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南电A: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在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收到原监事会主席叶启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启良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2023年3月23日,公司先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翟保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议案16项。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审议议案
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6日现场会议审议《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相关事项的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6日通讯表决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3日现场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4日现场会议1.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24日通讯表决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现场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17日通讯表决审议《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5日通讯表决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7日通讯表决审议《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三、监督检查及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列席了3次董事会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投资、出售资产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督检查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公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相关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法、规范、公平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核定期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所有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审议了涉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及相关文件,一致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对2022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关于2022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文件,一致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一致认为:公司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次交易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投资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一致认为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公司配合中山市翠亨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深圳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不断强化诚信、勤勉、自律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五、2024年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和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监事会运作机制

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实现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加强对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学习,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实效。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