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4)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为 23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2人,其中自202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36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2023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
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