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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4〕3-18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060,868.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970,697.4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故2023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母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417,581,926.69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20,585.84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7,532,038.3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4月22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43,900股后的股本总数92,171,9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0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00,934,809.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60,093,500.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261,028,310.14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9.3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43,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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