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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50,117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40,426千元,扣除2023年11月已派发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480,000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1,360,426千元。

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84,043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450,552千元。

(三)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行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行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本行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努力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鼎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业务发展、调整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同时,受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经济恢复基础仍待加固,本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

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保持经营稳定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行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预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经营监管环境,本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本行顺应监管指导留存未分配利润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补充,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行股东大会将设置网络投票渠道,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下一步,本行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突破点,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获得规模、盈利、风险的平衡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收益。一是坚决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走差异化经营道路,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增收节支。加强投放结构、投放进度、投放利率管控,提升资产收益水平。通过优化负债期限配置、区域差异化定价及存款产品额

度管控等措施精细化管控负债结构,合理降低付息成本,确保经营指标稳健。三是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守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及风险偏好,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健全与市场定位、业务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加大清息化解力度、加强核销业务管理等措施夯实资产质量,对整体利润形成贡献和支撑。坚持风险“降旧控新”并举,持续增强风险抵补能力。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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