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三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同时,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以上三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0万股;及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对应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171.3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2019年度及2020年度现金分红,即回购价格为4.52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7,742,760元。此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71.30万股。相关公告信息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