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发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4,494,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⑴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⑵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北陆转债”,债券代码“12308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北陆转债”转股价格为8.8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8.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28)。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志芳、张喜桐
咨询电话:010-62625287
八、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