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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证券简称:

江铃B;证券代码:200550)股票于2021年3月29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江铃汽车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4.0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72.57%和

231.45%。

2、2021年3月30日公告的《江铃汽车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送

34.76元(含税)现金股息,按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863,214,000股计算,共计提分红基金3,000,531,864元。

3、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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