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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4-03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16日为授予日,以

11.1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11名激励对象授予1,518.7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6,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1.16元/股,因公司于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股本1,055,897,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16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

2、鉴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或未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回购价格无需调整。即本次回购价格为11.11元/股。

(2)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并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将由11.11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

(三)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若回购价格为11.11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288,660元;若回购价格为11.01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268,060元。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951,3932.65%-206,00027,745,3932.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27,946,32097.35%01,027,946,32097.37%
三、股本总数1,055,897,713100.00%-206,0001,055,691,713100.00%

注:

①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特锐德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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