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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结合当前的财务状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与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南网能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3,023,290.03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184,924,694.39元。

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787,878,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91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34,469,696.9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上市未满三年,参考“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执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当前正处于战略转型期,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实施计划,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重点投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节能等业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738,435.85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84,924,694.39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数额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公司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2%、2023年度带息负债融资成本率为3.50%。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加强与属地资源合作进一步开发分布式光伏业务,加快推进国家部委、省直机关和优质集团客户等节能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大力推

进区域分散式风电业务,并探索深入开展户用光伏业务的可能性。公司预算安排收入37.08亿元、利润总额6.30亿元。(2024年财务预算是公司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公司将平衡好短期收益与长期战略、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组织规模与业务体量等之间的关系,同时通过提升治理水平、强化管理效能等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支撑公司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以更完善透明的治理水平和更健康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升级转型战略布局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合理平衡了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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