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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拟对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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