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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法律学士学历。曾任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太仓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室科员、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会港政局科员、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张雅53200202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会议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会议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张雅----1100----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发表审查意见情况

1、202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

2、202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审查意见。

3、2023年0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我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日常经营、财务情况及其他重大事

项,主动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实地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查阅了公司相关材料、底稿,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七)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通讯参加会议的机会,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运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八)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自觉学习、及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度,我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性健康发展。综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雅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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