近几年市场经济下行的影响,各地财政均较为紧张,款项拨付及用款计划等较往年都开始收紧,虽不影响其支付能力,但是审批支付会更为严格,时间会相对加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且持续下降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在本次审计中,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结果如下:
1)我们了解、评价及验证了银江公司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评估方面的关键控制,包括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
2)我们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了函证;
3)我们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4)我们获取了管理层对大额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的文件,对账龄在一年以上的余额,了解了客户背景、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查阅了工程项目进度和回款情况等;
5)对于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我们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测试了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就我们为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之目的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而言,未发现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不充分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分析,同行业其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尚在合理范围内。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加5.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1亿元,同比减少796.19%,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且与净利润差异较大。请结合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信用政策、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等进一步说明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且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改善现金流的措施。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对比(现金流量间接法)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更正后) |
净利润 | 151,368,294.85 | 146,130,232.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284,434.43 | 4,239,935.05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60,353.62 | -1,430,764.68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690,405.44 | 24,252,449.41 |
无形资产摊销 | 23,463,169.64 | 19,096,876.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30,859.51 | 2,405,200.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77.68 | -5,009,984.1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047.03 | 487,929.7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9,015,094.63 | 56,062,357.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7,544.16 | -782,762.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6,383.87 | 36,642,668.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44,458.93 | 3,232,547.5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006,757.08 | -76,681,221.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3,733,104.63 | -41,582,481.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642,464.82 | -174,911,653.30 |
其他 | 16,617,833.29 | 20,990,42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492,084.57 | 13,141,752.01 |
(2)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且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作为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专注于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聚焦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行业,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相关系统建设、软件服务、运营服务等。公司项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招投标在市场中公平公开取得,具体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
从行业大环境看,近几年业主的资金较为紧张,行业垫资项目数量以及项目垫资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导致项目资金投入时间远远早于项目收款时间,行业回款压力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勾稽角度看,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2020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433,733,104.63元,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21,181,814.10元。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近几年受到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导致国内大部分国有及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以及民营企业的资金较为紧张,导致上述单位在资本性支出方面较为谨慎,而公
司的客户大部分为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相对公司而言较为强势,从而使公司所承做的工程项目收款进度远落后于公司实际的工程项目完工进度,导致项目垫资款增加,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导致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较大。另一方面公司2020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48,642,464.82元,主要系合同负债减少导致。主要系主要为期初系统集成项目未完工项目大多在2020年度完成验收,年末未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较少所致。上述两项主要原因导致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业务特点及行业大环境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已经采取措施改善现金流,以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收款方面,为了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加速项目回款,公司针对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应收账款由专门项目经理跟进回款,并要求项目经理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将项目的回款工作计入其绩效考核。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回款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风险提示,加强对回款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在公司持续催款下,回款情况有望逐步改善。
采购方面,精细化项目执行时间表和设备供应计划,缩短备货期间,提高存货周转率。项目实施方面,公司将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效率。(1)加强员工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定期、分层培训,提高员工实施能力;(2)完善项目分级动态评估和项目协调机制,及时调整项目资源配置;(3)完善项目经理任职、考核及储备机制,促进综合项目实施管理,缩短综合项目实施验收周期。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是公司行业特性导致的,公司已经采取措施改善现金流量,公司经营业务具备可持续性。
会计师回复:
我们复核了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同时对公司按照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表所分开列示的项目进行逐一复核,并检查项目的收款、供应商的付款,对公司收付款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复核,结合分析性程序,分析判断公司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差异调节因素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4、年报披露,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00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7.38
亿元。2021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减少至3.39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6.00亿元。请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流动负债偿还情况,逾期债务情况及占比(如有),并结合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流动负债偿还足额及时,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流动负债项目 | 金额 | 截止问询函发出还款情况及安排 |
短期借款 | 16.00 | 公司2021年1-4月偿还短期借款57,9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债务状况。2021年剩余贷款还款预计通过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偿还和新融资偿还。 |
应付票据 | 1.02 | 根据票据到日,用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偿付。 |
应付账款 | 8.61 | 根据供应商账期,用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偿付。 |
合同负债 | 0.63 | 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
应付职工薪酬 | 0.16 | 根据薪酬支付日,用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偿付。 |
应交税费 | 1.21 | 根据税款缴纳日,用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偿付。 |
其他应付款 | 3.40 |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创投基金预分配资金回款所致。 |
流动负债合计 | 31.03 |
公司近期经营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一季度和2020年分季度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一季度 | 2020年四季度 | 2020年三季度 | 2020年二季度 | 2020年一季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39.12 | 10,243.36 | 18,742.91 | -17,644.6 | -20,490.88 |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39.12万元,主要包括一季度项目支出较大、上年度年终奖等预提结算、项目回款不高所致。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采购款支付增加和工程项目回款不及预期所致。变动趋势与上述列示的 2020年度分季度数据相符。截止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公司偿债计划,根据2020年12月31日的债务情况及合同条款约定,公司拟定的偿还有息负债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年5月份至12月份 | 2022年 | 合计 |
银行借款 | 11.15 | 5.35 | 16.50 |
融资渠道和能力,公司一直以来都保持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通过非公开发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等。目前公司已与十余家金融机构保持着密切合作
关系,2021年,银行对公司整体的授信额度为30.65亿元;同时,公司今年会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融资,预计融资额度在10亿元。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及融资渠道的支持,公司不存在的债务逾期风险。
(五)公司的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 2021年1季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流动比率 | 1.44 | 1.40 | 1.41 |
速动比率 | 1.34 | 1.32 | 0.76 |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 4.42 | 3.41 | 3.4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8.25 | 49.13 | 47.08 |
近年来,公司各项偿债指标较为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控制在50%以下,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好。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基于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不存在债务逾期风险。
5、年报披露,你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除山西银江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银江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盈外,其余子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且均连续多年亏损。请结合各子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等补充说明主要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818.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70.45万元。公司的多家子公司虽净利润为负数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其中主要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山东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17.43 | -725.38 | 40.53 | -257.69 |
福建银江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3.64 | -127.12 | 58.25 | -254.48 |
西安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 | 593.04 | -67.73 | 599.41 | -462.45 |
湖南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 | -114.54 | - | -154.67 |
山西银江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79.72 | 155.73 | 639.44 | 233.04 |
健康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9.48 | -187.71 | 56.14 | -393.17 |
沈阳智享大健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1.23 | -1,092.84 | 821.69 | -863.91 |
主要子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表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所处行业 | 主要业务 |
山东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福建银江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西安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湖南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山西银江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健康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医疗 | 智能医疗技术服务 |
济南银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 | 智能交通技术服务 |
沈阳智享大健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 | 智能医疗技术服务 |
山东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银江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和山西银江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主要智能交通技术服务,由于公司全国化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各地项目招投标要求,首先公司在项目招投标集中地必须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其次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承接项目公司的资质等有条件要求,通常以银江股份母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中标,进行项目核算,故子公司暂时没有完全独立承接业务的能力,而相应机构均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并给公司提供了业务基础;最后,由于银江股份母公司本体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基于税收筹划的综合考虑,在项目中标后,只对部分子公司进行适当比例的项目实施分包或维护。导致上述子公司营业收入不高,净利润出现亏损的情况。沈阳智享大健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是沈阳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营PPP项目公司,因该项目是2019年投资建设完成,现在处于初步运营阶段(19年运营权),产生无形资产摊销,运营营业收入处在开发阶段,导致营业收入不高,净利润出现亏损的情况。随着项目运营不断成熟,平台营业收入也会不断加强。综上所述,公司的多家子公司虽净利润为负数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6、2018年6月,你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华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了《云南省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K0+000-K89+510段机电工程施工DJ2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2.76亿元。年报显示,前述项目处于深度实施阶段。请结合相关合同具体约定、公司投资进度、结算及收款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等,补充说明前述项目的具体进展以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18年5月23中标云南省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K0+000-K89+510段机电工程施工DJ2标段项目,中标金额2.76亿元,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10%,工程进度款按照实际工程量,并达到验收标准,支付工程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暂定为15个月,项目合同具体实施需要根据高速公路上其他基础建设完工情况,最终确定合同实际工期。
公司严格按照该项目合同规定,并对其项目工程清单和设计要求逐步完成,也按照工程进度和逐步验收要求申请支付工程款,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64.58%,累计开票2758万元,累计收款3709.26万元,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收入16214.54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开票7093.62万元,累计收款6253.62万元。
综上所述,由于项目的施工进度需配合甲方其他主体工程来确定,因此该项目实施结算符合合同规定。
7、年报披露,你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17.14亿元,计提减值准备0.26亿元。请补充说明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务内容、完工进度、累计收入确认及成本结算情况、未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减值准备测算的具体过程和计提依据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合同资产项目列示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主要涵盖以下两类项目,分别为结算进度低于公司项目的完工进度在建项目和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
未结算的原因主要为: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方法进行工程结算,会出现部分项目结算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的情形。由于业主方主要为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等,资金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除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外,往往需要政府财政资金到位方可实现回款,而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存在申请、审批、分配、调拨等流程较长的问题,导致部分项目结算进度滞后。但由于客户信用状况较好,这些项目发生减值的风险仍然较低。2020年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期末余额达17.14亿元,公司2020年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为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项目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已完工未结算金额 | 合同金额 | 完工进度 | 累计确认收入 | 累计结转成本 | 年末状态 |
1 | 云南省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K0+000-K89+510段机电工程施工 | 12,733.01 | 27,580.00 | 64.58% | 16,214.54 | 12,063.05 | 在建项目 |
2 |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和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山东段)客服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 7,408.84 | 15,010.94 | 55.29% | 7,408.84 | 5,128.63 | 在建项目 |
3 | 山东魏桥光伏电站项目(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三生产区7.6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二工业园第三生产区2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三工业园第一生产区16.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068.05 | 12,864.00 | 70.04% | 8,081.89 | 6,227.40 | 在建项目 |
4 | 世界银行贷款焦作绿色交通及交通安全综合改善项目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 5,863.07 | 15,386.43 | 100.00% | 13,653.53 | 10,532.46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5 | 深圳南坪快速路三期机电安装工程 | 5,273.91 | 15,142.23 | 100.00% | 13,800.47 | 9,053.18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6 | 经开区南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 4,038.54 | 6,390.75 | 100.00% | 5,655.53 | 3,702.4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7 | 台州浙东医养项目一期A标段(智能化工程) | 2,980.67 | 3,852.13 | 100.00% | 3,534.06 | 2,611.6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8 | 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七期建设项目工程 | 2,964.55 | 3,518.03 | 86.80% | 2,964.55 | 2,512.94 | 在建项目 |
9 | 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等相关工程YMZF1B标段 | 2,626.91 | 5,320.89 | 52.45% | 2,626.91 | 1,909.11 | 在建项目 |
10 | G329蚌埠长淮卫淮河大桥至怀远县卞河路段一级公路、城市中环线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2,620.04 | 4,218.89 | 100.00% | 3,870.54 | 2,645.00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1 | 南天成路西延(苏虞张快速路-相城大道)等5个项目交通设施工程 | 2,490.52 | 3,737.67 | 100.00% | 3,429.05 | 2,415.40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2 | 复兴集团捷威动力电池厂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2,427.46 | 4,100.00 | 100.00% | 3,756.92 | 2,404.16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3 | 大别山(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筑智能化工程 | 2,402.83 | 6,690.93 | 100.00% | 6,125.59 | 3,667.4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4 | 泰康之家湘园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 2,287.48 | 2,869.80 | 100.00% | 2,632.84 | 2,054.53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5 | 高新区规划中1号线等60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 1,944.60 | 3,315.62 | 100.00% | 3,023.74 | 1,767.4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6 | 驻马店市青少年宫科技馆综合体建设PPP项目 | 1,917.43 | 4,160.00 | 100.00% | 3,816.51 | 2,764.78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7 | 察尔汗梦幻盐湖景区一期工程智能化项目 | 1,803.18 | 2,807.81 | 90.00% | 2,318.38 | 1,686.12 | 在建项目 |
18 | 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二标段) | 1,745.67 | 4,878.18 | 100.00% | 4,463.93 | 3,339.08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19 | 浙北医学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 | 1,734.36 | 7,157.71 | 100.00% | 6,560.19 | 4,542.49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0 | 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C4-03地块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 1,713.30 | 2,869.67 | 100.00% | 2,631.05 | 2,030.50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1 | 自贡市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1,708.73 | 2,300.00 | 100.00% | 2,169.81 | 1,385.08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已完工未结算金额 | 合同金额 | 完工进度 | 累计确认收入 | 累计结转成本 | 年末状态 |
22 | 2017年高新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 1,678.66 | 4,534.61 | 100.00% | 4,147.14 | 2,829.76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3 | 忠州大剧场及附属设施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 | 1,555.59 | 2,869.43 | 100.00% | 2,632.50 | 1,914.97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4 | 皖赣铁路芜湖至宣城段扩能改造工程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I标段项目 | 1,499.20 | 2,450.00 | 100.00% | 2,240.90 | 1,471.47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5 | 蚌埠市交通环境综合改善一期 | 1,498.53 | 4,780.00 | 100.00% | 4,661.26 | 4,119.9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6 | 宁波杭州湾创业创新大厦应急指挥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1,472.35 | 2,006.08 | 100.00% | 1,840.44 | 1,295.73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7 | 洞庭湖博物馆智能化与安防设备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 1,457.86 | 2,892.18 | 100.00% | 2,650.96 | 1,830.4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8 |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大数据应用设备扩容项目(2018年) | 1,422.33 | 2,009.05 | 100.00% | 1,777.92 | 1,346.94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29 | 徐工重卡项目之弱电系统工程 | 1,420.09 | 1,921.09 | 100.00% | 1,878.49 | 1,218.79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0 | 颍上县城乡智能交通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1,419.27 | 1,747.00 | 100.00% | 1,602.75 | 1,263.95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1 | 茶马君澜温泉度假酒店二期机电工程 | 1,378.47 | 4,391.03 | 100.00% | 4,028.47 | 3,614.01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2 | 商城大街东延及其支路交通设施安装工程 | 1,354.22 | 2,528.10 | 100.00% | 2,319.36 | 1,698.47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3 | 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疗区智能化工程施工 | 1,295.24 | 1,891.37 | 100.00% | 1,732.99 | 1,181.73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4 | 东丰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项目 | 1,269.19 | 2,000.00 | 69.92% | 1,319.19 | 885.69 | 在建项目 |
35 | 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楼智能化项目 | 1,226.03 | 1,485.35 | 100.00% | 1,361.46 | 947.64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6 | 重庆市西区医院(九龙坡区二院新医院)智能化工程项目 | 1,208.72 | 1,550.00 | 100.00% | 1,422.02 | 1,069.66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7 | 青岛新机场办公楼、A3地块弱电系统及能源中心弱电系统 | 1,180.43 | 3,730.69 | 100.00% | 3,409.06 | 2,412.13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8 | 睢宁县城区东部医疗服务中心(中医院分院)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 | 1,132.35 | 2,054.26 | 100.00% | 1,884.64 | 1,369.42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39 | 浦口区江浦街道邻里中心项目 | 1,109.65 | 1,529.85 | 100.00% | 1,403.53 | 991.57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40 | 2019年包河区第一批慢行系统完善工程-交通工程-2标段 | 1,044.50 | 2,099.23 | 70.14% | 1,350.83 | 986.45 | 在建项目 |
41 | 宜昌市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弱电工程 | 1,039.35 | 1,593.12 | 100.00% | 1,461.58 | 1,067.72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42 | 青岛西海岸新区贡北路、海口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 1,035.34 | 1,818.53 | 100.00% | 1,668.37 | 1,122.37 | 已完工未竣工决算 |
43 | 新雅城市金街项目机电设备供货及专业安装工程 | 1,017.05 | 12,470.00 | 8.86% | 1,017.05 | 721.68 | 在建项目 |
44 | 安徽华源临泉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康复楼智能化系统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1,011.99 | 2,950.00 | 50.97% | 1,374.09 | 999.73 | 在建项目 |
合计 | 104,479.58 | 221,472.61 | 167,923.91 | 120,802.95 |
公司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 | 1,713,975,473.20 | 25,709,632.10 | 1,688,265,841.10 |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尚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由于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在项目结算时将转为应收账款,故其预期信用损失率以公司前3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平均坏账损失率为基础确定。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当期新增全额计提坏账 | 2,705.65 | 2,469.51 | 1,121.06 |
当期坏账核销 | 339.47 | ||
小计 | 2,705.65 | 2,469.51 | 1,460.52 |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 131,778.36 | 161,762.05 | 175,886.83 |
实际损失率 | 2.05% | 1.53% | 0.83% |
公司2017-2019年应收账款损失率数据如下:
公司涉及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绝大部分由母公司负责实施,故以母公司个别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当期新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包括个别认定法计提和账龄迁徙至5年以上的),以及当期实际核销的坏账准备,视同为实际损失。
经测算,公司2017-2019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实际损失率呈下降趋势,
三年平均损失率为1.47%,综合考虑历史数据、行业环境等因素后确定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0%。期末已完工未结算项目不存在需要单项计提的情形,均按照合同资产余额的1.50%计提。综上,公司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合同资产均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公司财务报表合同资产项目列示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主要涵盖以下两类项目,分别为结算进度低于公司项目的完工进度的在建项目和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
我们在年报审计中对公司主要项目进行了核查,其中对期末存在“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的抽查比例达到年末该项目余额的75%以上。
我们检查了公司2020年末建造合同形成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项目。具体情况总结如下:我们本次复查的项目数量为44个,其中结算进度低于公司项目完工进度的在建项目10个,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34个。本次复查的主要项目的合同金额、开票收款结算情况、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及年末状态,详见上表。
我们结合金融工具准则及公司关于合同资产组合划分及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复核并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核实其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符合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年末的实际情况,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方法进行工程结算,会出现部分项目结算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的情形,具有合理性。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合理,计提金额是充分、适当的。
8、年报披露,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6.78亿元,较期初增加139.70%,其中固定资产转入4.23亿元。请补充说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原因、依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 公司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309,220,164.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3,254,408.53 |
(1)固定资产转入 | 423,254,408.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32,474,572.5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26,444,525.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11,014.24 |
(1)计提或摊销 | 8,374,991.67 |
(2)固定资产转入 | 19,836,022.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4,655,539.27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7,819,033.27 |
2、年初账面价值 | 282,775,638.98 |
(2)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
项目名称 | 年初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 本期固定资产转入 | 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 转入原因 | 确认依据 |
西园八路2号1-8幢房屋 | 47,740,599.10 | 2,164,227.39 | 49,904,826.50 | 出租面积变化 | 租赁合同 |
广东写字楼 | 9,538,008.00 | 9,538,008.00 | |||
陕西办公楼 | 2,699,761.88 | 2,699,761.88 | |||
中国智谷富春园区11#-14#楼 | 249,241,795.03 | 64,822,966.85 | 314,064,761.88 | 出租面积变化 | 租赁合同、管理层决定 |
中国智谷富春园区A1、A2幢 | 356,267,214.28 | 356,267,214.28 | 出租面积变化 | 租赁合同、管理层决定 | |
合计 | 309,220,164.01 | 423,254,408.52 | 732,474,572.54 |
期初,除广东写字楼整体用于出租外,其余房产按照实际出租和自用面积的比例分摊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出租面积发生变化的,相应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的金额。
中国智谷富春园区A1、A2幢建筑总面积44,23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49.00平方米,截止2020年末已出租3,989.62平方米,出租率12.77%;富春园区11#-14#房产建筑总面积43,6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794.32平方米,截止2020年末已出租27,529.74平方米,出租率76.91%。
2020年12月,公司管理层决定将中国智谷富春园区A1、A2幢、11#-14#楼房产,包括原拟自用暂时空置的部分均整体用于对外出租,故2020年将剩余面积调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本期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层决定将中国智谷富春园区的房产整体用于对外出租,该处房产系公司于2018年、2019年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购入,除已出租部分外,其余部分处于空置状态。管理层决定用于对外出租,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故资产用途的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关于已出租建筑物的解释,“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经营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这里的空置建筑物, 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已签订租赁协议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以及虽然尚未出租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赁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范围,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我们获取了公司房租出租台账,核实各处房产用于经营出租和自用的具体情况;检查了房租出租相关的协议、管理层书面确认文件,核实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范围,复核投资性房地产计价是否准确;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方法,
评价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核算,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依据充分,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9、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0.20亿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2.90%。请结合各个研发项目进入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通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的时间,各项目有关资本化条件的判断过程及结论等,补充说明报告期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依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和研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研发中心发起研发通知后,经研发项目组通过技术可行性分析后制定研发项目的预算并提交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立项并正式进入研究阶段,经初步研发测试确认该项目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开发,并经评估确认该研发项目催生的产品存在市场或形成的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等能够确认其有用性后正式进入开发阶段并报备财务部门登记,财务部门根据各研发项目备案登记时间计量研发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待开发完成,财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归属于该项目开发阶段的人工费、材料费、对外委托开发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资本化,并对期末已结项尚未取得专利证书的项目进行评估,若预计未来一年内仍不能取得专利证书,则对该类项目的支出进行费用化财务处理。
公司报告期内形成的主要资本化项目和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 | 资本化金额 | 立项时间 | 开发阶段时间 | 成果名称 | 获取时间 | 证书编号或专利号 |
大数据背景下新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系统、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 | 1,034.15 | 2017-7-4 | 2017-7-4 | 银江基于大数据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综合平台软件V1.0 | 2020-4-8 | 软著登字第5192295号 |
交通超能信号优化服务平台V2.0 | 999.97 | 2018-7-1 | 2018-7-1 | 银江信号配时监控平台V1.0 | 2020-2-25 | 软著登字第5054420号 |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名称 | 提交可行性研究时间 | 项目立项时间 | 进入研究阶段时间 | 正式开展开发工作时间 | 截至报告期末所处阶段 |
交通超能信号优化服务平台V2.0 | 2018-5-6 | 2018-7-7 | 2018-7-7 | 2018-8-1 | 已结项 |
大数据背景下新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系统、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 | 2017-5-6 | 2017-7-5 | 2017-7-5 | 2017-11-1 | 已结项 |
智能政务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示范 | 2018-6-1 | 2018-7-1 | 2018-7-1 | 2018-10-1 | 开发阶段 |
城市“数据大脑”交通治堵项目v2.0 | 2018-5-6 | 2018-7-7 | 2018-7-7 | 2018-11-21 | 已结项 |
人口健康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 2018-7-22 | 2018-9-24 | 2018-9-24 | 2019-9-22 | 已结项 |
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平台v4.0 | 2018-5-2 | 2018-7-4 | 2018-7-4 | 2018-12-21 | 已结项 |
基于人工智能的司法服务平台及示范应用 | 2019-8-1 | 2019-9-2 | 2019-9-2 | 2020-1-2 | 开发阶段 |
司法行政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2018-7-3 | 2018-9-4 | 2018-9-4 | 2019-3-1 | 已结项 |
智能交通大数据可视化平台V3.0 | 2019-8-10 | 2019-10-10 | 2019-10-10 | 2019-12-10 | 开发阶段 |
银江交通智能运维平台项目 | 2019-1-1 | 2019-1-1 | 2019-1-1 | 2019-6-1 | 已结项 |
医养结合虚拟养老院 | 2019-1-5 | 2019-1-22 | 2019-1-22 | 研究阶段 | |
银江Enloop-Analysis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V2.0 | 2019-5-5 | 2019-6-6 | 2019-6-6 | 研究阶段 | |
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V4.0 | 2019-9-1 | 2019-10-8 | 2019-10-11 | 2020-1-1 | 已结项 |
基于多源异构数据的城市道路实时仿真系统V1.0 | 2019-9-5 | 2019-10-8 | 2019-10-14 | 2019-11-15 | 已结项 |
银江交通AI信号控制系统v1.0 | 2019-4-6 | 2019-5-30 | 2019-6-1 | 研究阶段 | |
银江智慧交通非现场执法平台v3.0 | 2019-4-6 | 2019-6-1 | 2019-6-1 | 研究阶段 | |
银江城市级交通运行监测系统v2.0 | 2019-4-6 | 2019-6-1 | 2019-6-1 | 2019-9-5 | 已结项 |
银江智慧法律援助系统v2.0 | 2019-4-20 | 2019-6-4 | 2019-6-4 | 2019-11-4 | 已结项 |
司法行政数据中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 2019-5-11 | 2019-6-11 | 2019-6-11 | 2019-9-4 | 开发阶段 |
智慧镇街数字驾驶舱平台 | 2020-3-2 | 2020-5-8 | 2020-5-10 | 研究阶段 | |
银江智慧安保平台 | 2020-3-2 | 2020-5-8 | 2020-5-8 | 研究阶段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支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
近年来,市场招标项目类型逐渐由建造合同转向系统集成项目,对投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迎合市场对本行业技术的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成功申请多项资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公司针对研发活动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从可行性分析到结项明确区
分了研发项目的各个阶段,我们获取了公司每个研发项目产品研发提议报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立项报告、立项书、结项报告和相关证书,检查公司研发项目各阶段的备案登记并核对了资本化时点,公司对研发支出单独核算,对归属于开发阶段的支出进行了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开发支出的相关会计核算方法在各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发现资本化判断依据存在不充分、不合理之处。
10、年报披露,你公司对亿邦国际控股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累计利得达到0.98亿元。请补充说明前述投资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背景、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及相关利得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对亿邦国际控股公司投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7年以自有资金投资了浙江亿邦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邦股份)6,000万元,持有其400万股股票。根据公司与亿邦股份签署的《浙江亿邦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合同》,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6,000万元,认购亿邦股份定向发行的400万股股票,认购价格为15元/股。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所认购的亿邦股份的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参与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018年,浙江亿邦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英属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Eba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亿邦国际”)控制其境内权益,经相关权益变更之后,公司目前通过全资子公司银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亿邦国际400万股股份。亿邦国际股票已于美国时间2020年6月26日正式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EBON。
(2)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亿邦国际的投资,由于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2017年至2020年6月前,由于亿邦公司股票未上市交易,无法在可靠市场
上取得亿邦国际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取得亿邦国际股票的价格能够反映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故上市前采用取得亿邦国际股票时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期末公司持有亿邦国际公允价值金额为投资的初始成本金额。2020年6月亿邦国际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由于纳斯达克是成交较为活跃的证券交易市场,其股票交易价格可以作为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亿邦国际2020年12月31日的股票收盘价为6.07美元/股,年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6.5249,公司持有的股票市值(即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58,424,572.00元,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98,424,572.00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会计师回复:
我们检查了与亿邦国际初始投资相关的认购合同、协议、认购款付款凭证等,并向被投资单位进行函证,核实公司对亿邦国际的持股数量及投资成本;通过纳斯达克网站(http://www.nasdaq.com)查询亿邦国际股票的年末收盘价格,核实与公司确认数据是否一致;对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分析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对持有的亿邦国际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依据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你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分别确认2017年至2019年股权激励费用,因2018年、2019年未满足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你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请结合股权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补充说明在2018年、2019年未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时确认相关费用的原因,发现前述会计差错的时点,是否存在未及时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公司回复:
在2018年、2019年未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由于公司财务人员的疏忽,对相关费用在当年度进行了确认。公司在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2018年度、2019年度该事项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及时进行了差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银江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7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06人调整为303人,授予股票期权由1729万份调整为1718万份,共授予股票期权1718万份,并计划以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为13.14元。
2017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银江股份公司已完成《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银江JLC3,期权代码:036262。
行权条件(业绩考核) | 行权安排 |
第一个行权期:2017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40%; |
第二个行权期: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30%; |
第三个行权期: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2亿元。 |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30%; |
(2)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及行权安排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确认情况
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17年8月2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729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该等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792.11万元。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5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授予日实际授予1718万分期权,公允价值为3088.63万元,对应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798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股权激励费用拟分摊情况:
单位:元
股票行权对应期限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合计 | 是否完成业绩条件 |
第一个行权期 | 3,088,964.00 | 1,158,361.50 | 772,241.00 | 5,019,566.50 | 是 | |
第二个行权期 | 9,266,892.00 | 4,633,446.00 | 3,088,964.00 | 16,989,302.00 | 否 | |
第三个行权期 | 3,475,084.50 | 3,088,964.00 | 2,316,723.00 | 8,880,771.50 | 否 | |
合计 | 12,355,856.00 | 9,266,892.00 | 6,950,169.00 | 2,316,723.00 | 30,889,640.00 |
公司已根据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模型,按上表分别确认2017、2018、2019年股权激励费用。其中2018年、2019年因未满足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可行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的规定,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对于第二个行权期,于2018年12月31日可确认无法达到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要求的业绩指标,第二个行权期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不应确认,且应将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冲回;对于第三个行权期,于2019年12月31日已可确认无法达到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要求的业绩指标,第三个行权期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不应确认,且应将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冲回。此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将导致2018年度、2019年度管理费用分别冲回5,791,807.50元、10,425,253.50元,同时相应冲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司在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2018年度、2019年度该事项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时,及时进行了差错更正,并进行相应的公告。
12、年报披露,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期末余额0.79亿元,请补充说明期末余额前五名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涉及经济事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适用)、尚未回款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 | 原因 | 计提方式 |
李欣 | 往来款 | 23,279.65 | 2至3年 | 23,279.65 | 无法收回 | 单个 |
上海景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履约保证金 | 800 | 2至3年 | 160 | 未到期 | 组合 |
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665.7 | 2至3年 | 133.14 | 未到期 | 组合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履约保证金 | 392.93 | 1年以内1,06.11万元,1至2年99.98万元,2至3年46.69万元元,3至4年1,40.16万元 | 94.72 | 未到期 | 组合 |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 | 工程维保金 | 271.91 | 1年以内 | 348.56 | 未到期 | 组合 |
合计 | 25,410.19 | 24,016.07 |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损失,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上述其他应收款根据款项性质和预计信用风险,对李欣的款项采取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按照组合方式计提,整体计提坏账充分。会计师回复: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大额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向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对象进行函证、向公司获取账龄明细表并进行分析、向公司获取坏账计提的依据并分析其会计估计及假设依据的合理性、检查相关信息的在财务报告中是否做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存在账龄较长的履约保证金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公司对李欣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合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充分、适当的。
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一: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止2021.4.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行业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比例 |
(年月) | ||||||
1 | 上海秀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2月 | 550 | 6.32% | 智慧安防 | 实际控制人为宋福鑫,持股比例33.82% |
2 | 中城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 | 2000 | 23.50% | 智慧城市 | 实际控制人为叶坚定,持股比例57.65% |
3 | 浙江联亿家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 | 1300 | 10.00% | 互联网 | 实际控制人为鲍小敏,持股比例59.59% |
4 | 北京百会易泊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 | 1700 | 37.33% | 智慧交通 | 实际控制人为刘鹏,持股比例24.29%,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财务投资。 |
5 | 潍坊城市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 | 490 | 49.00% | 智慧城市 | 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
6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 | 200 | 21.37% | 智慧交通 | 实际控制人为吴伟,持股比例37.41% |
7 | 杭州趣看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 | 500 | 5.68% | 数字营销 | 实际控制人为钱代友,其控制的宁波集智投资管理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2.94%,其个人直接持有37.32% |
8 | 上海飞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 | 2000 | 3.33% | 智慧交通 | 实际控制人为于秀珍,持股比例34.57% |
9 | 杭州有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 | 585 | 9.98% | 数字营销 | 实际控制人为朱斌,其控制的杭州大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0.12%,其个人直接持有27.33% |
10 | 杭州英杰电子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 | 400 | 5.71% | 智慧安防 | 实际控制人为应腾,持股比例26.57% |
11 | 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 | 1000 | 4.18% | 智慧医疗 | 实际控制人为吴俊宏,持股比例59.88% |
12 | 北京步鼎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 | 2043 | 5.71% | 智慧交通 | 实际控制人为徐磊 ,持股比例76.47% |
13 | 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 | 400 | 2.93% | 智慧安防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叙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6.36% |
14 | 青岛银江云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 | 1000 | 20.00% | 智慧城市 | 实际控制人为崔晓东,持股比例80% |
15 | 杭州银江体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5年9月 | 5000 | 0.38% | 文创体育 | 该公司主要为投资乐视体育项目成立 |
16 | 江苏谷德运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 | 1000 | 8.72% | 智慧城市 | 实际控制人为孙世国,持股比例54.98% |
17 | 交通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 | 1200 | 80.00% | 文创体育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0% |
18 | 城市宝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 | 800 | 80.00% | 智慧城市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0% |
19 | 杭州思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3月 | 700 | 12.01% | 智慧民生 | 实际控制人为郑永富,持股比例25.75% |
20 | 上海瀚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 | 840 | 7.00% | 智慧安防 | 实际控制人为李鹏,持股比例37.19% |
21 | 杭州映墨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 | 600 | 4.27% | VR | 实际控制人为吴震,持股比例17.15% |
22 | 杭州投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 | 400 | 10.00% | 智慧医疗 | 实际控制人为田宏军,持股比例34.19% |
23 | 浙江数牛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 | 3000 | 10.00% | 智慧金融 | 实际控制人为寿星林,其控制的湖州鲲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4.6% |
24 | 杭州攻壳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3月 | 1500 | 10.00% | 智能穿戴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岸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36% |
25 | 无锡度维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 | 500 | 10.00% | 智慧民生 | 实际控制人为王耀,持股比例75% |
26 | 华夏微影版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 | 1000 | 20.00% | 文创体育 | 实际控制人为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我方原持有的股权已转为债权 |
27 | 杭州亦童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1月 | 300 | 3.75% | 智慧医疗 | 实际控制人为方向明,持股比例51.49% |
28 | 浙江中网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5月 | 150 | 15.00% | 智慧民生 | 实际控制人为叶辉,持股比例54.6% |
29 | 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 | 3948 | 12.00% | 文创体育 | 实际控制人为北京杨才旺文化创意工作室,持股比例为40% |
30 | 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7996.69 | 21.73% | 感光新材料 | 实际控制人为黄山金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