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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4-03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常欣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常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常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常欣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常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5月1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杨坤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

联系电话:0532-80938126

联系传真:0532-89083388

邮政编码:2661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欣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投票时请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2、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股东签字或公章: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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