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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4-03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特锐德办公大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东大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

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以及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周君、李军回避表决。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或取消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结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55,897,713股减少至1,055,691,71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5,897,713元变更为1,055,691,713元。因此,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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