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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3269号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3269号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振邦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326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振邦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振邦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振邦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王海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牛乃升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4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75元。截至2020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763,773.58元,募集资金净额560,186,226.42元。

截止2020年12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验[2020]7-16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5,768,027.8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011,443.3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3,095,749.60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期末未收回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6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78,095,749.6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并于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

专项报告 第2页

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51950188000078580活期5,138,396.54
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760176528188活期72,899,641.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632564879活期57,711.82
合计78,095,749.6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已投产,2023年实现效益5,239,692.3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对上述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募投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分区域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现不动产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公司目前生产场地受限,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拟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分区域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1 栋 2-3 层结合原项目目的、行业发展契机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为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6 楼B 区域及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6 楼 B 区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研发工作效率,公司取消了研发办公室购置计划。

专项报告 第3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60,186,226.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1,011,443.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989,654.3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5,768,027.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6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362,000,000.00412,989,654.31147,732,038.87299,725,579.4772.57%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2.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31,986,226.42终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20,000,000.0012,406,990.4220,062,743.20100.31%2023.12.315,239,692.3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200,000.0050,178,241.7930,872,414.0745,521,466.3590.72%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80,000,000.00-80,458,238.81100.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0,186,226.42563,167,896.10191,011,443.36445,768,027.835,239,692.30
超募资金投向

专项报告 第5页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60,186,226.42563,167,896.10191,011,443.36445,768,027.835,239,692.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详情参阅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4层及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
2、原“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变更为“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栋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1栋2-3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鉴于公司研发及生产场地的限制,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将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提高公司研发及高端制造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部分资金用于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研发实验室及设备的综合利用,减少投入,便于研发人员集中管控,取消购置研发办公室、实验与测试场地。

专项报告 第6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544,723.2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6,5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412,989,654.31147,732,038.87299,725,579.4772.57%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20,000,000.0012,406,990.4220,062,743.20100.31%2023.12.315,239,692.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178,241.7930,872,414.0745,521,466.3590.72%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83,167,896.10191,011,443.36365,309,789.025,239,692.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 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信息披露:详细内容请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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