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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铭达”或“公司”) 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陈荆怡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 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与关联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关联自然人陈荆怡、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合计发生金额631.51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阳通”)、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阳通”)与关联自然人荆京平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惠州包材合计发生金额40.58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惠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预计与晟睿新材料、关联自然人陈荆怡、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惠州包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370.00万元。

(二)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苏州恒铭达、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深圳华阳通、惠州华阳通于2023年与关联方惠州包材、晟睿新材料、陈荆怡、荆京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72.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索引
向关联方惠州包材原材料304.30650.000.24%-345.70巨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恒铭达采购产品晟睿新材料水电240.00-240资讯网:恒铭达2023-039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惠州包材水电1.6510.000.00%-8.35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惠州包材租赁厂房124.46150.004.65%-25.54
晟睿新材料租赁厂房114.70260.004.29%-145.30
荆京平、陈荆怡租赁办公场所86.40100.003.23%-13.60
小计631.511410.00-778.49
苏州恒铭达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惠州包材原材料200.00-200.00
向关联方采购车辆昆山包材购买车辆20.00-20.00
深圳华阳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惠州包材原材料26.1250.000.02%-23.88
惠州华阳通14.4650.000.01%-35.54
小计40.58320.00-279.42
总计672.091730.00-1057.91

(三) 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3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4年预计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额2023年实际发生额
惠州恒铭达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惠州包材原材料市场原则650.0026.51304.30
惠州华阳通80.0011.5314.46
小计730.0038.04318.76
惠州恒铭达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惠州包材水电市场原则10.000.241.65
惠州恒向关联方惠州包材租赁厂房市场原180.0024.89124.46
铭达租用房屋晟睿新材料租赁厂房350.0049.38114.70
荆京平、 陈荆怡租赁办公场所100.0014.4086.40
小计640.0088.91327.21
总计1370.00126.95645.97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自然人一

姓名:荆京平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7,704,2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任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二) 关联自然人二

姓名:陈荆怡关联关系:陈荆怡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公司董事。

(三) 关联法人一: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京平注册资本:1359.87023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眼镜制造;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关联方财务数据: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8.79万元,净利润128.9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19.80万元,净资产2,462.20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 关联法人三: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霖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陈荆怡持股25%的公司关联方财务数据:2023年度营业收入114.7 万元,净利润23.8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59.79万元,净资产2,033.83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五) 履约能力

荆京平、陈荆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惠州包材、晟睿新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 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此事项,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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