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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苏州银行监事会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积极适应上市的新要求、新规范,紧紧围绕“根植实体经济,构建普惠金融,融合吴地文化,打造品质苏银”的战略愿景和监事会“提示、帮助、促进”的监督理念,全体监事勤勉尽职,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持续对本行重点领域和重点业务等进行监督,不断加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监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筑牢公司治理基础,规范监事会运作

一是有序组织监事会会议。2020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年度报告、战略执行情况回顾等重要议案28项,听取参阅合规风险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数据治理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备案报告等材料64项。

监事会下设各委员会运作情况良好,召开监督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1次,监督委员会按照职责积极主动履职,对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我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提名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薪酬考核、分配进行监督。监事会审议事项经过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监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前置作用。

二是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长选举,实现工作平稳过渡。2020年3月6日,

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举行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经与各位监事沟通共同提名,成功选举杨建清同志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三是落实督办跟踪,强化意见反馈。2020年至今,本行监事通过审议会议议案和听取相关报告,对本行员工行为管理、风险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24条。为保证监事的监督意见落到实处,提升监事履职积极性。本行监事会办公室及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专门督办,形成督办单12份,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并在季度监事会上进行通报。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事项,保持关注并跟踪事项的完成情况,确保将监事的意见落到实处。

(二)深化履职监督,提升履职评价有效性

一是加强过程监督,增加监事列席会议的频次。从促进全行稳健经营角度,加强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的过程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招标采购委员等经营层委员会会议。二是量化履职评价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采用自评报告和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履职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受到监管处罚的高管在评分表中“分管(主管)单位发生的责任事故、重大损失积极承担领导责任的情况”不得分。

(三)加强财务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一是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审议审阅相关议案,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书面意见。二是关注重要财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审议了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三是定期了解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跟踪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关注本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苏州地区存贷款情况,监督委员会定期听取ROE变动分析报告、

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并对加强预算制定的研判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本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风险内控监督,护航持续稳健发展

一是深入了解疫情影响下全行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听取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同时监督委员会还定期听取风险偏好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和监管评级定量指标评价等报告,对提升风险偏好调整频率、加强重点业务风险观测等方面提出有效性建议。二是关注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定期听取合规管理报告、监管意见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审阅案防自评估报告,并对季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邀请监事参加监管机构约谈,落实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苏州银行2020年度的监管意见,牵头成立整改督查小组,按照部门分工,进行交叉督查,确保各整改事项责任落实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进一步促进本行合规经营。

(五)凝聚监督审计合力,开展监审联动

关注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参阅审计专项报告。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展联合审计,提出审计调研建议,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对异地分行的监督力度,按照三年异地机构全覆盖的计划,参与泰州、盐城和南京区域全面审计,深入基层与各类别员工进行访谈,了解我行在案件防控和员工行为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是开展针对数字银行总部的联合审计,重点加强对网贷业务、创新业务的检查,通过多维度的数据分析呈现我行网贷业务发展全貌,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完成《关于苏州银行网贷业务的专题调研报告》,为下阶段网贷业务整改升级提供重要决策依据,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稳健发展。

(六)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1. 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根据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

事以及监事办公室员工参加融至道融易学堂、中企培监事会工作实务培训,强化了监督工作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加上市企业辅导和相关线上培训,参加《新证券法》宣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宣讲等培训,深入了解上市银行董监高责任和义务,加快与上市公司要求接轨,提升了监事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通过《监事会工作通讯》为监事提供履职参考,帮助监事了解我行经营状况,提升监事履职质效。

2. 加强同业交流,分享监督经验。与不同业态的同业进行学习交流,分享监事会工作心得体会。2020年,先后与光大理财、青岛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和兴福金坛村镇银行等进行同业交流,交换在公司治理、监事会履职、履职监督和员工行为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通过不同思维的碰撞,探索监督工作新方法、新思路。

3. 开展专题调研,下沉监督重心。一是为了解苏州银行科创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加强监事会对全行战略管理的监督,4月走访吴中、相城、昆山区域调研了科创金融业务的推进情况、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二是开展对外投资情况调研,对本行投资的四家村镇银行、苏州金租公司、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和盐城农商行的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对被调研单位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提出了合理有效的调研建议。三是针对近期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热点,对我行金融科技业务发展和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遵循《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银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继续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工作,各项流动性指标符合外部监管的要求。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八)合规、风险和内控建设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授权管理办法。增强全行发展和风控并重意识,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的谋篇开局之年,苏州银行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节点,监事会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不忘初心,有效落实章程赋予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牢记使命,持续提

升监事会监督质效,切实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以“促战略、强监督,做实监事会功能”为宗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全行重点工作,加强过程监督。一是对2021年-2023年新三年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评估我行“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经营理念和“客户体验友好、合规风控有效、数字驱动转型、特色专营突破、精准管理赋能”的战略制高点,确保得到切实宣贯和执行。二是与数字化转型推动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以及PMO工作组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加强对全行数字化转型落地情况的评估,全面、客观和科学地评估“三优”、“三提”、“三化”数字化转型目标的完成情况。三是针对重点区域发展,围绕全行“苏州市区主流银行、苏中苏南特色银行、苏北质量最佳银行”的战略目标,参与区域全面审计,持续推进“三年异地机构全覆盖”,助力稳健发展。

(二)凝聚监督合力,加强检查调研。一是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与稽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和纪律监督室等部门的联动,由监事会牵头,开展联合审计检查,重点加强对异地机构审计检查,促进苏州银行稳健发展。二是加强与国资委专职监事的工作协同,建立健全专职监事沟通交流机制,积极配合专职监事开展国资委相关监督检查。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行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题调研对监督工作的补充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第一手材料,揭示存在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持续提升监督实效。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供全面的问题剖析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一是严格遵行新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积极响应监管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建立履职档案,进一步规范董高监履职行为。二是畅通内外部沟通渠道,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与前中后台业务及管理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获取经营动态和管理信息,通过畅顺渠道和机制,不断提升

监事会信息收集质效。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及本行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监事对监管政策的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开拓工作思路,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加强与同业沟通和交流,借鉴同业的先进工作经验,丰富监督手段。五是完成监事选任,夯实监事会人员基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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