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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兴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4,995,516.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5,499,551.6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495,964.54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4,581,117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2,402,781股后的股本1,792,178,33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8,616,660.61元(含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拟定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度津贴为:监事会主席每年津贴30万元人民币,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职工监事不领取津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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