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0550 | 证券简称: | 江铃汽车 | 公告编号: | 2021-034 |
200550 | 江铃B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1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Thomas Hilditch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陈安宁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和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江铃汽车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协议》,以及与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江铃汽车与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协议》,并授权公司总裁熊春英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各持有其25%股权的股东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各50%的股权,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又持有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37%的股权,并且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万建荣和金文辉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