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日丰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就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上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无偿为此银行融资(包括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

二、 本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 本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 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2021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丰股份本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