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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1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4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良琛先生、徐大卫先生、黄继佳先生(已离任),分别向公

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2023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目标及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049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5,865,228.9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89,865.7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4,402,872.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01%。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89,865.72元,未分配利润为456,097,853.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223,600.5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22,360.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000,272.05元,扣减本年度执行2022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58,749,01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4,452,500.53元,资本公积为283,193,952.17元。2023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本236,627,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325,59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0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40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继续加紧对营销网络建设的布局和拓展。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

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在全国各地分批购置或租赁了部分办公用房。

同时,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当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韶关、无锡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其他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以及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良琛、徐大卫在公司的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3年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意一种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确认如下: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6,000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因本议案涉及5名董事薪酬,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之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4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用,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授信额度 (万元)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5,000.00买方信贷5,000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500.00买方信贷2,5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12,000.00买方信贷8,000万元,除买方信贷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4,000万元

上述银行授信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具体条件并签署或续签相关合同、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

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忠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申请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5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发行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数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等;

2、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决定公司是否自筹资金先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相应的注

册资本变更登记、工商备案等事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终止;

8、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结合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可转债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时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9、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结合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工商备案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赎回、转股等其他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053号)。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049号);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052号);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050号);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4】4051号);

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053号);

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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